抵押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7:37:25 112 人看过

一、抵押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抵押财产的范围: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未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财产,但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2、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

3、债权债务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由财务、业务部及经管部门共同负责。

4、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坏帐确认的条件转作坏帐损失。坏帐的确认条件:

①债务人死亡,既没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

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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