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协议公证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08:32:11 272 人看过

(1)房屋产权人已死亡的,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

(2)属于共有房产的,要注意防止遗漏其他共有人。

(3)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应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公证处应提醒当事人注意这一点。

1、什么是房屋拆迁协议?

房屋拆迁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为明确拆迁活动中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协议、村镇房屋拆迁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安置协议等。

2、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必须公证吗?

必须公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3、怎么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

为了强化房屋拆迁工作管理,保障房屋拆迁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公证的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律监督的作用。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对于完善拆迁协议内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房屋拆迁纠纷,稳定房屋管理秩序,保证房屋拆迁、安置活动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

(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

(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人草拟);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协议的法律执行问题
    被拆迁人与政府无法达成协议的,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决定规定的期限搬迁。如不服补偿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如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中标后未签合同可以弃标吗投标人中标后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是属于违约的行为,视为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
    2023-07-03
    66人看过
  • 房屋拆迁协议签署的潜在问题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注意的问题:1、签约前一定要审查动迁协议,明确房屋共有人;签约时共有人应该在场,并且同意出售签字按手印。2、违约金不应过高,一般上限为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3、在未过户前让房主提供担保。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
    2023-07-09
    337人看过
  • 什么样的问题在签征地协议时应当注意
    很多人都以为在一份合同或者协议上签字不过就是把自己的名字签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讲究。即使他知道签下字后会直接约束自己的行为权利,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利益。尤其是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如果在征收补偿等相关协议上签了字,那影响的就是自己身家财产的利益,影响的是自己后半生的生活水平。所以,这个“签字”绝对能算是签下自己一生的分水岭了。然而,尽管是这样,很多被征收人却只知道要不要签,而不重视如何去签!可能这在一般的民商事合同中并没有太大影响,但在这征地拆迁的相关协议上影响可就大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代理律师在多年的征拆案件代理中,总能遇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很多被征收的当事人会反映:“律师,我当初签字的协议和现在的协议内容有些不一样啊。现在这份协议内容里多出了一些内容,还有些根本没签过,却出现了我的名字,这是怎么回事呢?这多出来的协议内容让我的补偿费损失了一半还多,这可怎么办啊……”上述问题在征地拆
    2024-02-07
    375人看过
  • 违章建筑的拆迁,救济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违章建筑对于现在的被拆迁企业来说,好像一点都不陌生。拆迁开始了,只要你的经营场所存在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房屋建筑都有可能接到乡镇政府或者区县国土局、规划局给下发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对您的房屋进行了违章认定。处罚措施就是限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如若不拆,政府帮你拆。这个时候我们往往会采取法律手段来质疑通知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那整个复议或诉讼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那些点呢?一,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其通知书中是否存在侵犯您企业权利的行为措施。比如讲,你必须在什么时间内拆除,如若不拆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也就是讲要侵犯你企业的实体权利了。这样才可能构成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才能提起复议、诉讼。如若当中仅仅是行政机关的事实陈述,没有处罚行为。那就不具有执行力,也就不存在诉讼、复议的情况。二,做出的主体和程序?要看是哪个机关作出的。是否符合我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您所占有的土地是国有土地的,限期拆除
    2024-01-25
    252人看过
  • 餐饮加盟协议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一,应要求餐饮品牌加盟总部出示品牌注册证件。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所颁发的品牌注册证才行。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第二,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餐饮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
    2023-05-01
    143人看过
  • 房屋继承公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什么是房屋继承公证?房屋继承经公证后,您的继承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行为。因此,房屋继承公证程序是为了保护您的继承权。不动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将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不动产继承是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途径之一。房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死者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二、房屋继承公证程序1,首先,您需要在继承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制作死亡证明。接下来,你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过程中,提交的主要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3)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有亲属关系的文件;(4)继承人身份证明。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补充资料:被继承人的遗嘱(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形式的遗嘱暂不采用)。最后,房屋继承公证完成后,即可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您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023-05-31
    488人看过
  • 被拆迁人在签拆迁协议是应当注意的事
    很多人都以为在一份合同或者协议上签字不过就是把自己的名字签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讲究。即使他知道签下字后会直接约束自己的行为权利,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利益。尤其是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如果在征收补偿等相关协议上签了字,那影响的就是自己身家财产的利益,影响的是自己后半生的生活水平。所以,这个“签字”绝对能算是签下自己一生的分水岭了。然而,尽管是这样,很多被征收人却只知道要不要签,而不重视如何去签!可能这在一般的民商事合同中并没有太大影响,但在这征地拆迁的相关协议上影响可就大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代理律师在多年的征拆案件代理中,总能遇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很多被征收的当事人会反映:“律师,我当初签字的协议和现在的协议内容有些不一样啊。现在这份协议内容里多出了一些内容,还有些根本没签过,却出现了我的名字,这是怎么回事呢?这多出来的协议内容让我的补偿费损失了一半还多,这可怎么办啊……”上述问题在征地拆
    2023-04-19
    99人看过
  • 收取房屋拆迁管理费注意的问题
    房屋拆迁管理费,是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经批准拆迁的单位实施管理,并按规定收取的用于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费用。对于房屋拆迁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应注意以下问题:1、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经批准拆迁的单位实施房屋拆迁管理,并按规定收取拆迁管理费,用于房屋拆迁管理工作。2、房屋拆迁管理费,以城市拆迁规模大小,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5%-1%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除收取房屋拆迁管理费外,不得再另外收取拆迁许可证等其他费用。由财政全额拨给事业费的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收取拆迁管理费。4、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到物价部门申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对收费收入执行预算外资金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5、各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违反规定,乱收
    2023-05-01
    352人看过
  • 房屋拆迁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应注意的问题
    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即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应注意以下问题:(1)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人员强制执行。(2)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3)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
    2023-05-01
    258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拆迁协议应该注意哪些
    民法典房屋拆迁协议应该注意征地拆迁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属于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注意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位置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注意约定违约责任;注意履行程序的合法性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024-04-17
    451人看过
  • 在卖房协议当中,签署定金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1、谨慎订立定金条款一般来说,在购房合同中有着规范过的定金条款,但并不具有强制性,只具有指导性,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都订立定金条款。2、注明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买卖双方记得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因为并不是任一方违反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都适用定金罚则。3、了解合同履行能力虽然已订立定金条款,买卖双方应该在完成定金交付之前,就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购房者认为自己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约,就不要交定金,因为一旦交付定金,合同就会生效,买房就需承担责任。4、分清定金和预付款预付款同样是预先支付,但它的性质与定金完全不同,预付款是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起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当任一方违约时,预付款可以抵冲损失赔偿,并不存在罚则问题,所以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5、全面了解房屋情况购房者在看房时要全面了解房屋的状况,包括房屋本身结构、装修、户型、楼龄、周边配套、市政设施、物业管理水
    2023-05-01
    279人看过
  • 拆迁房屋应该签什么协议
    拆迁房屋需要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容具体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各项信息都应该在补偿协议中约定。一、拆迁补偿能够找律师拿到吗当事人对房屋拆迁补偿不满足提起诉讼的,委托拆迁律师处理案件是有帮助的,但能不能提高拆迁补偿标准,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
    2023-04-06
    200人看过
  • 关于房屋拆迁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一、房屋拆迁五个主要环节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3、拆迁人持有关文件和材料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对申请进行审核后,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若作出暂缓发证决定的,应说明理由。4、房地产管理局在拆迁范围内以房屋拆迁公告或其他形式予
    2023-06-03
    209人看过
  • 关于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偿协议问题
    房屋拆迁是否应签定协议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应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有关配套规定,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本文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处理关于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偿协议问题的参考。拆迁补偿协议书上签了字可以反悔吗房屋拆迁相对而言,其涉及的法律关系稍微复杂一点。大体看来,可分为两个阶段。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给拆迁人颁发拆迁许可证为界,此前所进行的土地征用、拍卖、拆迁范围的确定、拆迁公告的发布、拆迁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等一系列行为,都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对此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拆迁许可证颁发之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所发生的行为,如房屋评估事务所的委托、实地测量评估、补偿额的商定、补偿协议的签订、履行等,都属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过多地参与拆迁工作,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过程中,亦派政府工作人员或村干部出
    2023-06-03
    31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遗嘱公证, 公证遗嘱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公证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所谓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立遗嘱人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因不愿意使自己未来的合法遗产全部交由其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或根本不愿意让其法定继承人得到任何遗产,在公证机关的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的遗嘱,而出具的公证书。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在遗嘱公证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
    • 城镇房屋拆迁有哪些应注意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7
      房屋拆迁要注意必须做到依法拆迁,房屋拆迁必须是先补偿、后搬迁,要根据房屋拆迁的具体情况,合理灵活的制定相关的拆迁政策,拆迁相关的程序必须要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也要注意加强对拆迁政策的宣传,让民众了解政府拆迁的目的。
    • 在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时,在办理公证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办理公证,否则不能生效。主要是因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房屋拆迁中具有双重身份:一是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部门;二是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作为行政机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人可以行使行政管理权,双方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作为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房屋拆迁合同的当事人,是拆迁人给予拆迁补偿的对
    •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对房屋拆迁补偿款有什么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8
      根据《拆迁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补偿款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则在本项内容中首先须明确被拆迁房屋坐落何处,是否属于拆迁范围之内,明确房屋坐落即明确房屋的区位补偿价等项的补偿标准,一旦经双方确认,该标准即确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将不会再就此产生纠纷;房屋的建筑情况,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房屋的建筑规模是影响拆迁补偿款项的重大因素之一,双方在
    • 房屋拆迁应注意哪些问题,法律规定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30
      房屋拆迁应注意明确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还有就是对于房屋装潢也要进行补偿。实际上双方在关于拆迁方面要协商的内容实际是比较多的,当然最为主要的就是拆迁补偿的问题,因此需要明确一下拆迁房屋的面积以及拆迁补偿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