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改造发生产权纠纷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08:20:14 122 人看过

(一)协商解决

协商沟通一直都是解决纠纷的第一步,而且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最快捷的方式,所以首先要进行协商。在协商解决的同时,购房者还应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以防自己处于劣势。

(二)调解解决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虽然不如协商简单方便,但是也是较为快捷的解决双方纠纷的方式。

(三)诉讼解决

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那就只好将纠纷诉诸于法院,虽然这一方式较为公平,但是耗时较久,成本也比较大。

一、房屋产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常见的房屋产权纠纷有哪些

(一)产权交易限制

并不是所有的房屋产权都是可以进行自由交易的,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二)小产权房

有一种房产被称为小产权房,而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房,是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

(三)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已经出租的房屋,那么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四)长期未办房产证的房子

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购房者最好不要购买,如果购买的房子已经有多年的房龄,而房主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一直未办理产权证,这类房产很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这个时候买方要仔细查询,到底是因房主不愿意缴纳税费而未办理,还是房子存在其他问题,导致无法办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范本是怎样的
    一、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范本是怎样的原告: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被告: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一)、房屋产权纠纷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涉诉房产的房产证;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__元;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二)、房屋产权纠纷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原告于__年__月__日与被告签订了《商品房合同书》,向被告购买位于__小区__号楼__单元__层的房屋。原告在支付完所有房款后,于__年__月__日取得正式购房发票。房产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并于__年收楼入住,被告有义务及时为原告办理房产证,但被告至今未办理。由于双方在房产合同中并未约定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办妥相关房产证;若被告逾期仍未办理,致使房产合同
    2023-06-02
    495人看过
  • 安置房产权纠纷报警会立案吗
    不会立案的,否则就是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不能介入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主管治安或者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报警后公安机关不会立案,民事纠纷一般不属于其职责范围之类,公安机关接到报警之后可以去对其纠纷进行调解处理,但是只有在涉及刑事犯罪时才能进行立案处理。安置房产权是多少年拆迁安置房的主要安置对象是被拆迁户,安置房是因为土地被开发或者城市规划等原因进行拆迁的,要安置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
    2023-08-04
    53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房产纠纷有吗
    拆迁安置房房产纠纷是有的,具体如下:第一种:拆迁房房价爆升,卖家后悔了卖方不办理过户,买方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这类纠纷目前一般是常见。由于房价上涨,原来一般是几十万的房子,现在市场可能百万元,一般就会造成出售方的心态不平衡,往往出售人提出的价格的补贴。买受人不同意的,出售人一般便不过户,买受人只能起诉。第二种:突然限购导致拆迁房买卖无法完成配套商品房虽具备过户条件,但由于相关买家的原因(如限购)无法办理正常的过户等因素,卖家就会提出解除合同。也就是说,一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完成的交易,卖家可能还要为买家这几年的损失埋单。因此大家在签订此类拆迁房交易合同时,一定要重视由于过户时间限制,所带来的房产或贬值的赔付风险。第三种:拆迁房一房两卖引纠纷出售人一房二卖或抵押给抵押权人造成房屋权属发生动摇,比如本律师遇到昆山的一个案件,出售人将房屋一房二卖,到底谁的买卖合同有效需要司法确认。如果将房屋进行抵
    2023-03-28
    405人看过
  • 产权调换引发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豫法民一终字第17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董振科,男,汉族,1945年7月17日出生。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法定代表人翟振锋,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委托代理人都彦国,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法制科科长。委托代理人阎耀军,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职工。上诉人董振科与被上诉人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郑州二七区房管局)因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董振科于2001年3月28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州二七区房管局按拆迁时约定的产权调换对其全家全部按拆迁面积146.98㎡进行安置住房,按11户产权人安置住房,支付董振科过渡补助费200.84399万元,诉讼费由郑州二七区房管局承担。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6月13日做出(2001)郑民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董振科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作出(2001)豫法民终字第
    2023-06-08
    105人看过
  • 拆迁纠纷中怎样确定安置房产权归属
    一、拆迁纠纷中怎样确定安置房产权归属?拆迁安置房归被拆迁人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流程有哪些?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
    2023-06-15
    166人看过
  • 城中村改造没房屋的怎么安置?
    房屋拆迁后,需要对拆迁人进行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在拆除租赁房屋的情况下,解除租赁协议的处理方式也有法律作出了规定。由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由所有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拆迁补偿前,已经解除了租赁协议或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了安置,实质上相当于非租赁房屋的补偿、安置,即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出租人与承租人达不成协议时,为了保障承租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就新调换房屋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房屋的补偿主体为房屋所有权人,但房屋拆迁的同时也会给承租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不便,因此,要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拆迁安置房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安置用房的质量安全标准。相关的管理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头把关,确保安置房符合城市规划,符合有关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等的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并经竣工验收,取得工程质量合
    2023-06-19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军改安置房改造安置房的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安置房的条件: 1、夫妻双方要有特区户籍; 2、持有特区户籍户口单身职工,和特区户籍并且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组成一户的家庭; 3、持有特区户籍户口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持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 拆迁安置房改造后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7
      拆迁后,无房产证的安置房可以办理赠与公证,赁房管局产调证明或安置协议等手续,可以代替房产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 湘西怎么安置房改造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04
      关于安置房拆迁怎么补偿主要分两个部分来讲,首先如果是第一次房屋拆迁后自己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又面临拆迁,可按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 第二种情况,自己不是安置人员去购买的安置房,并已经居住,现在面临拆迁,根据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由原房主所得,购买人在向原房主索赔。实践当中,安置房买卖问题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房屋过户交易等纠纷,如果遇到安置房购买,需谨慎签订合同或合同内提前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避免后期不必
    • 政府征地拆迁安置房改造怎么办房产证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19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可以分为两步: 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 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 拆迁安置房改造后能是小产权房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8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2、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房。 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