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一方债务会联系对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7 15:06:26 186 人看过

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某一方背负的债务是否会对另一方产生影响,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一般的说法是,若该方所承受之债务是出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话,则往往被视为夫妇共有的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共同处理。

然而,如果该方所负担的非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从原则上看应不属于夫妇共有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用于了夫妇共同生活、共同参与生产运营或者这是基于夫妇两者的共同意愿所产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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