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洽商变更格式标准化及其计价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13:25 320 人看过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动态性的特点,任何工程承包合同都不可能预见和覆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所以工程变更是必不可少的。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对建筑工程洽商变更的研究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关于变更的分析,大多都集中在变更是如何发生的,如何防止变更带来的费用和工期损失上。但对于合同,却没有统一的格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其他一些相关建筑法规,只对洽商变更的条款做出了规定,但在格式上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中,最常见的是工程联系单。但是一般的工程联系单中只列出了需要变更的内容、图纸和解决方案。却没有对费用和工期的问题给予说明。这就会导致,在工程完工以后,结算时出现很大的麻烦。只有工程内容,却没有工程量和价款,给工程的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所以,我们迫切需要一个规范的洽商变更合同文本,来解决目前建筑工程中由于洽商变更所带来的问题。

二、案例分析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现实中的例子,然后按照现行规定进行逐一解释。

上海某建设集团公司通过议标承建了湖南长沙一家外资企业厂房工程,双方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总价6000余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工程量错算、漏算、材料涨价等因素导致工程实际成本大大超过预算,公司因此要求追加工程价款。增加支付1000余万元,而业主则以合同是固定总价为由不同意增加价款。上海公司遂停工要求谈判,双方形成价款争议。

因钢材大幅涨价导致的争议。该工程投标截止日为2003年6月,在此之后,全国大部分城市主要建材大幅度涨价,工程所在地长沙的钢材上涨幅度达30%~50%。本案例工程用钢量为7000多吨,因钢材大幅度涨价造成的损失高达400多万元。承包商上海公司认为此种涨价是投标人投标时所无法预见的,发包商应当按实补偿;而业主湖南公司认为合同为固定总价材料涨价是承包商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不同意以此为由调整价款。

上海公司在施工中发现工程量漏算、错算比较多,涉及工程造价近300万元。上海公司认为业主湖南公司在招标时只给了投标人7天的编标时间,在这7天时间内投标人除了要研究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还要踏勘施工现场、询标、参加答疑会、编制全套投标文件。客观上无法精确计算工程量,因此要求业主湖南公司予以补偿。而湖南公司坚持认为本工程为固定总价,所有工程量计算疏漏均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后果,不同意补偿价款。

招标人湖南公司招标时既提供了由某电子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蓝图),又同时提供了其委托外资方设计的白图。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设计图纸但未具体明确是哪一种设计图纸。导致工程量差异,涉及工程价款100多万元。上海公司认为凡是超出电子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蓝图范围的工程量,均不属于施工承包范围,不在包干造价范围内,业主应按增加工程量追加合同价款;湖南公司则认为该白图为投标时提供,不同意作为增加工程量追加工程价款。

对于以上出现的问题,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我们进行了逐一解释。

对于在投标截止日后,价格涨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中没有相关的规定;而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第4.7.6进行了如下规定: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对于乙方工程量漏算、错算较多的情况,由于两个文件中都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暂不做解释。在具体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大多数的施工方都是会多算,很少会出现这种,少算漏算的问题。一旦出现漏算、错算的问题,解决的方法很多,也比较随意。

鉴于存在以上问题,在现有工程联系单和工程洽商单各地甚至各个建筑公司都不统一的情况下,建筑工程洽商变更格式标准化,就显得非常重要。

三、格式标准化

格式标准化是指一个通用的、书面的洽商变更单。这个单子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在结算时出现的只有工程变更的简单描述,却没有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问题,以保证建设三方(甲方、乙方、监理)的利益最大化。表格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整、简洁的工程变更内容描述。对于原有任务变更,需指出变更的内容和范围、增减的数量或列出工程量清单;对于新增工程,指出新增的内容和范围,列出增加的详细工程量清单和计算方法。

2.陈述工程变更的原因与依据。

3.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列出变更的费用、合同价的变化、变更工期和合同竣工日期的影响。

4.分析对其它未变更工程的影响。

5.审核确认签字。

6.参考文件或相关附件。依据的合同条款、图纸、会议记录等。

7.变更价款的支付方式。

四、计价问题

建筑工程洽商变更与工程价格的关系,我们可以通过下面这个简单的公式来描述:

工程价格=合同价格+变更价格

由上面这个公式可以看出,对于建筑工程而言,合同价格都不是最终的价格。承包商为了实现盈利,必须在报价中考虑变更风险,并通过工程变更管理减少风险,实现盈利。对于开发商而言,更要注重变更对工程最终价格的影响。防止不必要的变更,以至增加最终工程价格。对于工程变更的计价问题,具体施工当中,一般都是按照工程的施工工艺,然后按照相应的定额,计算出工程单价,然后再乘以工程量,最后得出变更的价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有关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式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量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所以,根据现行的这两个文件,无论是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都应该是按照这两个文件的规定执行,这样既有法可依,也充分的保障了甲方和乙方的利益。

五、结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的价格构成
    工程价格由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三部分构成,它包括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和其他款项。一、合同款项是指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二、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签证、工程索赔等增加的合同价款,以及按合同条款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的材料价差;三、其他款项是指在合同价款之外甲方应支付的款项。四、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中,对上述三种款项都要详加约定和界定,以充分维护自己的工程款权益。
    2023-06-10
    313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人主体资格及其工程款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承包人资质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合同未约定工程价款,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工程价款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根据承包人的资质参照合同有效的标准在鉴定的基础上解决。合同虽然约定了工程价款,但发包人和承包人对新增加工程的价款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如果新增加工程与原工程性质基本相同,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如果新增加工程与原工程性质不同,例如建筑材料不同、设计不同,经当事人申请,可以根据承包人的资质参照合同有效的标准在鉴定的基础上解决。——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中国民事审判前沿》2005年第集,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23页。附:问题的提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因施工人(或称承包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承包的资格条件而引发合同是否有效的争议是比较典型的问题之一。施工人主体资格,按照《招标投
    2023-06-09
    69人看过
  • 研究非法买卖枪支的刑罚标准及其演变
    非法买卖枪支案件量刑标准是:行为人非法买卖枪支的,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非法买卖枪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非法买卖枪支罪最多判多少年非法买卖枪支罪最多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
    2023-08-12
    79人看过
  • 建筑材料涨价了,合同价格可以变更吗
    建筑材料涨价了造成情势变更的,合同价格可以变更,未造成情势变更但双方达成合意的同样可以变更。合理期限内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价格,建筑材料涨价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允许变更合同价格。一、项目管理中企业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是变更项目管理中合同的主要原因是:1、项目管理中合同双放当事人就合同变更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3、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4、因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变更。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合同履行基本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2023-06-21
    457人看过
  • 建筑防水工程定额价格
    (一)水泥砂浆找平层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二)楼地面及地下室平面防水防潮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扣除0.3m2以上孔-洞及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所占面积;地面与墙面连接部分,墙面有防水时,卷起部分不再计算,墙面无防水时卷起部分按图示面积并入平面工程量内,图纸未标注时,卷起高度按250mm计算;地下室底板下凸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平面工程量内。(三)墙体防水按其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柱及墙垛的侧面面积并入墙体工程量内;扣除0.3m2以上孔-洞所占的面积。(四)屋面防水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扣除0.3m2以上孔-洞所占面积;女儿墙、伸缩缝、天窗等处的卷起部分,按图示面积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图纸未标注时,卷起高度按250mm计算。(五)防水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六)豆石混凝土保护层按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水泥聚苯板、
    2023-06-21
    364人看过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研究
    [摘要]本文详细论述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特点、影响因素和控制方法。[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特点1.1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一是一次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不可逆的,因此,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只能一次成功,不能失败。二是固定性与生产的流动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都要固定在指定地点的土地上,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完后,由施工单位就地移交给使用单位。三是单件性。每一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都要和周围环境相结合。由于环境、地基承载力的变化,只能单独设计生产。四是体积庞大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是由大量的工程材料、制品和设备构成的实体,体积庞大,房屋占有很大的外部空间,因此只能露天进行生产,其质量受气候和环境的影响较大。五是预约性。房屋工程产品不像一般的工业产品那样可先生产后交易,它只能是在现场根据预定的条件进行生产,即先交易后生产。1.2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特点一是影
    2023-06-07
    151人看过
  • 化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及其对策研究
    一、化工企业火灾的特点1、化工企业面积广、危险源多。化工企业多数分布在乡镇、城镇边缘地带,规划总面积广,一般生产条件较为简陋,消防基础条件差,尤其是小型的新设企业和私营企业中消防管理薄弱,基础设施不到位现象更为普遍。加上企业的产品和原料又大都具有潜在隐患性和危害性,产品和原材料的危险特性决定了在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生产过程中有极强的燃烧和爆炸危险。2、化工企业工艺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化工企业由于原料种类繁多,生产条件变化大,相对的操作控制点多、工艺复杂。再加上企业设备种类多,开停车频繁,检修量大等原因,这些都需要职工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可是目前,相当数量的员工文化水平不高,安全技术素质低下,安全意识不强,缺乏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执行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的严肃性都较差。3、化工企业引发火灾的点火源多。在其它企业中常见的明火源如炉火、烟头、电焊火花等等,也许不具危险。但对于化工企业而言,
    2023-04-24
    287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概念及其培养目标
    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也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建筑工程培养掌握工程力学、土力学、测量学、房屋建筑学和结构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土木工程的项目规划、设计、研究开发、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能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隧道、路桥、矿井等的设计、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资、开发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样的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
    2023-06-20
    41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发包模式的特点及其选择
    建筑工程施工的承包方式有招标承包、直接承包两种。1、招标承包是指建设单位设定标的,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和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商参与竞争,按照具体程序选择最佳人选,达成合同并签订合同;2、直接承包是指发包人直接选择特定承包人,与其进行直接协商谈判,达成工程建设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式。建筑工程发包方式和承包方式的区别是什么?一、建设工程承包方式,1.设计施工总承包,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等。二、工程承发包方式,1.按承发包范围划分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2023-07-12
    318人看过
  • 海事海商纠纷类型及其演变趋势研究
    海事海商纠纷主要有: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2、船舶接触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边设施或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3、船舶损坏在空中或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4、船舶航行或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补偿纠纷案件。海上运输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关于海事海商纠纷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1、当事人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庭审理。2、发生法律效力的管辖权异议裁定违反海事案件专门管辖确需纠正的,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条【主管机构】海上运输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2023-07-07
    280人看过
  • 建筑工程挂靠价格怎么样?
    挂靠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员以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施工的行为。挂靠单位通常不参与实际施工和管理,只为挂靠人员提供合同合同中必要的材料和文件,这是法律禁止的。但现实生活中却屡禁不止,那么,挂靠有哪些表现形式?挂靠的表现形式是个人或企业与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挂靠合同或以项目承包名义实施工程建设。挂靠人一般向挂靠人支付一定的管理费,挂靠人向挂靠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账户、印章等必要的资料和文件。,但不参与项目的实际施工和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九条,挂靠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不具备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者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名义承接工程;(二)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三)不具备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以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施
    2023-08-07
    490人看过
  • 建筑工程招投标“价低者得”将改变
    建筑工程招投标将不再采取价低者得。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表示,建设部正加紧制定建筑工程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以解决当前最低价中标带来的弊端。由于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供大于求,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普遍存在恶性压价,以价低者得。而这种最低价中标方式带来诸多弊端,集中表现在无法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由于前期恶性压价,中标后又调整变更合同,引发的纠纷屡屡发生。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表示,建设部下一步将完善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制度,研究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探索研究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以解决当前最低价中标带来的弊端。同时,要加强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管,突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明确招投标中建设单位和评标专家的责任,严肃查处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3-06-10
    395人看过
  •  建筑工程领域优先权制度的研究
    这段内容讲述了建筑工程优先权是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中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中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承包人有权行使其优先权。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中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承包人有权行使其优先权。所谓建筑工程优先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承 包 人 在 什 么 时 候 有 权 利 行 使 其 建 筑 工 程 优 先 权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承包人具有工程优先受偿权,但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其次,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价款的;第三,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的;第四,施工中发包人未提供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第五,施
    2023-09-02
    497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计价方式一般分为几种
    1、因设计导致工程价款结算的争议。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3条规定处理。2、因工程量导致工程价款结算的争议。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3、因结算文件发生的争议。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
    2023-03-25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房屋建筑工程及其承包管理费计算标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9
      商品房的造价很难一言以蔽之。以全现浇结构住宅楼为例:包括建筑、装饰、采暖、给排水(含中水)、消防、通风、照明、动力、消防报警、电梯、可视对讲、有线电视、电话、防雷接地等十四个专业。含电梯、消防、通风设备,普通灯具;公共部分粘贴地砖,天棚、墙面刷耐擦洗涂料,普通洁具、喷洒头。外墙外保温粘贴聚苯板,泰柏板隔墙,混凝土为预拌混凝土,土方运距20公里以内。每平米造价1850.98元。其中:建筑工程:101
    •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价款如何处理,变更工程价款变更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8
      第十条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 (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二)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日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
    •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8
      关于这个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承担业务范围是 (一)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包括: 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 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 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 6、智能卡系统工程; 7、车库管理系
    • 建筑工程是什么意思,建筑工程挂靠价格。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4
      挂靠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员以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施工的行为。挂靠单位通常不参与实际施工和管理,只为挂靠人员提供合同合同中必要的材料和文件,这是法律禁止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却屡禁不止,那么,挂靠有哪些表现形式呢?挂靠的表现形式是个人或企业与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挂靠合同或以项目承包名义实施工程建设。挂靠人一般向挂靠人支付一定的管理费,挂靠人向挂靠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
    • 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商务部门;三、国务院商务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商务部在收到建设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