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缓缴申报流程
【受理单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管理部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31-12329
申请缓缴情形:
1、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
2、企业严重亏损,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等于或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
3、经批准缓缴社保费用的;
4、因不可抗力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且在扣除员工工资、社保费用后无法支付住房公积金的;
5、被市或市以上政府确定为特困单位的;
6、属于国有改制企业/申请破产企业或属于关、并、转、迁等特殊情况。
申请缓缴所需资料:
1、《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书;
3、近三年度及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4、在职职工花名册;
5、在职职工近三个月工资表、社保缴费凭证;
6、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缓缴流程:
1、单位经办人将申请资料递交到辖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2、7个工作日内管理中心得出审批结果;
3、接到审批结果15个工作日内,单位经办人到辖区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完成缓缴流程。
【温馨提示】:
1、审批未通过单位,不能擅自缓缴住房公积金,否则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发生合并、分立情形时,原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明确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主体后,方可办理合并、分立手续。长沙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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