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5 07:30:04 270 人看过

该短文概述了《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内容。该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此外,相关法律法规也对土地使用进行了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2、关于土地使用的常用法律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5)《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情形包括: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文物和名胜古迹、改善环境和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情形。对于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拟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公告。因此,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于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于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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