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恶意串通债权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7 05:29:24 480 人看过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恶意串通债权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恶意串通债权的债权人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恶意串通利用虚假诉讼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很多,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情况下提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权利。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本应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做出该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单独请求权;又包括虽无单独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力拘束,只有通过撤销判决才能获得救济的情况;还包括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

2、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

3、提起时限。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

4、提起事由。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必须符合以下法定事由:

(1)程序条件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参加诉讼。即第三人未参加诉讼的责任不在于其本人,因自己的原因而没有参加诉讼的,不能提出撤销之诉。

(2)实体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也就是说提起时必须有证据证明,必须针对针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必须是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内容包括部分内容和全部内容。(3)结果条件是民事权益受损害。也就是说,有损害民事权益的后果,第三人才得主张撤销权利。

5、适用客体。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客体是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因其所及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尚未得以确定,不具有终局性的法律效力,对第三人未构成实质的损害,就无从提起此诉。

6、审理范围。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围绕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对第三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为审查重点,围绕涉及第三人相关事项进行审理,对于不涉及第三人事项的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不在审查范围之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人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三种情况分别是哪些
    一、债权人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三种情况分别是哪些?1、该债权是法律明确给予特殊保护的债权。2、因债务人与他人的权利义务被生效裁判文书确定,导致债权人本来可以依法对债务人的行为享有撤销权而不能行使的;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裁判文书主文确定的债权内容部分或者全部虚假的。二、债权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怎么写起诉状?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
    2023-06-15
    436人看过
  • 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否作为第三
    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否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8日以法释[2000]44号作出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022-04-19
    427人看过
  • 债权人提起债权撤销诉讼,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时该如何处理?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的第三人:当支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密切相关时,应认为与主支付义务有关,并有权同时履行辩护。促进合同的方式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这是合同相对原则的突破。因此,其行使条件和程序受到严格限制,以免损害债务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代位权和撤销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不能由仲裁机关等机构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况: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2、免费转让财产;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判断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导致其财产减少。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未减少其财产,例如有充分对价的买卖、互易、租赁、借贷,则不构成有害于债权的行为。(2)债务人财产的减少是否导致债务人无资力。如果债务人之行为虽然导致其财产减少,但并未达到债务人没有清偿资力的程度,即
    2023-07-14
    357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权之诉?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条件具体如下:1、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只有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并且该行为成立于债权人的债权成立之后,才有可能产生债权人的撤销权。同时,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2、当债务人的行为使其一般财产减少到不能清偿一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时,就处于危害债权的状态。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到其清偿能力的减弱,债权人就不能行使撤销权;3、当债权人证明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的或者债务人的行为缺乏等价性,那么债务人的主观恶意就成立。第三人撤销之诉债权人撤销权的提起是合理的吗第三人撤销之诉债权人撤销权的提起是合理的。一般来说,判决的既判力具有相对性,只约束当事人,但在特定情形下会突破相对性的限制,对第三人发生作用。这意味着一些不是案件当事人的第三人,在没有参与案件审判的情形下,也可能接受判决的约
    2023-07-06
    79人看过
  • 破产普通债权人能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能拿到赔偿款吗
    破产普通债权人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普通债权人不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破产普通债权人不一定能拿到赔偿款,具体还是需要根据其投资的资产分析。一、破产普通债权人能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破产普通债权人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普通债权人是指对争议标的不享有物权(所有权、担保物权或者用益物权),也没有直接财产担保,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的一般债权人。很显然,普通债权人不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应当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特殊情况下应当准许普通债权人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二、破产普通债权人能拿到赔偿款吗上市公司破产之后,普通投资者不一定会拿到赔偿,需要根据其资产进行具体分析。债权资本是一种借入资本,代表了公司的合约义务,因此债券持有者即债权人拥有公司资产的最高索取权。其次是优先股东,在公司破产之后,优先股东优先普通股东分配公司剩余的资
    2022-06-04
    82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之诉第三人答辩是怎么样
    (一)起诉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材料应当包括:1、当事人及代理人。第三人为原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为被告。2、申请撤销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3、申请撤销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内容。4、证明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错误的事由及证据。5、提请在法定六个月期间的证据。此外第三人应当提交申请撤销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复印件。(二)审查1、审查形式。应采取严格的形式审查第三人提起的撤销之诉,如有证据可初步判断判决损害第三人之利益,即可认为具备诉的利益。2、审查方式。参照关于再审审查的规定,可以分别或者综合采用以下四种方式:一是书面审查提起材料;二是调阅原审案卷;三是询问当事人;四是组织听证。3、审查期限。第三人撤销之诉不同普通民事案件,当事人主张在于撤销已经生效的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关系到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社会关系的稳定性以及法院的审判权威,人民法院审查其申请时,要进
    2023-06-21
    412人看过
  • 撤销权之诉中善意第三人提供的条件
    撤销权之诉善意第三人注意事项:1、撤销的意思表示,原则上应向被代理人表示,但向无权代理人进行撤销的意思表示应同样有法律效力。另外,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应以具体情况而定。2、撤销权的行使,并不影响善意第三人要求无权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管辖是什么第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而提起的非常规救济程序,故应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管辖。若需要撤销的是一审法院的裁判,则由一审法院受理。若要撤销的是二审法院的裁判,则由二审法院受理。第三人行使撤销权在主体上必须是有独立的第三人,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得行使。第二,第三人的撤销权之诉的提起必须是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不服,所以一般是在二审或上诉的情况下进行,一审一般第三人是作为类似于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故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遵循方便当事人的原则
    2023-07-29
    90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离婚之后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债权人起诉共同债务是完全可以的,因为夫妻对于债权人来说是属于共同的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这种法定义务和婚姻关系的解除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而且,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就算是离婚了,其实也是应该由男女双方共同来偿还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可以的,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另外,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由上可知,夫妻双方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务关系,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没有直接关系。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3-03-29
    424人看过
  • 撤销权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费都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一、撤销权灭失的情形有哪些?(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有哪些?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又包括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力拘束,只有通过撤销判决才能获得救济的情况
    2023-03-22
    114人看过
  • 债权转让多次能否提第三人撤销诉讼请求
    律师解答:不能。普通债权人一般不得作为原告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除非其满足前诉确系虚假诉讼且无其他常规救济途径的条件。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2、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行为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主观恶意;3、债权人的撤销权,应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提起,债权人中的任何一名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用债务人承担。4、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权利灭失。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2024-05-04
    57人看过
  • 债权人哪些情形之下可以提出撤销之诉?
    债权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情形一:该债权是法律明确给予特殊保护的债权,如《民法典》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海商法》第22条规定的船舶优先权;情形二:因债务人与他人的权利义务被生效裁判文书确定,导致债权人本来可以对《民法典》和《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的债务人的行为享有撤销权而不能行使的;情形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裁判文书主文确定的债权内容部分或者全部虚假的。债权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还要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除此之外的其他债权,债权人原则上不得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一、债权转让的程序是哪些1、债权转让的程序为,债权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然后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
    2023-03-11
    153人看过
  • 债权人提起诉讼中的撤销权如何处理
    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构成撤销的具体事由有三个:(1)债务人单方放弃到期债权;(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的。需注意,与代位权不同,行使撤销权只要债务人的行为具备以上三种事由之一,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就有权行使撤销权。一、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否是一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起诉前多久算财产转移起诉前多久算财产转移,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国法
    2023-06-21
    395人看过
  • 债权人第三人撤销之诉条件必须满足哪些?
    一是因为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知道原诉会损害自己的利益且能参加诉讼而未参加的第三人,不得提出撤销之诉。二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实践中,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撤销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类:(1)当事人恶意串通进行诉讼,损害其利益;(2)第三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所处分的财产拥有物上请求权;(3)原诉遗漏了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损害了其利益。三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该诉讼。该6个月期限的规定与申请再审的期限规定是一致的。另外,如果第三人是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原裁判损害自己利益的,既可以依法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也可以以案外人身份提起执行异议。一、债权人发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怎么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作为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这样规定,一是考虑到作出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比较了解案
    2023-06-20
    483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1、实体法上的效果自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之日起,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或受让人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并有义务将所受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责任财产。2、诉讼法上的效果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受益人、受让人有过错的,应适当分担。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所以需要我们具体是分析。一、撤销权的对象是什么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行使的对象是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放弃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2、债务人与第三人通
    2023-03-09
    4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与次债务人串通放弃债权,是先提起撤销权诉讼还是代位求偿权诉讼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9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之诉针对的是这种债务人和次债务人恶意串通危害债权的行为,代位之诉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所以上述情况应提起撤销权诉讼。
    • 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恶意串通怎么办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8
      恶意串通行为(malicioscollaboration)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串通掩盖事实真相,在应价过程中串通一气,有意压价,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 可以撤销权和恶意串通的意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11
      1、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恶意串通恶意串通行为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串通掩盖事实真相,在应价过程中串通一气,有意压价,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
    • 离婚协议未撤销,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可以起诉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以你说的此种协议,一方面是债务人转移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仍可向原债务人主张还款.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原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从夫妻角度看,协议离婚已成,双方约定债务的分担是可以的,要撤销原财产分配协议,应该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以显失公平或并非真实意思表示为由要求撤销.但以你所说的案情,很难. 总之:简单说,在离婚协议未撤销的情况下,原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承担后可以依据
    • 诉讼时效中断可以撤销债务人债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7
      债权人向债务人申报债权的行为当然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只要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可以随时随地中断诉讼时效的。债务人收到催债通知以后,如果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也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债权人要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处理债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