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等同于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21:10:59 464 人看过

以下三种情形可以视为等同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是过去的工伤认定范围中已有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做了新的规定是为了将工伤界定的更加严谨。实际上视同工伤与工伤在认定程序上和待遇给付标准方面没有不同之处。

是否将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纳入工伤范围,从政策的连续性考虑,把突发疾病纳入视同工伤的范围,但界定的更加严格,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过48小时抢救之后死亡的,没有列入视同工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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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3)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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