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民工可以缴纳失业保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7:21:59 179 人看过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签发《关于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2012年11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各单位也要给农民工办理失业保险,农民工失业了也可以领失业金。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缴费基数调整,主要是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统一,便于失业保险费的征缴,为将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合一”打下基础。对于个人来说,缴费额度变化不大。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将统一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和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包括农民工都按统一的费率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参加失业保险,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失业保险待遇。

目前,我省有农民工200多万人。按月平均工资2000元计算,农民工每人每月只需缴费20元,缴满一年后,如果失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也就是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按全省平均水平来看,每月可领661元,三个月就能领到19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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