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交房的日期该怎么确定
商品房交付时间的认定,主要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
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在此约定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买房户“交钥匙”,而且还应当将房屋所有权移转于买房户,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开发商承担;交付使用后,即使房屋权属证没有办理完毕,房屋可能的风险由购房人承担。购房人接到书面通知书时,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自书面通知书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购房人承担一切风险,当事人约定的除外。这里的“正当理由”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理由;其他原因如疾病、外出等,由于买受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交房手续,则不构成“正当理由”。
二、延期交房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商品房延期交房是长期以来比较普遍的问题,面对这类事件,明智的开发商应该是痛痛快快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购房人交付违约金,同时说明情况,赢得客户的谅解,而决不是让矛盾发展。
延期交房本身就是开发商违约,它的直接后果是给购房者带来各种各样的不便:有的原房已卖,到了约定腾房时间腾出旧房却无处可住;有的已经与房屋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协议交了订金,却迟迟不能装修;有的甚至约定了婚期,因延期入住而不得不一再改变婚期等。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如果再拒不赔付违约金,纠纷再所难免。
纠纷一旦起来,开发商的日子并不好过。购房者不停地来找,开发商要么绞尽脑汁编理由,要么就是躲,要么是“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地耍蛮,这些做法都只能使矛盾激化。最后发展成购房人集体上访,或把开发商告上法庭。
其实,双方都折腾得筋疲力尽之后,结果还得回到起点上来,开发商最终还要规规矩矩赔付违约金,同时赔付购房人的损失。但是大不相同的,开发商的信誉大损,这一点,开发商也许花几倍的价钱也挽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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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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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商品房交付日期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081、商品房交付时间的认定,主要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 2、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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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没有约定交房日期时的交房日期陕西在线咨询 2024-11-19在合同中未对交房期限进行明确说明时,双方有权利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补充相关条款。如果双方就交房日期达成共识,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则该协议所约定的交房日期将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双方在交房日期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或者未签署任何补充协议,则可以根据交易惯例以及诚信原则来确定交房日期。举例来说,可以参照同区域、同类型房屋的交付时间,或者根据房屋买卖交易的常规流程来推测出合理的交房日期。 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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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竣工日期是交房日期还是现房啊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0竣工日期是指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完工之日,与交房日期是两回事,竣工日期的约定对购房者意义不大。竣工日期和交付日期的区别在于,竣工日期是房屋建设完成的实际时间,交付日期是双方约定的交付时间。交付日期必须以竣工日期为前提,房屋未竣工,房屋无法交付。如果房屋在约定的交付日期到来后没有竣工,就意味着开不能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房屋在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已经竣工,开发商不一定会立即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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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房日期能延期多长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06不存在最长可以延期多久的说法,排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只要超过约定的交房日期,就开始计算违约金。超过三个月,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 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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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是2020年12月31日前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5《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如果我的解答帮助到你请点击“采纳”或者给予“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