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0:42:44 78 人看过

发行部门:中国证监会发行编号:证监发(2001)64号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上市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规范上市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交申请文件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证监发(2001)36号)的有关要求,并按照本标准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和提交申请文件。第一部分要求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的文件报告期内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监事会说明(如有)1-1-3附件3: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报告期内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如有)

<1-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申请稿)

<1-3发行公告(经发行审核委员会批准)第二部分无需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的文件第二章主承销商保荐文件2-1主承销商就XXX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的保荐函。,(推荐信附发行人基本情况)

2-2主承销商关于XXX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推荐信。,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第三章发行人律师意见书3-1法律意见书3-2律师工作报告第四章发行申请及授权文件第4-1章关于XXX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报告。,发行人出具的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项的决议第五章募集资金使用有关文件5-1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如需批准文件)

5-3可行性研究发行人全体董事签署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报告书(如有董事不同意或弃权的,应说明原因并加盖公司印章)发行人全体董事签署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5-5拟收购资产及权益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

第六章发行条件及发行方案6-1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及依据说明第七章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文件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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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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