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出资的股东资格是否应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10:20:47 79 人看过

当前理论界和实践中的不同观点及做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构成要件,理论上目前仍然存在较大分歧。一般而言,法院在认定股东资格时,需要考察两个问题:一是实质要件,即公司各股东是否存在合股的一致意思表示(合股合意),具体表现为股东之间有无签订合股协议或公司章程;二是形式要件,即公司登记时股东资格是否予以确认,具体表现为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或公司备案的股东名册中有无反映出股东的资格。然而,对于出资是否应作为股东资格的构成要件,目前仍然存在较大争议,由此导致的争议是,在上述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符合的前提下,如股东未向公司缴纳出资,其股东资格是否应予认定对此,目前公司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做法。

股东未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一、股东未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所以说,股东承诺出资,其实是承担了两个义务:

一方面是对公司出钱也要出够钱的法定义务。通俗说,既然想要当股东拿股权,就要出钱并且出够钱。

另一方面,股东还应该承担对其他股东的合同义务,如果股东没有出资,或者没有按照自己承诺的数额完成出资,那他还需要对其他那些已经完成了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最后还需要注意,除了上述责任以外,在公司遇到困难,比如公司欠债还不起时,没出钱或没出够钱的股东,要在自己承诺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替公司还债,所以,自己不信守承诺没给公司的钱,其实早晚都要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股东出资不到位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
    股东资格,是出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股东资格取得的判断标准。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等规定可以推断,股东资格的取得并不以股东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为必要条件。股东出资不到位所应承担的是因违反公司章程和设立公司合同的约定产生的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同时,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文件对股东资格的记载,亦对股东资格认定具有相对优先的证明效力。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
    2023-06-09
    371人看过
  • 能否以出资未到位为由否认其股东资格
    能否以出资未到位为由主张股东资格否认,我国立法并无明文规定,司法实践和学术界均未一致结论。肯定说最主要的理由就在于:出资是取得股东资格的对价,出资是股东最主要的义务,没有出资或出资有重大瑕疵,当然就不能称其为股东。乍听起来,肯定说的理由似乎非常充足。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却得不到很好的解释。首先,越来越多的司法实践都主张“当公司有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况时,可要求该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既然出资未到位而应被否认其股东资格,他缘何又要向公司的债权人担责呢?其次,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在只有两个股东的情况下,股东之一因为出资未到位而被否认股东资格,此时的有限责任公司还能合法存续吗?公司成立后、股东资格被正式否认前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受此影响?股东资格被正式否认前股东权已行使和享有的,效力如何?再次,在出资义务履行不完全的情况下
    2023-02-14
    113人看过
  • 根据规定股东未出资是否可以不认定其股东身份
    股东未出资是否可以不认定其股东身份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股东出资的严重违约行为(如根本未出资或未按时出资)将导致其股东地位(或资格)的丧失。股东对于公司最为根本的义务在于出资,只有履行了出资义务,才能够获得股东的身份和资格,如果其没有履行出资义务,自无取得股东身份可言。以出资取得股东资格,实际上是严格法定资本制下的产物。在严格法定资本制下,立法者要求股东向公司出资的目的在于确保公司资本的确定真实,从而尽可能地维护交易安全。目前此种意见在我国公司法理论界属于主流观点,在司法实践中也具有广泛的影响,这也符合我国《公司法》的立法本意和原则,法院也主要是按这种观点来进行操作的。另一种意见认为,违反出资义务的公司股东仅承担违约责任,而其股东资格不因未出资而被否定。公司的股东未缴纳出资的,应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等法律责任。而就行政责任而言,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罚款、责令
    2023-02-24
    264人看过
  • 股东出资瑕疵没有股东资格吗
    股东出资瑕疵有股东资格,只不过说在这种资格方面是存在一定的瑕疵。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4、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5、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章程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品质标准,不具有应有的功能或效用6、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着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影响公司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股东出资违约能提出股东代表诉讼吗股东出资违约可以提出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出资违约属于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拒绝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8-16
    158人看过
  • 股东形成瑕疵能否认定公司股东资格?
    股东瑕疵出资一般可以认定其股东资格。但股东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一、抽逃注册资本罪废除了?(1)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E、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
    2023-06-25
    209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如何认定出资瑕疵
    出资瑕疵时股东资格的认定如下:1、未足额出资,股东首次出资不足20%,或者两年内未缴纳剩余80%,构成股东出资不足;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当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值高于自身价值;3、虚假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没有交付货币,也没有转移其出资的财产权,但实质上没有出资;4、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偷偷逃走了所缴出资,但表面上仍以原出资额出资,具有股东身份。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何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
    2023-07-03
    11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股东出资有瑕疵是否有影响其股东资格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6
      不会,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的认定:股东在合理期限内对瑕疵出资进行补正的,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 怎么让未出资的股东失去股东资格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股东未实际出资有股东代表资格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4
      股东未实际出资享有股东资格。法律并未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因此而丧失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 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未出资股东可以撤销其股东资格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1
      未出资股东是可以撤销其股东资格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六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股东会未出席的股东是否具有撤销权人资格?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7-27
      未收到合法通知而未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其对股东会召集、表决的程序并不知悉,所以,其应具备撤销权人的资格。收到通知但未参加股东会的股东,能否对股东会决议提起撤销诉讼?实践中有人认为,股东收到通知后,未在开会当日出席股东会,也不委托代理人出席,不具备权利保护要件中为诉讼标的法律关系的要件,即未取得撤销股东会决议的形成权。笔者认为,从对股东权益的保障而言,未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于股东会召集、表决程序发生的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