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买卖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担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21:11:18 131 人看过

所谓标的物质量瑕疵,一般是指出卖人所交付的标的物含有隐蔽的缺陷或其它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质量问题,以致不适于其用途或其价值减少。出卖人必须对其所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瑕疵负担保义务,一旦发现标的物质量瑕疵,出卖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质量承担瑕疵担保义务应满足哪些条件

1、物的瑕疵必须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买卖标的物的利益及不利益,自交付时起,一般由买受人承受负担,所以出卖人所担保的瑕疵应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如物的瑕疵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之后发生,则应由买受人负担。

2、买受人善意并无重大过失。

依此要件,买受人在合同订立及标的物交付之前不知有瑕疵存在,如果买受人明知标的物有瑕疵而仍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时,出卖人不负担瑕疵担保责任。因为重大过失几乎等于故意,对这种对自己权益漠不关心者,法律自无特别保护的必要。但是若出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有特殊保证或故意不告知买受人物的瑕疵的,即使买受人有重大过失,出卖人仍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出卖人的恶意行为较买受人的过失更具有可惩罚性。

3、买受人须履行及时检查并将瑕疵之存在通知出卖人的义务。

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应当及时验收,如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应立即通知出卖人。否则,买受人会因超过法定的除斥期间而丧失向出卖人主张权利,但是,关于买受人通知的规定,不应适用于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有瑕疵而故意不告知标的物瑕疵的情形。

4、须买受人非依强制执行或拍卖而取得标的物。

通过强制执行、拍卖取得标的物,非出于标的物所有权人的自愿,执行机关、拍卖机关仅就标的物的现状拍卖,并不知道标的物的瑕疵,并且拍卖是公开竞买,买受人亦可当场查清标的物的瑕疵,故于此情况下,出卖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二、质量承担瑕疵责任承担方式

民法典就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针对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承担方式,民法典规定了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方式。

针对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承担方式,民法典仅规定,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至于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成立的情况下,其责任承担方式是否可以类推适用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民法典并未作出明确指示,不过学界及实务界不乏有这样的观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质量瑕疵与风险负担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如果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有明确约定的,出卖人自应按照约定的标的物的质量履行;当事人就标的物的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予以确定;如果根据上述标准仍不能确定的,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为根本违约。需要注意的是,在标的物质量虽然不符合质量要求,但是并未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买受人无权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另外,在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但是买受
    2023-06-09
    262人看过
  • 标的物瑕疵担保的法律效力措施
    1、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价款的减少数额应依标的物的瑕疵状况而定,原则上应为有瑕疵标的物的实价与无瑕疵之物的买价的差额。2、主张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3、请求更换、修理,或者另行交付无瑕疵之物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更换、修理,或者自行修理,费用由出卖人负担。标的物属于种类物的,买受人亦可要求出卖人另行交付无瑕疵的替代物。4、主张损害赔偿标的物缺乏出卖人所保证的品质或者出卖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买受人因标的物瑕疵或者缺乏品质而遭受损失时,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减免的特约效力有哪些合同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出卖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的瑕疵,出卖人主张依约减轻或者免除瑕疵担保责任的,
    2023-08-17
    171人看过
  • 标的物出现了质量瑕疵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前段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消费者在当场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可以拒签令快递原路退回,让商家重新发货或者在天猫平台取消订单;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选择让商家酌情处理赔偿损失自己将就使用,也可以退货退款。此外,消法还创造性地赋予消费者“反悔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网购虽然便利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但是对商品的直观感受、服务体验仍然无法取代线下门店。消费者有权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重大权利,商家不
    2023-08-17
    355人看过
  • 买卖合同质量瑕疵有哪些情况
    1、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者法律规定的标准。就是说,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存在表面瑕疵,如标的物的外观、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等方面存在瑕疵。对于表面瑕疵,一般情况下,买受人无须通过特殊的检验就可以发现。2、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标准。审判实践中,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首先,包装是否牢固;其次,包装是否符合运输的要求,特别是不同运输工具的特定要求;再次,包装标志是否符合通用要求等。3、标的物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者法律规定的标准。标的物的内在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标准,一般情况下,买受人需要通过检验或者使用才能发现。本文关于质量异议的论述就是针对标的物内在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者法律规定的标准而言的。一、买受人检验标的物的异议应当在何时通知出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
    2023-03-30
    442人看过
  • 标的物瑕疵的种类,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一、标的物瑕疵的种类标的物瑕疵的种类有:1.价值瑕疵价值瑕疵多出现在作为艺术品的标的物的买卖中,如某幅国画发生水渍、虫咬,某件古瓷器产生裂纹等,均可导致标的物价值灭失或减少。2.效用瑕疵。标的物的效用包括通常效用和约定效用。通常效用是指按照标的物的性质一般应当具有的效用,例如电视机接收电视节目、冰箱制冷。标的物若不具有通常效用,就是存在瑕疵。约定效用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的特定效用,如约定交付的电话机具有录音功能,若交付的电话机没有录音功能,而是具有一般的接打电话的功能,这具有电话机的通常效用,但不符合约定的特定效用,其交付是不适当的。3.保证品质瑕疵。出卖人对标的物品质的保证表现为其所提供的产品介绍、质量说明书等资料。买受人信赖这些材料,并据此确定价格、订立合同。如果交付的标的物没有出卖人保证的品质,出卖人就没有适当履行合同。二、标的物是什么意思?标的物的意思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
    2022-06-17
    241人看过
  • 租赁物质量有瑕疵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房屋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房屋租赁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有瑕疵的,首先分清房屋瑕疵的责任。在房屋瑕疵是出租人责任的情况下,根据租赁房屋瑕疵情况和承租人实际使用的情况,可以部分减少相应的租金;如果导致租赁房屋完全不能使用的,可以不付租金。相关知识阅读:租房如何避免租赁纠纷1、查明出租人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产权人一致。如果出租人不是房屋产权人,则应要求其出示产权人同意由其作为代理人出租房屋的授权委托书。2、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是已交付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应要求其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和房屋的交付使用证明。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一般会载明预售许可证号,承租人可以据此在当地的房地产交易官方网站上查验该房屋的其他四证取得情况,
    2023-06-15
    389人看过
  • 买卖合同瑕疵担保责任承担方是谁
    是担保责任中的一种,是指依法律规定,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财产或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或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传统的瑕疵担保理论包括权利瑕疵和物之瑕疵,二者构成了完整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买卖合同中的担保责任所谓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就买卖标的物上的权利瑕疵或物的瑕疵所承担的法定责任。所谓瑕疵,指买卖的标的物的本身或权利存在瑕疵。瑕疵担保责任分为两种,即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在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只要权利货物有瑕疵,出卖人必须负责,因此属于无过错责任。正好与其违约责任的过错归责相对应。其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平衡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利益和风险。瑕疵担保责任作为一种法定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一定区别。在传统大陆法系,学者认为,违约责任属于违反义务的责任,而瑕疵担保责任,还没有违反义务。因此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
    2023-07-12
    82人看过
  • 什么是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与产品责任?
    一、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0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有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做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上述第40条为产品质量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销售者)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品质标准,应当承担
    2023-06-06
    437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第六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瑕疵担保责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一)标的物须有瑕疵。此为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成立之关键。在此如何理解“瑕疵”呢?本文认为,在物之瑕疵担保责任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衡量买卖标的物是否有瑕疵,有两种标准——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按客观标准,所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该种物所应具备的通常性质及客观上应有之特征时,
    2023-04-12
    297人看过
  • 质量瑕疵担保义务一般有哪些
    出卖人违反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导致标的物被第三人追索时,出卖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返还价款并赔偿损失。因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一、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谁承担?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2.在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况下,如买卖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权利瑕疵担保有哪些民法典中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1.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
    2023-04-01
    380人看过
  • 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物管费谁承担
    对于存在房屋质量问题的情况,该项物业管理费用理应由房主承担缴纳的责任。值得指出,房屋的质量瑕疵并非房主拒缴物业管理费用的正当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房主有权向负责房屋建造的相关机构提出申诉并寻求解决方案。因此,房主应该严格遵守与物业公司达成的协议,按时足额地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若物业公司已按约定及相关法规要求提供了相应的服务,那么房主便无权以未实际享受到或无需享受某些特定物业服务为借口而拒绝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2024-08-11
    376人看过
  •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买受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1、主张减少价款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价款的减少数额应依标的物的瑕疵状况而定,原则上应为有瑕疵标的物的实价与无瑕疵之物的买价的差额。2、主张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出卖人可规定相当期限,催告买受人于该期限内作出是否解除合同的表示。买受人于出卖人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解除合同表示的,丧失解除合同的权利。(2)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3)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4)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
    2023-06-05
    467人看过
  •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下)
    四、关于瑕疵担保责任制度若干问题(一)责任性质探讨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完善,首先应正确认识瑕疵担保责任的性质。关于瑕疵担保责任的性质,国外民法理论上有两种学说,即法定责任说与债务不履行责任说。按照法定责任说,瑕疵担保责任为特定物买卖之特有制度,在标的物具有瑕疵的场合,不可能要求出卖人给付无瑕疵之物,出卖人所负债务,只是交付该有瑕疵之物的义务;出卖人一旦交付了该物,债务即已履行,不发生债务不履行问题;因此,本不应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但是,这种结果从买卖契约有偿性的角度来看,显然是不公平的。法律为谋求当事人双方的公平,特设瑕疵担保制度,使出卖人承担责任。依此说,瑕疵担保责任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不同于债务不履行责任的特别责任。21与瑕疵担保责任性质密切相关的,是能否对种类物买卖适用瑕疵担保责任问题。法定责任说乃以瑕疵担保责任仅能适用于特定物买卖为前提,否认对种类物买卖适用瑕疵担保责任。其理由如下:
    2023-06-08
    465人看过
  • 货物有质量瑕疵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吗
    货物有质量瑕疵的,买受人能拒绝接受。在买卖合同中,经常会出现所买货物存在质量瑕疵。我国法律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购买的货物存在质量瑕疵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出卖人根本违约的风险负担】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024-04-26
    31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出卖人对标的物上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是否应当承担瑕疵担保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6
      出卖人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物的瑕疵必须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买卖标的物的利益及不利益,自交付时起,一般由买受人承受负担,所以出卖人所担保的瑕疵应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如物的瑕疵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之后发生,则应由买受人负担。 2、买受人善意并无重大过失依此要件,买受人在合同订立及标的物交付之前不知有瑕疵存在,如果买受人明知标的物有瑕疵而仍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时
    • 权利瑕疵担保的效力是什么,权利瑕疵担保中的租赁物权利瑕疵担保?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权利瑕疵担保又称“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的一种,移转财产权利交会对方的债务人,未依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将应移转的财产上的权利完全转移给对方(即转移的权利有瑕疵)所应承担的责任。如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有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财产所有权的义务,应担保第三人不能对买受人就买卖标的主张任何权利,若第三人能主张权利,出卖人即应负责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有将租赁物的使用权完全移转给承租人的义务,应担保
    • 出卖人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瑕疵担保义务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05
      要满足下列条件: 1.物的瑕疵必须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 2.买受人善意并无重大过失。 3.买受人须履行及时检查并将瑕疵之存在通知出卖人的义务。 4.买受人非依强制执行或拍卖而取得标的物。
    • 房屋买卖合同瑕疵担保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3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就其出卖的标的物,对买受人负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的瑕疵担保义务包括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和物的瑕疵担保‘义务。这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瑕疵担保的规定,希望你能理解。
    • 工业货物买卖购销合同质量及瑕疵的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1
      1、标的物质量标准的确定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好坏直接影响买受人能否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标的物质量是否合法的标准:(1)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如上述方式无法确定,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