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复议后不一定会撤销相关行政行为,相关行政行为会被撤销的情形如下: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十九条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答复书,对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事实及理由进行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环境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一、环境违法处罚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环境资源行政复议程序具体如下:
1、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
第十五条
环境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且提交材料齐全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予以受理;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制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3)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告知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当面向环境行政复议机构口头提出行政复议的,可以口头告知,并制作笔录当场交由申请人确认。
错列被申请人的,环境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
2、环境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制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
第十八条环境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制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以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有关材料的副本应一并送达被申请人。
3、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
第三十三条环境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环境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环境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延期审理通知书,载明延期的主要理由及期限,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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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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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能否撤销行政行为违法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4是不能的。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之一复议机关有权决定撤销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5、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书面答辩或答复和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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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案件撤销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就行政复议案件撤销做出以下解释: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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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如何办理行政复议?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07撤销是取消已经发生的行政行为,表明被撤销的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即无效力。撤销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明显不当五种情形的,决定撤销;二是行政机关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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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复议案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9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如下区别: 第一,性质不同 1.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 2.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行为。 第二,受理机关不同 1.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例如,对某县烟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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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的行政行为多久可以撤销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4只有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的方式来申请复议。但超过60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复议机关一般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