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8:25:41 355 人看过

1、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影响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则不构成重大误解。

2、误解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即误解人的误解与其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误解是由误解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这也是误解和欺诈、胁迫及乘人之危的主要区别之一。即误解人的错误认识不是源于对方当事人的遗错行为,而是由于自己的不谨慎。

4、误解是误解人的非故意行为。在此不允许当事人以重大误解为借口,而实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来撤销合同。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申请其撤销合同。另外,撤销权的行使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对方未反对撤销权人作出的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由于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误解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

为此,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一、因重大误解订的合同的处理方法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所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如出卖人误将某一标的物当作另一标的物),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如买卖双方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买卖)。误解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后果。

在重大误解和欺诈的情况下,都存在着表意人的认识错误问题,合同履行的结果通常违背了表意人的真实意志而给表意人造成损失。但是,重大误解和欺诈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首先,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并非因为欺诈的结果。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不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是欺诈行为造成的。例如误将标签上标明的涤纶西装当作毛涤纶西装购买,这属于误解。但如果销售者故意将涤纶西装写成毛涤纶西装出售,则构成欺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重大误解相关文章
  • 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的重要性
    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的定义:1、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别人为某些行为或者不为某些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直接控制权利标的物,只能向义务人请求;2、形成权是指权利主体仅凭自身行为就能改变自己与别人法律关系的权利;3、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请求权或者其他权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不安抗辩权是什么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上四种情形构成预期重大违约时,先履行义务人解除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有确切证据证明负有后履行义务的
    2023-07-03
    372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在实际办中,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误解难度较大,但通常认为构成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误解的事实是合同订立时存在的事实,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出乎预料的事实不构成重大误解;2,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3,重大误解必须是本质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的本质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如不发生重大误解就不可能作出签订合同的决定;4,重大误解不是出于合同当事人的重大过失引起的,否则该当事人不得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合同;5,单方重大误解还必须是重大误解将使合同的执行产生不公平的结果。另外,判断是否存在重大误解,还应当根据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及其认识能力进行。
    2023-06-09
    238人看过
  • 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大误解一般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有关标的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产生了错误认识,导致自己的行为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那就属于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一、重大误解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对合同内容重大误解的认定可以参考如下方面:一、重大误解应当是由于误解人自己的大意、缺乏经验或者信息不通而造成的,是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而非合同相对方的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二、重大误解中的误解应是对合同内容构成重大误解。也就是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产生重大误解的合同能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履行会使得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四、重大误解导致合同撤销,应当是由于误解才导致签订合同。若没有误解则当事人将不订立合同或者虽然订立合同但合同条件将发
    2023-03-10
    324人看过
  • 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区别,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一、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区别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是较为明显的:一方面,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另一方面,在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不仅要互负债务,而且双方的债务应形成对价关系,这样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才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而在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虽然要互负债务,但法律并未强调双方所负有的债务应当具有对价性一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不仅仅是针对后履行一方不履行行为作出的,抗辩与后履行一方的行为之间并不一定具有相应性。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如下:1.必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互负债务的,不得行使先履行抗辩权;2.双方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
    2023-05-06
    432人看过
  • 构成重大误解具备哪些
    构成重大误解必须具备以下4个要件:(1)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影响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则不构成重大误解。(2)误解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即误解人的误解与其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3)误解是由误解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这也是误解和欺诈、胁迫及乘人之危的主要区别之一。即误解人的错误认识不是源于对方当事人的遗错行为,而是由于自己的不谨慎。(4)误解是误解人的非故意行为。在此不允许当事人以重大误解为借口,而实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来撤销合同。
    2023-05-01
    278人看过
  • 认定合同意思中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必须是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来(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否则无从评价其是否存在着误解问题。其次,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因为误解所造成的,即表意人的错误认识与其作出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并导致了合同的订立,从而使当事人能主张撤销合同。在法律上,一般的误解并不都能使合同撤销。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才构成重大误解。因为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的情况下才可能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可能使误解的一方的订约目的不能达到。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对方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表意人自己的过失行为造成的,即由其不注意、不谨慎造成的。如果表意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能按误解处理。法律不允
    2023-03-09
    63人看过
  • "规定不安抗辩权构成的要素"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条件如下: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步骤是怎样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先履行合同的一方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没有履行能力时,才能中止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的方式建议通过纸质函件的方式邮寄送达告知对方并附上您搜集到的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相关证据。此时,若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您在发函告知
    2023-07-20
    157人看过
  • 三大抗辩权的主要内容
    三大抗辩权规定内容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即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一、请求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请求权与抗辩权的区别:1.定义不同: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2.特征不同:请求权的特征:1.权利利益须通过义务人的给付方能实现;2.权利作用体现为请求,而不是支配;3.权利效力上不具有排他性。例如同一客体上可以存在两个不相容的请求权,例如二重买卖;4.权利效力上具有平等性。抗辩权的特征:1.主要针对请求权;2.效力在于阻止请求权,从而可以拒绝履行义务;3.并非否定相对人的请求权,并非变更或者消灭相对人的权利(与形成权不同)。二、合同抗辩权是什么合同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义务人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在合同履行中
    2023-06-20
    400人看过
  • 如何判定合同构成重大误解
    一、如何判定合同构成重大误解判定合同构成重大误解包括如下几种情况: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2.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自由是合同自由的主要表现。3.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直接涉及到当事人订约目的或重大的利益,则对质量发生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但是对质量本身没有发生误解,而只是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产生了误解的,不应该当作重大误解处理。4.对标的物品种、规格的误解,特别是对同类物品不同品种、规格的误解。如误将茅台酒当作二锅头购买,这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即标的本身发生了误解,应属于重大误解。5.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二、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期限重大误解的合同当事人的撤销权期限为九十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
    2023-05-06
    396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如下: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双方当事人所负的债务同时履行,所以,只有双方的债务同时届期时,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一方当事人负有先履行的义务,就不由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管辖,而让位于不安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其债务。对方当事人的对待给付已不可能时,则同时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达到,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问题,应由合同解除制度解决。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果是什么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果如下:1.实体法上的效力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实体法上的效力,分为本体的效力与其它效力。本体的效力体现为拒绝履行权,其他的效力体现在对抵消权的影响,对履行迟延构成及合同解除的影响等。就同时履行抗辩
    2023-03-31
    350人看过
  • 欠条时效抗辩权败诉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首先,时效抗辩应在何时提出。《诉讼时效解释》第四条逆向给出了一个大的时间限度,即在一审诉讼期间,在二审提出的应是新的证据能够证明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超出了诉讼期间,而再审期间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基层法院法官而言,一审诉讼期间的时效抗辩节点可能有如下几种情况:一是答辩期,二是举证期,三是一审辩论终结时,四是判决作出前。时效抗辩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对权利的主张需有证据作支撑,当事人除了提供证据,还需对证据进行质证,对证据的认证,不仅需质证,还需法官结合庭审的情况予判断,故一个可能的节点应是一审辩论终结时。在一审辩论终结后,判决作出前,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是否应当进行审查?从程序上言,一审程序的终结不是庭审的终结,当事人在庭审后,突然意识到自己时效抗辩的权利,向法院主张,只要判决仍未作出,法院仍应审查,因为法院保障的是权利,只要权利存在,法院就有义务进行查明并且予以保障。因此只要在
    2023-02-19
    487人看过
  • 什么条件构成了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素: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可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法律适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中止履行后,在一定条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构成强制不安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构成强制不安行抗辩权的条件如下:1、当事人因同一双重合同而互相负债;2、合同履行有相继的履行顺序;3、后付款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无法付款的现实危险;4、首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无法履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当事人没有中止履行的确切证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
    2023-07-08
    154人看过
  • 重大误解的构成和撤销权行使方式有哪些?
    构成重大误解的条件是:行为人对合同的标的、质量等重要的条款产生了误解;作出了与真实意思不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误解是由于行为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包括起诉和申请仲裁的方式,例如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合同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3-07-28
    332人看过
  • 著作权不构成侵权抗辩
    侵犯著作权必须是当事人是故意地用别人著作的作品、文章、音乐等等别人申明是独有的,而你却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将别人的作品进行贩卖收获不正当的利益或者制造仿冒作品,贩卖仿冒作品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并且所获得的金额数目较大以及如果产生了其他较大的影响的行为。我们从中可以看出著作权的侵权必须是故意的,不经过别人同意将别人的作品用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的,如果当事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侵犯了别人的作品,或者误认为别人的作品已经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了以及他知道这个行为是侵犯了别人的作品,但是他没有将这个行为用来获取利益,也是不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的。一般来说侵犯著作权的有以下几种行为:没有经过拥有著作权的人的允许,直接复制并售卖他的文学作品,电视,影像,音乐,软件等作品,直接将他人拥有出版权的作品进行出版,没有经过录音录像的作品人的允许,直接将他的作品进行售卖,直接仿冒、出售别人制作的美术作品。当我们被别人起诉侵犯了
    2023-04-29
    12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重大误解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对合同的性质、目的、对方当事人等方面存在误解而导致的错误行为。这种误解必须达到使合同对一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程度,才能构成重大误解。... 更多>

    #重大误解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构成重大误解的要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5
      重大误解一般以双方误解为原则,以单方误解为例外。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有意思表示的成立。 重大误解系就意思表示而发生。如果不成立意思表示,则不发生重大误解。 2、意思表示的内容与内心的效果意思须不一致。 重大误解的表意人首先应有内心的效果意思存在,无意识的表示,没有内心的效果意思不成立误解。 3、须表意人不知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而且欠缺认识的原因。 重大误解一般是行为人的过失行
    • 三种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三种抗辩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0
      1、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3、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
    • 2022年重大误解抗辩权的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申请其撤销合同。另外,撤销权的行使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对方未反对撤销权人作出的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
    •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3
      对于合同我们并不陌生,可以说,合同已经越来越深入到我们的生活中了,但是,说到对合同的具体的理解我们却还是比较陌生的,例如对于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问题。那么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 重大误解是怎么构成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9
      重大误解一般以双方误解为原则,以单方误解为例外。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有意思表示的成立。 重大误解系就意思表示而发生。如果不成立意思表示,则不发生重大误解。 2、意思表示的内容与内心的效果意思须不一致。 重大误解的表意人首先应有内心的效果意思存在,无意识的表示,没有内心的效果意思不成立误解。 3、须表意人不知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而且欠缺认识的原因。 重大误解一般是行为人的过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