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还贷(平坝)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11:00:38 133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2、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应保留12个月缴存额,且委托提取后帐户余额须保留50元以上;

3、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交状态;

4、委托人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来,无连续2个月或累计4个月逾期还款记录。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报件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规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报件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规

同意受理、不予受理、补齐材料

四、办理地点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坝、黎阳便民利民服务大厅,1号窗口提取,2号窗口汇缴,3号窗口贷款,(平坝区安平街道水岸新天地7号地块一期一栋2层1号),10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平安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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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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