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集体诉讼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0:16:27 257 人看过

集体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

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争议集体诉讼案件时,有采取代表人代表立案的形式,也有采取个人单独立案再合并审理的形式。集体诉讼案件关系到一方区域的稳定,因此,对待集体诉讼案件,审理机关应当尤其谨慎,及时高效的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或作好双方的调解与和解工作,不得懈怠拖延。

一、集体诉讼制度特点

集体诉讼制度的最主要特点在于,除了首席原告外,其他受害者都不需要直接参加诉讼,甚至都无需知道有这样一个诉讼案的进行。一旦赔偿额确定,各个受害人都会按照比例得到赔偿额。并且,任何不愿参加集体诉讼的成员必须亲自申请退出,否则就算是自动参诉。这样打一个官司,就不需要很多人参与,律师只需要和首席原告交涉就可以了。这样就极大地降低了协调成本。

其次,集体诉讼的另一个特点是,集体诉讼是胜诉才收费,或者叫“诉讼风险”制收费,部分诉讼费用先有首席原告支付,而其他分散的受害者都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这就极大降低了劳动者打官司的成本。并且,由于集体诉讼的标的额足够高,采证较为容易,从而使得律师有积极性主动为劳动者打官司。这就为寻求律师的法律帮助提供了空间。

因此,这种具有惩罚性质的事后的诉讼机制可以使企业主动为劳动者安排带薪休假,是一种较为可行的制度安排。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4: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诉讼条件具体如下所述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起诉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如果原告不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则会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也无法进行诉讼,人民法院也无从审理。(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提起诉讼所要求解决问题。(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的,才有权起诉。(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如果由
    2023-03-25
    170人看过
  •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实体裁判和诉讼释明建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劳动争议双方作出的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一方不服起诉,法院该如何进行实体裁判?该如何正确保护服从仲裁裁决一方的合法权益?笔者根据相关诉讼法原理,结合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实践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和建议,以飨读者。一、法院对经过仲裁裁决案件应如何作实体裁判的理论分析对于很多仲裁裁决,当事人一方不服起诉时,往往只选取对其不利的事项作为诉讼请求,根据不告不理”原则,法院似乎只要针对原告的诉求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就行了。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笔者注:无效是不能被撤销或维持的,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部的答复》第二条规定——在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也不应含有撤销或者维持仲裁决定的内容。”)而且,对仲裁裁决不起诉
    2023-06-14
    38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怎么举证劳动案件被告如何反诉
    劳动争议诉讼的举证范围:(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劳动案件被告如何反诉:1、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可以在劳动仲裁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2、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4、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一审中被告否能够提出反诉,存在争议,一般一审被告有权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劳动争议诉讼可
    2023-07-22
    45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每件收10元吗
    是的。劳动争议案件每件是交纳10元。?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
    2023-06-18
    303人看过
  • 劳动案件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的那天起计算。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了只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一、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应当先申请仲裁。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就该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起算点如何确定,劳动部答复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二、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如果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了,那么当事人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会受理,但是会提示当事人
    2023-06-05
    90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只收取10元诉讼费。
    新办法规定,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同时,困难群众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一、其他诉讼费不再收取。新办法不再规定其他诉讼费用。旧办法中的其他诉讼费额度一般在200元左右。现在全都免了。二、申请强制执行,不再预交执行费。三、案件受理费新旧标准比一比。财产案件:新标准: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
    2023-04-03
    41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指南内容有哪些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劳动纠纷案件有关举证范围的指南,为您诉讼提供参考。(一)一般举证范围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
    2023-04-17
    17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不诚信诉讼为哪般?
    劳动争议案件中诉讼参与人不诚信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也纷繁复杂。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刘东民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分析:诉讼参与人利欲熏心无论是前文提到的某些劳动者以诉讼为业、不法代理人伪造授权书买断案件,还是某些用人单位通过伪造劳动合同来逃避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等各种不诚信诉讼行为,诉讼参与人的最终目的都是想通过诉讼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在巨大的诉争利益面前,诉讼参与人往往都使出浑身解数。在不诚信诉讼可能带来明显利益的情况下,其中一些诚信观念缺失的诉讼参与人便违背良知,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不惜损害他人利益和法律尊严,作出虚假诉讼、伪造、毁灭证据等罔顾事实、颠倒黑白的不诚信诉讼行为,以达到非法目的。某些单位的用人管理制度存在缺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国家鼓励发展中小企业政策的影响,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建立。但一些企业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尤其是对劳动法的相关法律
    2023-04-22
    365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劳动争议诉讼时效
    劳动争议过了诉讼时效后,当事人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因为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整法》,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时效期限为一年。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但不再受法律诉讼时效保护。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算。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则为三年。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
    2023-08-08
    93人看过
  • 诉讼法 跟劳动争议诉讼
    (一)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一、劳动维权的条件是什么(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起诉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在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相一致时,由劳动者个人作为当事人一方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人员则无权起诉。(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如果原告不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则会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也无法进行诉讼,人民法院也无从审理。在明确劳动争议诉讼
    2023-03-05
    1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用是否有标的限制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用是没有标的限制的,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的受理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是多长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2、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
    2023-04-21
    268人看过
  • 劳动诉讼案件的诉讼主体都是谁
    劳动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凡是《劳动法》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因此,符合劳动纠纷诉讼主体条件的应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之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帮工、学徒等劳动者;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一、劳动争议的特征1、主体具有特定性。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
    2023-03-02
    286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呢?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
    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处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按照《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经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一般说来,人民法院是不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只是受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争议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具体情况,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一般由处理该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10
    261人看过
  • 工作中的劳动争议诉讼有什么条件
    劳动争议诉讼有什么条件(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起诉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在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相一致时,由劳动者个人作为当事人一方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人员则无权起诉。(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如果原告不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则会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也无法进行诉讼,人民法院也无从审理。在明确劳动争议诉讼被告的同时,应当指出,原告不得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行政部门作为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被告或第三人。这主要是由于他们不具有劳动争议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具体的诉
    2023-06-02
    153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北京市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推举代表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本条是关于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的规定。 目前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持续上升,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也大幅度增长。根据北京市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的统计,自1989年北京市发生第一起集体劳动争议以来,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年均增幅在20%以上。截止到2005年9月全市累计发生集体劳动争
    • 什么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诉讼如何提起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6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一、起诉要件及内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
    •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提起劳动诉讼,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1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一、起诉要件及内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
    • 集体劳动争议诉讼规定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5
      要如何进行集体劳动诉讼有什么规定这个问题,我搜集了一些资料,愿采纳一、劳动纠纷案件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不服的情况下才能向法院起诉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 劳动争议诉讼主体如何确认,劳动争议诉讼主体中劳动争议的诉讼主体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5
      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作为争议的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清算组可“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清算组即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