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所需时间要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的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0:12:14 195 人看过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邀请招标时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3.邀请招标时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期限: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问题2)。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问题3),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4.单一来源采购唯一供应商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将采购项目信息和唯一供应商名称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招标文件提供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5日。

6.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问题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问题6),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问题6),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期限: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20日。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9.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10.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期限: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11.采购人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期限: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12.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期限: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问题10)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问题11)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问题12),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13.合同签订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4.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期限: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未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6.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17.提出质疑期限: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8.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9.询问答复时间:3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0.质疑答复期限: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1.投诉期限: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2.财政部门审查投诉书期限:收到投诉书后5个工作日内。

23.财政部门受理投诉书期限: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问题22),对不符合投诉条件的,分别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一)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投诉人修改后重新投诉;

(二)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转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并通知投诉人;

(三)投诉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应当说明理由。

对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自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问题23)。

24.财政部门向被投诉人发送投诉书副本期限: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发送投诉书副本。

25.被投诉人就投诉事项向财政部门回复期限: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应当在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2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期限:收到(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27.投诉处理期间暂停采购活动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被投诉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被投诉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暂停采购活动,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财政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

28.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银行保险消费投诉处理,鉴定时间要算进处理期限吗
    银行保险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需外部机构进行鉴定、检测、评估等工作的,相关期间可以不计入消费投诉处理期限,但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公平公正作出处理决定,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消费投诉,应当自收到消费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日;情况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经其上级机构或者总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并告知投诉人,可以再延长30日。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需外部机构进行鉴定、检测、评估等工作的,相关期间可以不计入消费投诉处理期限,但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在消费投诉处理期限内再次提出同一消费投诉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合并处理,如投诉人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处理期限自收到新的投诉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在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消费投诉不是由投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受托人
    2023-02-22
    411人看过
  • 投诉案件的处理时限
    司法鉴定机构
    投诉案件的处理时限为两个月。行政机关在接到查处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查处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在两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投诉是指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对涉案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自身权利。投诉人与行政机关对其投诉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一、怎么投诉委托律师一、委托人对于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可以向其执业的律师所,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进行投诉。二、当事人投诉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应准备一份书面的投诉信,并附带有关证据材料(如委托代理合同、收费凭据等)的复印件前往所在地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各地司法局、律师协会的地址、电话见附录)或者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三、投诉信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3、投诉的内容与事情经
    2023-03-30
    121人看过
  •  割双眼皮引发的投诉处理部门
    双眼皮手术出现问题时,可以参考以下起诉条件:1. 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 有明确的被告;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若满足以上条件,可向协会进行投诉或收集证据并起诉到法院。如果双眼皮手术出现了问题,消费者可以向协会进行投诉,或者可以收集证据并起诉到法院。起诉的条件有: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双眼皮手术维权相关部门是?双眼皮手术维权相关部门是指消费者在遭遇双眼皮手术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时,可以进行投诉和维权的政府部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在手术前应充分了解手术风险和手术效果,并在手术后及时进行投诉和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和《双眼
    2023-11-11
    456人看过
  • 处理投诉案件的时限限制
    投诉案件的处理时限为两个月。行政机关在接到查处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查处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在两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投诉是指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对涉案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自身权利。投诉人与行政机关对其投诉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消费者投诉案件的受理要求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一)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二)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三)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四)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来信及网上投诉案件可以直接转到当地
    2023-07-17
    168人看过
  • 投诉行政乱作为,需要找到正确的投诉部门。
    对行政不作为的投诉,应当到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遇到噪声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商业经营活动中空调器、冷却塔产生的噪声污染;营业性文化娱乐产生的场所世界噪声污染由环保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城市范围内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偶发性强烈噪声;机动车辆交通运输噪声(机动车按鸣声);市区内高音广播喇叭声污染;公开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噪声污染;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及居民住宅装修噪声污染;商店招揽生意喇叭噪声污染;机动车噪声污染由公安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机动船舶发出的噪声污染由港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当你正常的生活、工作、学
    2023-07-04
    77人看过
  • 工作时间不合理投诉哪个部门
    一、工作时间不合理投诉哪个部门工作时间不合理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用人单位违法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但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但是不需要太多的证据。一般来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举报之后,会主动去开展调查的。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二、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如何支付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
    2023-03-05
    496人看过
  • 投诉违章建筑政府部门不处理怎么办
    一、查处违法建设行政不作为怎么办?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不作为的行为,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未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依照下列规定计算:(1)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不作为的行为,被征收人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维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
    2023-03-10
    249人看过
  • 专利侵权投诉去哪个部门,处理时间是多久
    一、专利侵权行为投诉去什么部门人们可以直接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合法权益。《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根据该规定,申请人提出停止侵犯专利权的诉前申请应当递交书面申请状,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会驳回申请;同时,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取的措施,将不会因被申请人提出反担保而解除,
    2023-03-01
    86人看过
  • 银行保险消费投诉处理期限如何计算
    一、银行保险消费投诉处理期限如何计算银行保险机构处理客户投诉的,应该自收到消费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告知投诉人。情况比较复杂的,可以延长处理期限。《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公平公正作出处理决定,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消费投诉,应当自收到消费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日;情况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经其上级机构或者总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并告知投诉人,可以再延长30日。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需外部机构进行鉴定、检测、评估等工作的,相关期间可以不计入消费投诉处理期限,但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在消费投诉处理期限内再次提出同一消费投诉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合并处理,如投诉人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处理期限自收到新的投诉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在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消费投诉不
    2023-04-19
    207人看过
  • 投诉被财政部门否认的情况
    财政部门驳回投诉的情形有:1、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3、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4、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形(一)对重大财政违法行为拟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包括拟作出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责令停产停业、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撤销资产评估机构、取消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等处罚决定案件;(二)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包括在违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管辖权的确定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案件;(三)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
    2023-07-03
    387人看过
  •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多久能处理
    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多久能处理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五个工作日内能处理。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必要时依法予以处罚的执法行为。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二、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情况有哪些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情况有: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三、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准备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等。
    2023-04-14
    369人看过
  • 国家政务投诉多长时间能处理
    最多7天。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五条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1.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2.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一、12345热线接诉以下事项:(一)属于本市行政管辖范围的公共政策和政府工作等咨询;(二)属于本市行政管辖范围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求助;(三)属于本市行政管辖范围的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投诉举报;(四)对属于本市行政管辖范围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设机构,国家部委和广东省有关部门驻汕单位,其他具有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等的意见建议;二、承办单位确认受理后,按照下列期限办结:(一)咨询类诉求事项,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意见建议类诉求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求助类诉求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四)投诉举报类诉求事项,在7个
    2023-04-01
    250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投诉时,要包括什么内容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在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哪些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劳动工作。履行下列劳动监察职责:监督检查招用工及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监督检查支付职工工资情况;监督指导劳动保护和职业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社会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执行情况;查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对外劳务合作机构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管理失业保险工作中的职责主要有三个方面: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进行监督检查。《关于实施劳动
    2023-08-09
    435人看过
  •  空气污染投诉处理部门是哪个?
    12369环保举报热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设立的,用于接受环保举报的电话号码。举报者可以通过登录相关网络投诉平台、省环保厅公众网、市(县)环保公众网等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到环境保护局上访反映问题。12369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根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的环保举报热线。可以登录有关网络投诉平台,比如省环保厅公众网、市(县)环保公众网等进行举报;写信到环境保护局进行举报;直接到环境保护局上访反映问题。 市(县)环保公众网举报电话是多少?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而针对具体的环境问题,不同地区的环保部门可能会设立不同的举报电话。因此,无法直接给出一个统一的答案。然而,一般来说,环保公众网或相关部门都会公布自己的举报电话。如果您发现环境问题,可以通过登录当地环保公众网或拨打环保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另外,如果您
    2023-08-21
    17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法院信访部门,处理投诉的案件,有没有时间期限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在查扣了债务人财产的情况下,法官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执行的,可以投诉承法官。
    • 部门投诉处理投诉不到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或裁或讼,根据合同约定而来,不可能又裁又讼,两者二选一。合同约定仲裁且有效制定仲裁机构的,只能仲裁,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只能诉讼。
    • 消费者投诉处理理由能投诉行政部门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0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要求消费者协会调停(3)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条第一项规定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如何处理投诉事项?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 派出所不办事处投诉什么部门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7
      纪委监察部门。对派出所民警察态度恶劣的或者是包庇处理不公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举报。涉及违法问题的也可以向当地纪委监察部门、检察院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