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与大赦的司法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8 16:40:08 147 人看过

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强制执行死刑的刑罚。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强制执行死刑的刑罚的标准。刑法禁止强制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一般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大赦和特赦的区别在于,大赦是指国家元首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针对某一特定时期内不特定犯罪分子免除追诉和刑罚执行的制度;而特赦则是指国家元首针对个人免予追诉和刑罚执行的制度。中国古代封建帝王以施恩为名,常赦免犯人。如在皇帝登基、更换年号、立皇后、立太子等情况下,常颁布赦令。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于其宪法中规定了大赦和特赦,并将大赦决定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赦的决定权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大赦令和特赦令由国家主席发布,但从未实行过。鉴于大赦置犯罪分子的改造悔罪情况于不顾,通赦其罪与刑,有悖于中国的刑事政策和刑罚目的,1975年、1978年所修改和现行的中国宪法则都只有特赦的规定,这表明中国已经取消了大赦制度。特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大赦与特赦的区别:大赦赦免罪、刑;特赦仅赦免特定人的刑。大赦可以免除刑罚的执行,也可以免除刑事追诉;特赦只可免除刑罚的执行,不可免除刑事追诉。大赦可使犯罪人的罪行在法律上归于消灭;特赦只能消灭其刑,不能消灭其罪。大赦令中要指明所赦免之罪的种类和范围,凡属于受赦免之罪的罪犯都要赦免,不用指明被赦的具体人;特赦令则要指明被赦人名单。

特 赦 与 大 赦 的 区 别 : 目 的 、 条 件 和 程 序 不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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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大赦和特赦的区别在于,大赦是指国家元首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针对某一特定时期内的特定犯罪分子予以追诉和刑罚执行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八)决定特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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