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将什么列为不良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7:40:56 291 人看过

不良行为有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等。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一、未成年校园欺凌处理

如果校园欺凌者是未成年人的话,一般就是进行法制教育和管制,然后承担民事责任就没有了。

我国处理校园欺凌只能援引《治安处罚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处理。

(一)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数暴力,和多人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

(三)近些年来在应试教育的冲击下,许多学校重视知识教育,轻视法制与规则教育,忽视生命、尊重以及心理教育等非硬性的教育,由于很多国家实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在欺凌过程中,欺凌者会对受害者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二、怎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1、自身预防,未成年人要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

2、家庭预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

3、学校预防,一是坚持正面教育原则,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

三、未成年抢劫会坐牢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首先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无论什么罪行均不予以进行处罚;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后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至未满16周岁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判断量刑,犯罪性质恶劣例如,抢劫、杀人、强奸、贩卖毒品等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基于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都应予以从轻处罚。抢劫罪属于较为恶性的案件,是指使用暴力或胁迫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一种行为,严重的抢劫罪包含暴力致人残疾或死亡。据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未成年人犯抢劫罪根据其年龄阶段和犯罪情节定罪或实行管制。综上,如已经年满14周岁则会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刑事处罚,通常会考虑其是否出于主观意愿,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如未满14周岁,则会根据具体犯罪情况和犯罪行为人的家庭情况考虑是否进行政府收容或责令其家长进行教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8: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未成年犯罪相关文章
  • 哪些行为属于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一、哪些行为属于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二、如何矫治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工读学校对就读的未成年人应当严格管理和教育,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
    2023-04-15
    262人看过
  •  能否将犯罪预备认定为犯罪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以犯罪为目的的人,会被认定为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制造条件,而犯罪未遂则是在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过程中未能成功实现犯罪。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因此,在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过程中,如果未能成功实现犯罪,就属于犯罪未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以犯罪为目的的人,会被认定为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制造条件,而犯罪未遂则是在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过程中未能成功实现犯罪。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与未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与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而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
    2023-08-28
    459人看过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什么
    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什么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坚持分级预防、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是最有效的措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工作职责是:(一)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规划;(二)组织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网信、卫生健康、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三)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四)对本法的实施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五)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六)其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职责。第六条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
    2023-08-08
    408人看过
  • 未成年犯罪为什么不判死刑
    一、未成年犯罪为什么不判死刑我国历来坚持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此我国刑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只要犯罪时不满18周岁,就不能适用死刑,这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而考虑的。因为未成年人的认识具有局限性,不能很好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危害性,进行改造也比成年人容易的多,国家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未满18周岁是不能判死刑以及死缓的,这不仅包括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人不满18岁,而且包括犯罪时不满18岁,但是起诉、审判时已满18岁的情况,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让他们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且未成年人的认识具有局限性,不能很好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危害性,所以要改造他们比成年人容易,所以才不会判他们死刑。二、死刑复核程序的时间是多久死刑复核程序的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左右,案件复杂的话可能会时间长一点。据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
    2023-07-25
    346人看过
  • 犯罪行为的主要预防措施是什么?
    犯罪行为有不作为和作为两种。作为的形式是指作为的表现方式。作为虽然是行为人的一定的身体动作,但行为人在实施作为犯罪的时候,并不限于利用本人的肢体以实现一定的犯罪意图,而且还利用各种犯罪工具及其手段,将本人的犯意付诸实施。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税收征管的犯罪行为包括哪几类?(1)妨害税款征收的犯罪。妨害税款征收的犯罪,包括逃避缴纳税款、抗税、逃避追缴欠税和骗取出口退税。逃避缴纳税款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亦构成本罪。抗税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
    2023-07-04
    390人看过
  •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第三十五条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三十六条工读学校对就读的未成年人应当严格管理和教育。工读学校除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应当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
    2023-06-11
    201人看过
  •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1.旷课、夜不归宿旷课是指学生无故不请假而缺课。旷课是每个学校都不允许的违反校纪的行为。夜不归宿是指未成年人未经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脱离监护,夜不归家的行为。夜不归宿一方面使得未成年人容易成为堕落者;另一方面则因未成年人势单力薄而处于受侵害的境地,容易成为伤害、抢劫等违法活动的受害者。2.携带管制刀具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可能伤害别人,也可能被伤害,容易导致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者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一旦发现,应当予以没收,交公安机关处理。管制刀具的范围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动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刮刀。只有依法规定的人员才能持有上述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未成年人有较强的好强心理,尤其是男性未成年人,往往通过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来获得一种快感和成功的感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会对是
    2023-06-12
    157人看过
  • 怎样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1、一般预防。指通过健全各种法律保障体系,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改善宏观社会环境和家庭、学校等社会化机构的微观环境,抵制和消除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加强条件性防范措施,减少犯罪的机遇和条件;2、特殊预防。指采取特殊手段来预防犯罪,对犯罪分子依法进行监禁和改造,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通过死刑的适用,从肉体上消灭罪大恶极的罪犯,彻底消除其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通过无期徒刑的适用,将罪犯与社会终身隔离,剥夺其在社会上重新违法犯罪的条件;通过有期徒刑的适用和教育改造,使犯罪人亲身体验到刑罚的痛苦,使犯罪人自觉地消除重新违法犯罪的念头;3、微观预防,指设置各种防线,预防和减少社会犯罪和重新犯罪。通过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方式减少犯罪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
    2023-08-12
    335人看过
  • 什么方法可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一、什么方法可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1.要加强法制宣传,扩大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辐射力。走进学校和社区、对未成年进行法律宣传,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指派相关人员做法制辅导员到各中小学讲法制课,用生动的案例让他们得到警示,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2.完善组织网络,与社会各方协调,努力形成帮助失足青少年的网络合力。引导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基层组织、学校、社区、妇联、共青团、工会等选派专门人员共同参与到关心、帮教、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中来,让他们担当心理咨询师和心理调解员。呼吁全社会共同来关心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向他们伸出爱心之手,深入到学校、村街和社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经济有困难的青少年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问题,特别是要充分关注留守青少年及单亲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形成网络合力。3.案件延伸服务,加大教育和引导力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共同
    2023-11-30
    245人看过
  • 预防未成年犯罪学校可以做什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习可以做如下工作:1.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治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并可以从司法和执法机关、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请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2.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心理健康机构合作,建立心理健康筛查和早期干预机制,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异常问题。3.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一、产生校园冷暴力的原因1、部分校园冷暴力是由教学系统组织结构、学校体制及教学的主体教师、学生,即指由教学系统的组织、结构、功能等产生或引起的。在高考指挥棒的挥舞下,应试教育成为培养学生的最主要目的,分数成为衡量学生的最重要指标。应试教育体制使教师无形中用分数将学生分成了三六九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023-03-15
    452人看过
  • 将违法行为限制为犯罪行为对吗?
    一、将违法行为限制为犯罪行为对吗?1、将违法行为限制为犯罪行为不对。违法行为不一定属于犯罪行为。违法行为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犯罪行为属于依照法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违法行为包括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可能不会招致任何处罚,而犯罪行为必然遭受刑罚处罚。2、只有满足下列条件的,才是犯罪行为:(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见,犯罪行为侵犯了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利,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具有严重的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
    2024-01-24
    342人看过
  • 国家为什么不修改未成年犯罪
    未成年人,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负刑事责任。即使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也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24-04-28
    177人看过
  • 行政违法行为预防
    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包括两种情况:(1)职务过错,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这类失职行为使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但还没达到渎职罪的程度。(2)行政过错,即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对于国家机关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相关人可以依法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竞合性的行政违法行为(1)法条竞合法条竞合的本质是法律所规定的违法构成要件的竞合。它的特征是:相对人只实施了一个违法行为(一事),但因法律错综复杂的规定,出现触犯数个违法行为(多事)的状态;数违法行为之间在构成要件上存在交叉、从属的逻辑关系。与事数形态不同,法条竞合只存在一个违法行为。但象牵连违法、连续违法等事数形态却均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违法行为,只是定性或处罚时作为一事处理。从理论上说,法条竞合可分为局部竞合、交互竞合二类。a、局部竞合是指一事概念的外延是另一事概念外延的一部分,违法行为正好符合从属部分
    2023-07-04
    205人看过
  • 犯罪行为:未成年人杀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是犯罪行为,但是十四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将不承认刑事责任。只要犯罪分子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即构成犯罪,但由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的能力,产生了责任阻却事由,故不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会惩罚吗未成年犯罪是否处罚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其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要承担刑事处罚的,因为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3-06-30
    14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对待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做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纠正其错误行为,以防误入歧途。 预防未成年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唯有凝聚全社会力量,完善教育机制、加强心理干预、守牢法律底... 更多>

    #未成年犯罪
    相关咨询
    • 2022年《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把吸毒列为多少条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2
      列为三十四条,具体内容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8-28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把吸食注射毒品列为第几条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6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把吸食注射毒品列为第34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
    • 对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制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包括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7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第三十五条对未成年人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严重不良行为指的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修正)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