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在主要对犯侵略罪、战争罪、反人道罪、非法使用武器罪;灭绝种族、劫持人质、国际贩卖人口、酷刑罪;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安全、危害海上航行安全、破坏海底电缆、管道罪、海盗罪;毒品犯罪,非法获取和使用核材料罪等采取普遍管辖。
一、绑架罪特征具体包括了哪些
1.已满16周岁的人应当对绑架行为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实施或者参与绑架犯罪的活动中,又故意杀害或重伤人质的,应当对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2.主观上是故意,具有劫持人质勒索财物或其他非法利益的意图。具体包括两方面的目的:一是勒索财物;二是勒索财物以外的非法利益。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的,即通常所说的“绑票”,是绑架罪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此外为索取其他非法利益而绑架他人的,如要求赦免、释放在押犯人而绑架政府官员或者外交官的,也是一种绑架形式。在绑架外交官的场合,同时还构成一种国际犯罪。
3.客观上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劫持人质,以加害人质相威胁或者以释放人质为条件,向第三人勒索财物或者其他非法利益的行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偷盗不满1周岁的婴儿和偷盗不满6周岁的幼儿的行为,也视为劫持行为。绑架人质向“第三人”勒索,是绑架罪的客观特征之一,也是绑架罪与抢劫罪区别的要点。
二、偷盗电缆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不管盗窃物品数额大小都可能被定罪处罚。如果是盗窃没在使用中的电缆:涉嫌盗窃罪,数额达到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时涉嫌盗窃罪,没有达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偷盗电缆罪量刑量刑标准。这个问题先要分析一下,涉案的电缆的情况情况不同,可能涉嫌的罪名是不同的。根据新刑法,盗窃500到1000元以上的就构成了盗窃罪超过18周岁的就达到了刑事责任的年龄。
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322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年1月11日实行的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对于盗窃破坏通信设施造成通信中断,达到一定程度的不法行为,将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电信设施罪。不法分子将一中断通信影响程度,或者是破坏通信设施造成人员伤亡,而分别处以3-7年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托车电缆不是正在使用中的,这个时候应当定义为盗窃罪。盗窃罪那么盗窃罪是依据嗯这个涉案的金额来定罪量刑。量刑的范围包括管制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的话,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如果所偷的电缆正在使用中,那么就符合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气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能被判处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公用电气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处罚,盗窃公用电器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外国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根据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内或者我国的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的,除法律有些特别规定外,都适用我国刑法的规定;
(二)根据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三)普遍管辖原则,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我国刑法;一般而言,对于反和平罪、战争罪、反人道罪、非法使用武器等战争犯罪,非法劫持航空器罪,劫持人质罪,适用我国刑法;
(四)我国《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国外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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