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屋处分的几种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9:20:07 135 人看过

夫妻共有房屋处分的几种情形:

1、夫妻协商将房屋处分给其中一人;

2、夫妻协商将房屋卖出去,将取得的收益进行分割;

3、夫妻协商将房屋过户给孩子。

一、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证怎么过户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证怎样过户:按照现今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死亡而另一方健在,首先,要涉及到财产继承问题。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夫妻一方已经死亡而另一方健在的情况下也要涉及到继承问题。在这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基本情况。1、在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遗嘱的情况下:(1)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规定,在自然人死亡并留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2)因此,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赠与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时,那么只需要现存配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包括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在内的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过户手续即可。2、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情况下:(1)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所有人之一,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夫妻任意一方均有权力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的财产,当然也就包括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2)因此,当发生此类情况时,由于房屋作为不动产所具有的不可分割的属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期望得到全部房产并办理过户的继承人或者是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遗赠人进行协商处理确定房屋的具体归属。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双方各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和已故一方的遗嘱以及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二、配偶死亡房屋怎样过户

配偶死亡房屋过户方法:

1、夫妻一方死亡时,有遗嘱的夫妻一方死亡,有遗嘱的,原属于配偶的一半财产赠与。如有必要,健在的一方应携带身份证、遗嘱、死亡证明、产权证等材料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2、夫妻一方死亡并留有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别人。夫妻一方死亡并留有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别人的,受赠人需要转让赠与的,健在的一方应配合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应携带所需资料和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3、夫妻一方死亡但未留下遗嘱的,夫妻一方死亡但未留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财产所有权和补偿。协商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和继承公证。要求房屋的继承人携带所需材料和公证书原件到房屋管理局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三、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怎么走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流程如下:1、夫妻双方需要协商后,签署离婚协议书;2、双方将房产分割信息进行公证,即房屋析产;3、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件、房产证、公证书等材料去房地产管理局;4、排队等待办理过户手续。其中,离婚协议书需要对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问题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0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无权处分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有哪几种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权处分的法律效力是:如果该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果该合同以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则在手续办完前房屋买卖合同还未生效。一、合同发生后什么时候生效合同成立之后的生效时间是:1、依法成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2、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生效手续的合同,手续办完后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二、本人签的合同章和公章有效吗原则上是有效的,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该合同即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
    2023-06-23
    146人看过
  • 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几种
    一、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几种(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
    2023-04-16
    211人看过
  • 2024房屋转租的几种情形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屋转租的几种情形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租来的房子可以转租,但是需要得到房东的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提出异议,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二、租房转租注意事项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
    2024-01-26
    322人看过
  • 夫妻离婚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
    2023-03-24
    146人看过
  • 夫妻房屋共有权证有几本
    一、夫妻房屋共有权证有几本夫妻共有房屋房产证只有一本,是以夫妻关系而定不是房产证的数量和名字房产可以登记在两个人名下,一人登记产权证,一人登记共有权证。要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一是通过与你丈夫协商,签好协议后到房管局办理;二是如协商不成,则可请求法院确权。如果法院要求你提供担保,你不提供,则法院可不采取保全措施。我还想提醒你的是,如果房子在婚后购买的,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要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才能证明你对房子享有权利。二、房产共有人可以有几个法律并没有对共有人的上限作出规定,只要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组织共同享有所有权便构成共有关系。共有可能是按份共有,也可能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通常是基于家庭成员关系、婚姻关系或共同继承等关系产生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产共有人就是夫妻二人三、产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区别是什么1、产权比例不同产权人和共有人直接的区别在于产权
    2023-06-15
    258人看过
  • 夫妻的分居情况分为哪几种
    一、夫妻的分居情况分为哪几种?1、分床不分房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2、夫妻异地居住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二、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分居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
    2023-04-26
    378人看过
  • 婚前财产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几种情形
    如下情形婚前房产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1、婚前买房,登记于双方名下的;2、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双方采用书面形式约定该房产属于共同所有的;3、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约定赠与即将结婚的男女双方的;4、其他情形。婚前财产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个人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后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023-08-10
    492人看过
  • 房屋共有情况下的夫妻权益
    夫妻共有的房屋主要有下列情形: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房;2、夫妻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积蓄共同购买的房屋;4、一方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房屋;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一方;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除外;8、工作单位以职工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房产方面,属夫妻共有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
    2023-07-03
    154人看过
  • 夫妻债务纠纷的几种举证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从现实生活来看,夫妻债务并非都是单方举债,也有共同举债的情况。同时,夫妻债务也并非只有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之争,有时也可能互相主张属于对方的个人债务,以及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等情形。一、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1)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
    2023-06-08
    58人看过
  • 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几种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几种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本文上述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禁止夫妻双方对其所负的债务进行相关的约定,但这种约定仅在他们之间产生效力,对外(即债权人)不产生效力。现实中不少人欲通过离婚分割财产以达到逃避清偿债务的违法目的,对此,无论是婚姻登记机关还是人民法院,都应当严加防范,认真审查,凡有损于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协议应认定为无效。(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现实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2023-06-01
    450人看过
  • 公房使用权属于夫妻共有的情形
    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妻共同享有: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3、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当然,这里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后共同偿还了多少钱,另一方才有权提出该要求,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践中由法院根据案情
    2023-04-25
    75人看过
  • 夫妻财产共有的适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中一方婚前财产,前期是一方支付后期是双方共同支付,变成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中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3、夫妻中一方父母或其他人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4、夫妻一方专用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导致夫妻共同财产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导致夫妻共同财产终止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1.夫妻通过书面协议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2.因离婚而终止。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7-04
    206人看过
  • 夫妻共有房屋的份额如何分配
    一、夫妻共有房屋的份额如何分配1.直接分割房屋。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2.房屋作价补偿。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3.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1)对房屋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屋结构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份额比例分配,对部分所有权份额作价补偿。(2)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时,房屋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份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4.房屋变价分割。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可把房屋出售,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二、夫妻共有房屋分割纠纷起诉需要多久开庭夫妻共有房屋分割纠纷起诉需要多久开庭没有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只规定了法院一旦
    2023-12-13
    476人看过
  • 房屋权证共有几种
    法律综合知识
    当前阶段,我国公民持有的房屋产权证明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类: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房改房。1.商品住房:一套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应包含四大方面的权利——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及收益权。2.经济适用房:此种类型的房屋是由政府为了帮助中低收入群体实现购房愿望而推出的优惠政策,其建设过程中所占用的土地资源均是由国家以划拨形式无偿提供给开发商使用,这也正是导致经济适用房售价相对较低的主要原因之一。3.房改房:房改房的产权证明通常可以细分为两种:按照成本价购买的产权证明(以下简称为成本价)以及按照标准价购买的产权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
    2024-05-07
    45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哪几种情形,分别共有多少年经济适用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7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
    • 房屋共有情况有几种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
      房屋共有是指某一房屋属于两个以上的主体所有。房屋共有的两种形式分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即按份额共有,所谓份额,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权整体中所享有权利的份量,属于所有权份额。共同共有房屋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不区分份额,享有平等处分房屋的权益。
    • 以下几种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7-07
      (一)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双方名下 ,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1.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有。2.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
    • 农村房屋几种有效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2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几种情形:(一)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未分配过宅基地的,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二)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其宅基地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但应告知其补办相关宅基地申请手续。(三)已在农村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未申报宅基地的,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
    • 如何处分夫妻共有房屋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3
      情形一: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权利人为夫妻2人,夫妻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情形二: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人,登记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