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成都市公积金提现手续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5 10:24:29 120 人看过

一、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拿一份申请表。

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

4、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

5、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在成都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

6、较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成都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2天到账。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15: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成都市提取公积金条件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26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
    • 成都的公积金怎样提取,包括成都租房的公积金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01
      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交单位经理或员工本人确认,单位返回单位经理在线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
    • 成都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和手续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30
      办理材料: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的职工应提供其一级银行储蓄账户;(二)职工身份证明;(三)职工婚姻关系证明;(四)委托的,受托人为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证明和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为单位经办人的,提供单位和经
    • 2024赤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8-25
      1、必须是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赤峰市内的职工其账户内必须累计缴交5000元以上的住房公积金 3、赤峰市各个旗县区的职工其账户内必须累计缴交3000元以上的住房公积金 4、必须用于购买自住住宅 5、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本金,利息随本金减少逐月递减 6、贷款期限:如借款人是男性最长可贷到60周岁,如借款人是女性最长可贷到55周岁 7、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从下一年的一月一日起执行
    • 四川成都市拆迁赔偿明细2024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31
      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地区情况以及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具体确定。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第十三条规定。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已经按原有关规定处理了的不再重新处理;2004年1月1日以后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按《条例》的规定执行。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