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授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承担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43:21 73 人看过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根据《计量法》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现决定授权你单位开展轻工、机电和化工行业的天平、压力表等8种工作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开展工作,保持强检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应加强计量标准、检定人员及相应证书的管理,按期进行复查、审证,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计量授权证书》另发。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6年9月25日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质量技术监督局罚没款规定是什么?
    一、质量技术监督局罚没款规定是什么?质量技术监督局罚没款规定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根据我们国家关于行政处罚方面的一些条例和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一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所形成的收入。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罚款的收缴方式一般有两种: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即罚款与罚款的收缴机构相分离;或者是当场收缴,当场收缴罚款情形是罚缴分离的例外。1、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除法律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情形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2、当场收缴罚款。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
    2023-06-02
    465人看过
  •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各方的质量义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法。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房屋建筑、民用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敷设等项目。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建设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达到安全性和适用性特征的程度和条件。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城市中个人自建房屋除外。凡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本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依照本办法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第五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上海
    2023-05-02
    257人看过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对从事食品质量检验人员进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6日发布的第6号部长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规定:“对本规定发布前从事技术工种而不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使其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也强调指出:“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为提高从事食品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满足广大食品生产企业对检验工作的需要,保证企业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定对各食品生产企业中从事食品质量检验的人员进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并考核。一、培训考核内容1、食品质量检验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根据培训目标和食品检验岗位分类情况,每一岗位开设五门课程。其中各岗位通用课四门:《标准化计量质量基
    2023-06-06
    421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程序
    产品质量监督
    1、法定检验机构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依据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定期监督检验计划或监督抽查计划持监督检验委托函或介绍信,按法定程序实施抽样,并按规定详细填写抽样单;2、法定检验机构依据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相关标准对样品实施检验,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检验报告;3、检验报告及时寄(送)相关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4、企业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的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安排复检,并作出复检结论;5、所有监督检验的检验报告副本交市局监督科,由该科对检验结果进行后处理。一、企业、个人、团体和执法部门委托检验业务受理程序1、由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委托(含检验项目、检验依据和检验要求);2、提供样品并填写委托申检单;3、样品接收人员协助客户填写委托检验单,必要时与客户商定有关样品的检验要求、验讫样品处理
    2023-03-26
    423人看过
  • 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赔偿追偿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因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不认真履行职责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主管行政机关或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赔偿后,按照本制度予以追偿。第三条追偿工作遵循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第四条本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负责行政赔偿追偿工作。第五条上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所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政赔偿追偿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必要时可直接进行追偿。第六条行政赔偿过错的分类:(一)故意。指主观故意造成了一定的后果,产生了行政赔偿的;(二)重大过失。指滥用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工作不遵守规章制度或因职责不清等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产生行政赔偿的。第七条追偿工作按以下程序开展:(一)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确定违法行政责任人应承担的
    2023-04-24
    211人看过
  •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发用类化妆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
    发文单位: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号:皖质办函〔2009〕4号发布日期:2009-1-13执行日期:2009-1-13各市局:为加强对发用类化妆品的监管,省局决定对发用类化妆品中对苯二胺等项目开展一次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市局与承检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承检机构应将抽样时间安排及时通报有关市局,相关市局应采取有效措施协助承检机构完成抽样任务。二、本次抽查以抽取本省化妆品获证企业生产产品为主,重点抽查在产品包装、说明书或宣传单上宣称有黑发功效的产品。三、承检机构应将所承担的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电子版和纸质文本2种形式)按照皖质办发[2008]12号文件要求,于1月23日前报送省局食品处。联系人:张斌吴启陆联系电话:0551-3356107E-mail:ahsp@ahqi.gov.cn二00九年一月十三日附件1:发用类化妆品省级专项监督抽查计划表序号抽查品种抽查数量抽查领域承
    2023-04-24
    38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验检制度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看你需要那方面的你可以到质监局的相关网站查看。
    • 国家技术局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监验检验机构实施的监督整治措施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1
      简单来说:1原因分析:技术部设计和开发人员未能按照设计和开的输入要求,明确输出的内容。原因是技术部有关人员对标识要求了解不清楚。整改措施:对技术部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培训,加深对标准的理解。按照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将设计和开发输入进行总结,汇总,制作设计和开发输出清单。见附件(附上设计和开发输出清单)。2原因分析: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未规定设计和开发每阶段的评审要求和评审人员。整改措施:1
    • 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3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3、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22
      XX、XX、中国XX按照本规定完成规章起草、征求意见、初步审查后,将规章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及有关材料一并送法规司,由法规司进行审查,办理提请局务会议审议及公布事宜。
    • 邯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物流伤残鉴定中心在哪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5
      如果是工伤鉴定,员工需要到市政服务中心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委员会成员安排鉴定时间和鉴定机构地点。 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的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