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之思考和对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44:07 230 人看过

(一)加强宣传教育,端正社会对医药商业贿赂行为的认识

由于当前医药商业贿赂盛行,医药回扣成为了一种潜规则,社会公众在认识上比较模糊,对回扣造成的社会危害往往不以为然。为此我们首先要充分利用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商业贿赂的巨大危害,端正社会公众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的认识。并且加大法律教育的力度,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反对商业贿赂的普法教育,鼓励大家在法律的范围内与商业贿赂行为作坚决斗争。其次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对查处的商业贿赂包括医药购销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通过查处一大批案件来教育和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使人们不再屈从于潜规则的束缚,从而树立法制的信心。

(二)规范医药购销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改革医疗卫生体制

商业贿赂的本质是不正当竞争。治理商业贿赂要与建立规范的市场环境和良性的竞争秩序结合。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快对医药行业的改革,改革现有的不合理的医疗卫生体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尽可能引入竞争机制,铲除商业贿赂孳生的土壤。增强医药购销环节的透明度,对社会关注事项的标准、条件以及办理程序进行公开,减少暗箱操作的发生。

具体包括其一建立科学的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管理,严格控制高额利润,解决各类药品虚高定价和高额回扣的问题,从而有效的降低药品价格;其二严格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招、投标及购销程序,应尽快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药品集中招标购制度,不仅对药品,而且对设备、一次性耗材和试剂等均要招标采购,增强医药购销环节的透明度,在阳关下有效的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其三改革医疗投入机制,健全完善的医疗服务投入、补偿机制。医疗行业是公益性的行业,不应该以营利为目的。为此我们要加大政府对医疗行业的财政投入,保障医疗事业的正常运行。并进一步实行医药分家,切断医院经营和药品购销之间的直接联系,杜绝医药回扣等商业贿赂的孳生。

(三)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

商业贿赂之所以在我国泛滥,相关立法的缺陷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因。当前,我们有必要对世界有关国家反腐败法律体系进行研究借鉴,制定一部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通过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全面有效的规制。

1.进一步拓宽法律关于受贿主体的范围。原来我国刑法曾经存在一个问题,受贿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有事业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非国有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如医院控制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权的主管人员等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可喜的是在已经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中,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了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发生在医疗机构的药品、器械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如收取药品回扣、赞助费、新药推荐费等,数额较大的,也将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表示商业贿赂行为已经进一步纳入了刑法的规制中,对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是一个有效的保障。

2.要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全面的界定。目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已经不利于有效的打击泛滥的商业贿赂行为,因此有必要对商业贿赂进行深入全面的界定。比如明确扩大商业贿赂界定中的经营者的概念,使得经营者的董事、经理、控股人、代理人、雇员等,以及不仅是商品经营者,其他有关的经营者的行为都要明文规定纳入商业贿赂法律的调控范围。并且为了打击复杂多变的商业贿赂行为,有必要扩大商业贿赂构成的形式,贿赂行为不仅包括给付财物等物质性的利益,其他一些非物质性的利益比如提供性贿赂,安排子女出国,为他提供工作升迁机会等行为都要全面纳入商业贿赂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有效的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3.当前我国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分散在各种不同的法律规范中,各种不同的法律规范之间往往会存在冲突或标准不一致的地方,这样是很不利于有效持久的打击商业贿赂的。因此,目前需要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补充,把商业贿赂的种种现象都纳入到法律的规制范畴当中,以遏制当前商业贿赂猖獗的现状。但长远来看,制定一部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势在必行。在这部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中,我们有必要对商业贿赂的种种行为进行全面精确的界定,对商业贿赂的预防,治理商业贿赂的制度建设,主管部门,以及针对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其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进行全面统一的规定。这将成为打击商业贿赂的一把利器,将为打击商业贿赂提供全面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四)改革执法体制,加强执法力度

首先要改革目前的执法体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诸多行业的主管部门都有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相关权力部门的职能重叠,执法尺度不一,缺乏协调机制,很容易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因此,要改革目前的执法体制,应该明确查处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的主管机关,并由该主管机关对商业贿赂行为专门管理,统一执法。医药购销领域也一样,将由专门的机关统一集中的打击发生在医药购销领域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

同时要大力加强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及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有关人员,无论牵涉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各级执法机关要切实落实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收受医药回扣,各种手续费的有关人员要依法处理,决不手软。不能因为涉及到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或者涉案医务人员的人数过多而不敢放手查处。只有加强惩治的力度,对违法行为的制约作用和震慑作用才能显现。只有强硬的坚决打击,才能使法律规定不至于打折扣,法律的要求才能得到实现。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扭转当前医药购销领域回扣盛行的局面,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2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价格管理体制相关文章
  • 商业贿赂犯罪的治理对策
    1、优化监督机制,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在市场经济的社会化实践中,运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措施控制市场经济固有缺陷的消极影响,才是推动市场经济建设良性发展的真命题。因此,要正确引导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决不能受利益驱使采取非法手段垄断市场,欺行霸市,应当正当经营、公平竞争。要加强对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的规范、管理工作,既要严格审批、管理,又要及时监督、审核,以确保它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和行政壁垒,切断利益链条,把本该由市场配置的资源交给市场来决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而遏制权钱交易行为的发生。2、加强廉政建设,铲除商业腐败要重视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政府机关和大中小企业应当
    2023-03-16
    272人看过
  • 商业贿赂和贿赂罪的区别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一、违法的回扣有哪些特征?收取后涉及违法的回扣主要是指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具体的构成特
    2023-03-15
    407人看过
  • 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犯罪的法律对策
    针对前述刑罚威慑效应减弱的种种情形,从合理增强刑罚威慑效应的角度,笔者提出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犯罪的法律对策:(一)所有商业贿赂犯罪原则上均应明文规定罚金刑。刑罚应具有个体差异性,才能充分显示其威慑效应。商业贿赂犯罪的行为人具有较大的贪利欲望,对这类罪犯适用罚金,更能阻却其犯罪。因此,我国刑法对涉及商业贿赂的犯罪均应规定罚金刑,同时,规定的罚金刑应具有明确的可操作性。具体设想如下:一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牵涉商业贿赂的犯罪均应在刑法条文中规定罚金刑。二是单位受贿罪和单位行贿罪应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判处罚金,即凡自然人涉及商业贿赂犯罪均应判处罚金。三是情节较轻的贿赂罪也应判罚金。即使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轻罪也应判罚金。四是罚金刑采用倍数罚金制。罚金刑应具有明确的操作性和一定威慑力,因此,笔者建议采用倍数罚金制,例如,可
    2023-03-09
    217人看过
  • 渭南市政府采购采购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2、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3、反对任何形式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绝不接受供应商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3、在制定招标或谈判文件时杜绝倾向性条款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4、不在评标过程中影响、诱导和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依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评审和打分。5、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泄露有关采购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6、及时确定中标人或成交单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并进行验收。7、加强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8、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9、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单位的监督。采购人:(盖章)全权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二○○六年月日
    2023-04-24
    164人看过
  • 关于商业贿赂犯罪有关问题的思考
    中共中央在2006年2月8日发布了中办发【2006】9号《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后,“商业贿赂”一词频繁见诸于报端,究竟商业贿赂的内涵是什么?范围有多大?其法律构成有哪些特点等问题,是我们司法人员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本文就个人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和思考作一浅述。贿赂行为的出现是伴随权力产生的,一定意义讲,无权力则无贿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在法律上又分为公权力和私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都属于公权力,公权力的行使都是通过被授权或任命的一定的人来实施的,那么,权力的滥用的可能性是产生贿赂罪的根源所在。商业贿赂犯罪并非规范的法律术语和法定罪名。商业贿赂犯罪包括刑法第一百六十三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两个罪名。该罪是从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与刑法第三百八十九
    2023-06-03
    241人看过
  • 从恒瑞药业回扣门看医药商业贿赂如何有
    一、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是怎么产生的笔者史立臣认为,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导致商业贿赂行为持续存在:1、医药产品的严重同质化。产品同质化的结果就是只能通过大量的营销费用支撑业绩持续上升,而个别企业(号称回扣鼻祖)就开始运用大量回扣的方式来快速拉升业绩,行业内其他企业看到了,也大范围学习。2、创新药不新,干不过原研药。中国很多所谓的创新药是仿制药,真正的创新药极少,于是通过代金销售的方式与原研药竞争,也是所向披靡。3、医疗机构的默许和认可。做过营销的都知道,药品进入医药要经过:主管院长、药事委员会、药剂科主任、科室主任。也就是说,很多药品一开始获得进入医院的资质就开始要做相关工作,而相关工作怎么做?就是商业贿赂(商业贿赂不单纯就是给钱,其实内容五花八门。)至于医生回扣,是药品进入医院后的事情。医生获得回扣,基本是两种形式:一种是药企人员(或药企合作商人员)和医生单独核算,一种是和科室主任统一核算,
    2023-04-30
    184人看过
换一批
#价格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价格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价格的基本原则、方法,价格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的划分及价格管理手段和监督检查等制度的总称。它是价格得以实现的组织保障,也是价格监督的运行基础。 价格管理体制主要是事权划分。哪一层机构有哪项任务,管理哪些商品和劳务价... 更多>

    #价格管理体制
    相关咨询
    • 怎么举报医药商业贿赂举报商业贿赂公告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04
      向各级卫生部门举报,卫生部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群众举报。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受贿罪的,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数额的,按照一般受贿行为处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交流中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和手续费,归个人所有。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 医药商业贿赂怎么举报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9
      向各级卫生部门举报,卫生部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举报。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一百六十
    • 医药商业贿赂副院长构成犯罪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1
      这位副院长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受贿罪。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公立医疗机构中分管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领导、药剂科主任、科室主任等列入国家工作人员编制的人员,如果在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为其谋取利益,将按受贿罪定罪处罚。不列入国家工作人员编制的医药产品采购的其他人员,则按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
    • “商业贿赂”是什么意思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02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了赢得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象相关人员和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产和其他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形式。
    • 商业贿赂是什么意思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7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入罪标准为: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达到此标准的案件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主管,不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主管。 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