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农用地转用涉及征收土地要办什么手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5 00:32:03 461 人看过

一、农用地转用涉及征收土地要办什么手续

要使用农用土地进行建设时,如果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还应当依法办理征收土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当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过程中用地范围确需调整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农用地转用涉及征收土地的,还应当依法办理征收土地手续。

二、违法征地的情形有哪些

1、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或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而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

2、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文件占用土地建设,主要指单位或个人占地建设虽然取得了用地批准手续,但批准手续是通过弄虚作假骗取的,不具备合法性,因此也属于违法占地。比如,某村民已有宅基地,却隐瞒情况伙同村干部出具没有宅基地的证明,骗取批准新的宅基地。

3、少批多占,主要是指超过批准的用地面积占用土地,多占的部分属于违法占地。

4、其他形式的违法占地,比如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违法占地论处;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还的;临时用地到期,拒不归还土地或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二十五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涉及农用地征收就要经过什么部门批准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一、如何合法改变农村土地的使用用途?按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
    2023-03-25
    316人看过
  • 征收农用地的,是否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律师补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
    2023-05-06
    419人看过
  • 农民土地被征收怎样赔偿,土地征收审批手续怎么办
    一、农民土地被征收怎样赔偿农村土地被征收的,农民可以获得土地价值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助等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
    2024-01-17
    92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及变更手续是什么?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综上所述,企业或者个人合法使用土地的重要凭证是土地证,这个证在拿到土地使用权后
    2023-08-05
    149人看过
  •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流程是如何的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流程一、报批阶段:1、申请。建设单位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并按国土资源部3号令第五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2、勘测定界及征地前的调查。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测绘队伍对该用地范围进行勘测定界并出具成果报告。勘测定界同时发布征地调查公告,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现场踏勘;对涉及村组的土地总面积、总耕地面积、人口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附着物、房屋以及建构筑物等进行清点登记、造册、确认。3、拟定方案、组织听证和资料收集。根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征地前的调查情况及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由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资源局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审核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收集权属证明材料
    2023-05-04
    156人看过
  • 什么是征用土地合法手续
    一、什么是征用土地合法手续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适用土地。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集体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土地。二、农村土地可以征用吗是可以的。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办理立项等手续。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2023-05-06
    399人看过
  • 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使)用等办理程序
    办理事项: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使)用;建设占用5公顷以上国有未利用地;一次性开发国有荒山荒地100公顷以上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办事程序1、受理;2、审核;3、报批。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定点图;3、勘测成果报告书;4、用地所在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5、用地所在位置的土地用总体规划图;6、建设项目规划审查表;7、土地权属证明材料;8、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9、农用地转用方案;10、补充耕地方案;11、征地方案。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征地总费用(税不进入基数)的2—3%、用变费1-2元/m2、土地复垦保证金2000元/亩(征用农田保护区土地);农重金2400元/亩;耕地开垦费6000元/亩(基本农田保护区上浮40%);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1-40元/平方米。省收益2元/m2。
    2023-06-05
    250人看过
  • 征地与土地农转用的区别
    一、征地与土地农转用的区别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征地审批,前者是指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用地转用审批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省级(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征地审批是指国家作为征地主体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法定程序收归国有。农用地转用与征地审批多数情况下是两个存在交叉内容的程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情况下,征地会同时存在农用地转用审批,即征收的土地包含农用地,但也有但不包含农用地的征地情况,比如军事设施用地(属建设用地)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也有农用地转用审批不牵涉到征地程序的,如国有农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就不存在征地问题。二、农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
    2023-06-08
    16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要什么手续,土地流转的政策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流转要什么手续(一)提出申请1、土地流转出让方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二轮承包合同书正本和复印件,由村服务站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2、土地流转受让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或批文)的正本和复印件。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二)资质审核1、对出让方土地情况审核由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进行初审,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复审。2、对同一受让方流转规模1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由乡(镇)政府组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其资质和项目(环保)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县级服务中心对500亩以上流转规模受让方准入资质条件进行复审。(三)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
    2023-03-26
    110人看过
  • 关于印发本市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使用集体土地及其建设项目供地报批程序的通知(1999)
    关于印发本市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使用集体土地及其建设项目供地报批程序的通知(1999),内容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等。各区、县房地局,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建设用地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1999年第3号)《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若干意见》(沪府发[1999]16号),结合本市的实际,现对本市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使用集体土地及其建设项目供地的报批程序作以下规定:一、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使用集体土地及其建设项目供地的报批在上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和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涉及
    2023-06-05
    428人看过
  • 企业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必要手续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土地征用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1、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2、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部门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4、办理立项等手续。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
    2023-07-02
    25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在地办哪些手续?
    (一)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在地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土地转让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证(正本);3、原土地出让合同书或原土地转让合同书(复印件);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或者赠与书(经公证),或交换协议书,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以及合法方式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文件、证明等;5、双方或多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6、同一建筑物分割转让(如商品楼房分层分套出售)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有关文件以便计算房屋权利人分摊的土地面积;属划拨土地的还要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往地价款、补签出让合同并提交相应文件;7、属土地分割转让的提交规划部门的规划文件或转让地块的规划要求;8、军队空余土地使用权转让须持批准补办出让文件和军队土地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9、提交
    2024-01-24
    145人看过
  • 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决定不服如何应对
    一、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决定不服如何应对1.对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决定不服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2.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交由土地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区别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区别: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2.实施程序不
    2023-10-30
    216人看过
  • 我国农村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农用地,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指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农用地转用的基本流程:1、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7、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8、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
    2023-05-05
    3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土地征用还要什么手续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1)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国务院,而征用土地批准权属于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同时批准征用土地,不再另行办理征用土地审批。(2)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和征用土地批准权都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时,同时批准征用土地,不再另行办理征用土地审批。(3)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而征用土地的批准权属于国务院的,先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后,再报国务院批准
    • 征用土地涉及农民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7
      根据当地的土地征收政策办理,谁征收了你的土地找谁去咨询,并且征收土地之前也不会不交代政策。
    •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将农村的土地划分为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而农用地主要是指耕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主要是指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只有建设用地才能够修建房屋,所以农民想要在耕地上修建房屋,那么则需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农民朋友还需要注意,农用地也分为普通耕地和基本农田,在《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哪里批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1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以下土地需要经国务院批准: 第一,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一般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如果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
    • 涉及农用地征收或者土地转让的必须经谁批准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7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征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土地审批实行分级审批,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提交审批,包括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转让、农用地向建设用地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