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问:我母亲名下有一套房产,父亲刚刚去世,我家有兄弟姐妹3个,现在母亲想出售这套房产,是否要经过我们兄弟姐妹的同意?
北京市京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若您母亲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父亲去世后,则此套房屋应作为遗产由母亲、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即这套房子由您母亲及您和兄弟姐妹共同所有,此时她要出售这套房产,应征得你们所有人的同意。若您母亲名下的房产属于她的个人财产,无需征得你们兄弟姐妹的同意。
继承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生产经营所得,应当由夫妻共同拥有。”
根据本条规定,结合以上财产的定义,以下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和奖金。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时支付给劳动者的作为劳动者报酬的金钱或者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鼓励、表扬劳动者而给予劳动者的金钱或者实物。
2、生产经营所得。从事自营、租赁、承包业务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者的名义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以个别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活动,或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经营,根据“独资法”或“公司法”从事生产或商业活动所得的资金或种类。
3、知识产权收入。知识产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其中只有作者和发明创造人才能享有人格权;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通过转让或许可夫妻双方的知识产权财产权来获得收益。
4、继承或捐赠产生的财产。在婚姻期间,配偶或遗产中的任何一方或双方获得的财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一方或双方继承的已故父母的继承权,以及一方或双方在结婚时收到的礼物和礼物。
但是,如果继承人在遗嘱中表明某项遗产只属于夫或妻,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给予夫或妻,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尊重一方配偶的继承和赠与。不能将赠与遗产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5、配偶双方共有的其他财产。根据现实生活,主要有下列类别的财产应由双方共同拥有:
(一)婚后财产改良后的增值部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其中一方婚前拥有的房屋进行了翻新、翻新和改建,从而增加了建筑物的价值,则增加值部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二)婚后夫妻财产造成的窒息,是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存款利息;
(三)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次脱产取得的一次性工龄补偿费,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四)丈夫或妻子偶然获得的奖品或奖品;
(五)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领取的养老金、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六)配偶双方的共同债权人是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例如配偶共同生产和经营所产生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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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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