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关于对跨关区公路转关集装箱货物施加封志的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16:28 208 人看过

为进一步加强对跨关区公路转关集装箱货物的监管,现将《上海海关关于对跨关区公路转关集装箱货物施加封志的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公告,自2002年9月1日起在吴淞海关、宝山海关试行。

二OO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跨关区公路转关集装箱货物(以下简称转关集装箱货物)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转关集装箱货物系指从上海海运口岸进境通过公路运输运往指运地并用集装箱装载的进口转关运输货物。

第三条转关集装箱货物向海关申报后,海关对同意转关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汽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载货登记簿》(以下简称《汽车载货登记簿》)上加盖“验讫章”,在提货单(或中转通知书)上加盖“放行章”和“加封章”后交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第四条转关集装箱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凭海关已加盖“放行章”和“加封章”的提货单(或中转通知书),到港务部门办理提货手续。

第五条港务部门办理提货手续时,应根据海关要求打印专用的提箱凭证,提箱凭证上应注有“加封”字样。

第六条转关集装箱货物必须由经海关注册的车辆承运。承运车辆必须由符合海关要求的驾驶员驾驶。

第七条承运转关集装箱货物的车辆驶离海关监管场所时,必须走专用道口并接受海关检查。出道口时驾驶员应出示下列文件:

(一)港务部门出具的提箱凭证;

(二)《汽车载货登记簿》;

(三)海关监管需要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海关检查完毕后,对同意放行的,予以施加封志,并将封志号码批注在《汽车载货登记簿》上,同时加盖工号章,随后将《汽车载货登记簿》退交驾驶员。

第九条承运车辆发生突发事故,无法继续行驶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核准后,方可更换承运车辆。

第十条海关在监管场所专用道口的检查、施封工作实行24小时工作制。港务部门应配合海关做好专用道口的检查、施封工作。

第十一条海关对不具备施封条件的特种集装箱,如框架箱、开顶箱等,不再施加封志。

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上海海关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试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海关监管相关文章
  • 滞留一箱集装箱,海关会怎样处理?
    集装箱滞留海关是要罚款的。进境重箱集装箱报检要求是报检人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必须填写《入境集装箱报检单》或《出/入境货物报检单》(装载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集装箱)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运或拆箱。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数量和包装材料等单证或情况。进境空箱报检要求是报检人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必须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申报内容包括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等单证或情况。销售一箱假酒如何处罚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批发、零售、储运以下商品:(一)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体健康物质兑制的酒类商品;(二)伪造、篡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酒类商品;(三)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酒类商品;(四)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等的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酒;
    2023-07-17
    84人看过
  • 海关对货物过关的相关规定
    一、哪些货物需要进行商品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凡是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必须向商检机构申请商品检验,海关凭商检部门出具的通关单接受申报。二、海关对查验货物的场所有哪些要求?海关查验货物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内进行,如港口、车站、机场、国际孔道、国际邮件互换局以及经海关认可的其他场所内进行。三、哪些货物可以要求优先安排查验?对进出口鲜活商品、危险品、易腐或易变质货物,及其它因特殊事由需要紧急验放的货物、物品,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海关可优先安排查验。四、在何种情况下进出口货物可以免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总署批准,进出口货物可以免验。五、海关查验时,货物收、发货人应承担哪些义务?收发货人的主要义务是:1、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
    2023-06-06
    414人看过
  • 海关对过关货物的检验
    一、哪些货物需要进行商品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凡是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必须向商检机构申请商品检验,海关凭商检部门出具的通关单接受申报。海关查验时,货物收、发货人应承担哪些义务?二、收发货人的主要义务是:1、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2、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场陪同,并按海关要求提供查验货物所需的单证,回答海关提出的问题。3、海关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包括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境内运输工具)时,运输工具负责人或有关责任人应当到场,并根据海关的要求开启舱室、房间、车门,有走私嫌疑的,并应当开拆可能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部位,搬移货物、物料。三、海关对查验货物的场所有哪些要求?海关查验货物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内进行,如港口、车站、机场
    2023-06-06
    126人看过
  • 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模式
    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模式有两大类,一类是物理围网的监管模式,包括出口加工区和跨境工业区;另一类是非物理围网的监管模式,采用纸质手册管理或计算机联网监管。一、物理围网监管所谓物理围网监管,是指经国家批准,在关境内或关境线上划出一块地方,采用物理围网,让企业在围网内专门从事保税加工业务,由海关进行封闭的监管。在境内的保税加工封闭式监管模式为出口加工区,已经施行了多年,有一套完整的监管制度;在关境线上的保税加工封闭式监管模式为跨境工业区,目前只有一处,即珠澳跨境工业区,分澳门园区和珠海园区两部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分是澳门园区,在珠海经济特区的部分是珠海园区。二、非物理围网非物理围网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纸质手册管理这是一种传统的监管方式,主要是用加工贸易纸质登记手册进行加工贸易合同内容的备案,凭以进出口,并记录进口料件出口成品的实际情况,最终凭以办理核销结案手续。这种监管方式在海
    2023-04-24
    398人看过
  • 集装箱在海关差一箱货,造成滞留会罚款吗
    集装箱滞留海关是要罚款的。进境重箱集装箱报检要求是报检人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必须填写《入境集装箱报检单》或《出/入境货物报检单》(装载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集装箱)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运或拆箱。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数量和包装材料等单证或情况。进境空箱报检要求是报检人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必须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申报内容包括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等单证或情况。一、提出索赔申请保险索赔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属于出口货物遭受损失,双方(进口方)向保险单所载明的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世界各主要港口和城市,均没有委托国外检验代理人和理赔代理人两种机构,前者负责检验和货物损失。收货人取得检验报告后,附同其他单证,自行向出单公司索赔,后者可在授
    2023-06-20
    142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隔离设施及海关有关监管设施标准》的通知
    大连、天津、北京、青岛、南京、上海、杭州、厦门、深圳、黄埔、武汉、成都、长春海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设立出口加工区试点的复函》(国办函〔2000〕37号)及《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批复》(国函〔2000〕38号)文件精神,规范出口加工区的海关监管设施和隔离设施的建设标准,总署制定了《对出口加工区隔离设施及海关有关监管设施标准》(简称《标准》),现印发你们,各关应按照《标准》做好对出口加工区的预验收工作。同时,请有关海关接本通知后即将《标准》实施情况通知出口加工区试点地区的主管部门,请其对经国务院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隔离设施的建设。附件:出口加工区隔离设施及海关有关监管设施标准一、出口加工区与非出口加工区之间隔离围墙标准隔离围墙应为不间断全封闭式隔离设施,总高度不低于2.5米,距隔离网内、外直径5米内不得有永久性建筑。隔离围
    2023-04-24
    442人看过
  • 关于有效实施海关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有关措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内容类别】知识产权类【文号】海关总署2002年第6号【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02-04-03【生效日期】2002-04-03【效力】[有效]【效力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6号为有效实施海关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制止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货物进出境,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现公告如下:一、自2002年4月1日起,海关对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享有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以下简称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实施保护。二、海关发现涉及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货物即将进出境的,有权要求收发货人申报其合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状况并提交有关文件或者证据。海关认为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应当予以扣留。三、海关经调查,认为进出口货物侵犯
    2023-06-08
    93人看过
  • 关于加强台湾海峡两岸间接集装箱班轮运输管理的通知
    各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办),海(水)上安全监督局、部直属及双重领导港务局,各部属航运企业:1997年1月17日,台湾当局决定开放外国船舶及两岸船东经营的方便旗船舶从事大陆港口与台湾港口间的间接集装箱班轮运输业务,可以运送两岸贸易货物和国际贸易的中转货,并拟开放大陆全资的方便旗船舶进入台湾港口。虽然这样的班轮运输仍属于间接运输性质,需经第三地绕行,但不需在第三地换船,可节省不必要的中间装卸环节和费用。为使两岸海上通航稳步发展,逐步建立完善的市场管理机制,经研究,现对两岸间接集装箱班轮运输管理提出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一、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允许中国大陆或台湾资本的航运公司以自有或经营的方便旗船舶,申请经营以两岸港口为始发港和目的港的间接集装箱班轮运输航线。二、其公司总部设在香港的香港航运公司,也可以申请经营以两岸港口为始发港或目的港的间接集装箱班轮运输航线。
    2023-06-08
    420人看过
  • 海关总署对进口货物实行海关估价的规定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关税政策和国家财政收入,维护正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低报、瞒报价格偷逃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遇有以下情形的进口商品,海关实行估价征税:(一)申报价格明显低于其他单位进口的大量成交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价格,而又不能提供合法证据和正常理由的;(二)申报价格明显低于海关掌握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国际市场上正常供货的价格,而又不能提供合法证据和正常理由的;(三)海关掌握资料证明买卖双方有特殊经济关系的;(四)其他特殊成交情况,海关认为需要估价的。第三条海关对进口货物估价,应参照以下价格估定:(一)该项进口货物在出口国市场上公开成交的价格;(二)该项进口货物在出口国市场上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公开成交价格;(三)该项进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公开成交价格;(四)该项进口货物在国内市场上批发价格扣除合理
    2023-06-05
    285人看过
  • 【海关监管条件】海关监管条件B(出境货物通关单)
    一、含义及特点出境货物通关中是国家对实施出境检验检疫的货物许可出境的证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口商品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二、适就范围自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出境检验检疫的货物,正式启用“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三、写作提示1.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另文下达)范围内的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2.对于出口到美国和巴西的货物,如确需使用木质包装的,在货物出口前,也口企业须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定的有关规定,监督
    2023-06-06
    151人看过
  • 海关严正要求:对征税物料报关上货发票与装箱单不一致的行为进行整改
    报关单上的名称必须和进项发票品名一致,否则有可能退不了税.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改报专关单上的品名.联系报关行,提交未退税申明,修改报关单品名,大致需要10个工作日.2,修改进项发票品名.联系供应商,作废之前的进项票,按报关单品名重新开进项票.一般都会在报关单退下来之后才开进项票。报关名称报错了怎么办1.如果海关还没有放行,那应该可以删关重报。2.如果海关放行了,那么要改单就会很麻烦,如果你是报关行的话,那么你直接跟你们当地海关联系。3.如果说资料不好准备,或者说资料齐了,但是海关就是不松口给你改,那么你就要考虑一下。4.例如,报关单抬头本来应该是A,但是你报成了B,本来工厂开票也该开给A,...5.报关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检查,一个不小心报错了,后面会耗费很大的人力物力去修改,如果是退税产品,万一改不过来,产生的损失就太大了。6.另外,这种事情最好当面去咨询海关,打电话问的话有时候会说不清楚
    2023-07-17
    387人看过
  • 海关总署发布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
    为了准确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的货物、物品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的规定,海关总署于2009年1月22日以海关总署第182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以下简称《计核办法》)。关于《计核办法》的适用范围和计核依据根据《计核办法》,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的,适用本办法。海关应当在确定违法货物、物品及其完税价格,计核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或者进口税的基础上,根据违法货物、物品的完税价格和相应税款计核货物、物品价值。关于违法货物的确定,即如何确定违法货物的范围根据《计核办法》,违法货物的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申报时不能
    2023-06-06
    479人看过
  •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施行前已取得报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法》施行前已取得的报关员资格证书的效力及补发、换发报关员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法》施行前已取得报关员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其报关员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一)现在海关注册的;(二)200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报关员资格,尚未在海关注册的;(三)2004年1月1日以后注销注册的。二、报关员资格证书因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有误或者发生变更,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以向原发证地直属海关申请换证。(一)申请换证的,应当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条件。(二)申请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以下材料:1、《报关员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见附件1);2.原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小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5.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6.海关认为需要
    2023-06-10
    391人看过
  •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办理
    一、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的申请条件:1、独立法人资格;2、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经营资格;3、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4、有申请事项所必需的固定场地;5、海关监管货物的仓储场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设置标准》的要求(如独立的封闭区域,设立隔离围网(墙),建立通道出入卡口,与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等);6、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注册登记申请书(附件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7、存放液/气体化工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其他特殊货物、物品的,应当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许可证件或者资格证件复印件;8、场所平面图;9、海关需要的其他材料。上述2至7项书面材料应当提供正本供海关审核。三、海关监管货物
    2023-06-06
    179人看过
换一批
#海关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海关监管是指海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式,依法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活动所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 海关监管是一项国家职能,其目的在于保证一切进出境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规范,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海关监管... 更多>

    #海关监管
    相关咨询
    • 轿车集装箱海关备案要办理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7
      需要。入境重箱集装箱的检验要求是检验人员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必须填写《入境集装箱的检验单》或《出/入境货物的检验单》(装载法定检验检疫货物的集装箱)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交或拆卸箱子。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包装场所和目的地、货物种类、数量和包装材料等文件或情况。入境空箱报检要求是报检人员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必须向入境口岸检疫机构申报,
    • 海关对大型货物的管控措施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抽查。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责令作业委托人处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一)发现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申报有误的危险货物;(二)在普通货物或者集装箱中发现夹带危险货物;(三)在危险货物中发现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对涉及船舶航行、作业安全的相关信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海事管
    • 集装箱是否需要海关备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9
      需要。进境重箱集装箱报检要求是报检人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必须填写《入境集装箱报检单》或《出/入境货物报检单》(装载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集装箱)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运或拆箱。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数量和包装材料等单证或情况。进境空箱报检要求是报检人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必须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申报内容包
    • 海关关于海关入关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
      第一条选择网上支付银行担保方式缴纳税费的纳税义务人,应是现行网上支付企业,并应向银行申请担保。银行按照规范的资信评定标准和审批程序,对纳税义务人的申请予以审核,确定相应的网上支付税费担保额度。第二条银行同意向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的,应按海关要求的格式出具银行担保文书。银行决定终止对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的,应在终止前5日书面告知有关海关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银行应每季度向海关总署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 海关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的情况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22
      收发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适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一)担保情况发生变更,不能继续提供有效担保的;(二)涉嫌走私或者违规,正在被海关立案调查的;(三)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被海关依法给予的;(四)海关分类管理类别被降为C类或者D类的。收发货人可以在备案有效期内主动申请终止适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