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规定车辆挂靠公司是否合法
1、国家规定,车辆挂靠公司是合法的。车辆挂靠,是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挂靠车辆存在实际车主与登记车主不一致的问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伤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四)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
(五)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
(六)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的;
(七)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二、挂靠相关规定有哪些
1、挂靠者的四证统一,即挂靠者购买车辆的行驶证及使用的道路运输证、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上的车主、业户、单位、服务单位都统一为被挂靠者的名称;存在名义车主和实际车主;
2、挂靠者向被挂靠者交纳管理费;名义车主不参与经营,不获取收益;
3、挂靠双方签定有关运输经营的合同或内部协议。
货车刹车失灵乘客跳车身亡,车辆挂靠公司有责任吗
路上行驶的货车刹车失灵,乘客吓得从车上跳下,结果倒地受伤后不幸身亡。在案件处理时死者家属与货车司机等出现了争议:是该货车司机担责还是由乘客自己承担民事责任死者属于“车上乘客”还是“第三者”
3月25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定:司机李某担全责,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车上责任险(乘客)范围内赔偿1万元,由车辆所有人广西某物流公司、车辆挂靠人郭某、货车司机李某连带赔偿57万元。
2015年1月22日,李某驾驶一辆中型自卸货车搭乘周某从上思县南屏乡运载速生桉木往县城方向行驶,当行至某岔路路段时,由于李某驾驶的货车制动性能不良,刹车失灵致使驾驶遇险,周某见状从副驾驶座跳下车避险,倒地受伤后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交警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另查明,该涉案货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广西某物流公司,挂靠人为郭某,该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在此事故中存在过错行为,但受害人周某在车辆刹车失灵致交通事故即将发生时跳车触地死亡系避险过当行为,亦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审法院判定李某承担70%的民事责任,周某自担30%的民事责任。郭某、物流公司与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周某家属不服,上诉称,周某在事故发生前是保险车辆的车上人员,但事故发生时其已处于保险车辆之下,应认定为“第三者”。一审判决确定李某承担70%的民事责任不当,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被上诉人保险公司辩称,周某是车上人员,在该车发生险情时跳车,倒地后没有遭到本车的碰撞或碾轧,不应当认定为“第三者”。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李某没有对其驾驶的肇事车辆在上道路行驶前进行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查,未尽到妥善的注意和维修义务,从而引起险情,周某选择跳车避险,其行为是基于普通理性人在自身生命安全遭受威胁的紧急情况下的合理选择,属于紧急避险,且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周某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李某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时,周某从副驾驶座跳下车,属于非正常下车,其下车后并未被肇事车辆碰撞、碾轧,其仍属车上人员身份,不应认定其为“第三者”,即不属于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限额赔偿范围的理赔对象。
故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车上责任险(乘客)范围内赔偿10000元,超出保险限额部分57万元由某物流公司、郭某、李某连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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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车辆挂靠公司合法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0车辆挂靠公司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车辆挂靠,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1、挂靠车辆是指为了交通营运的特殊需要,将购买的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2、挂靠车辆,主要是以挂靠协议的形式来明确挂靠人和被挂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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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挂靠是否合法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25合法。车辆挂靠,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1、挂靠车辆是指为了交通营运的特殊需要,将购买的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2、挂靠车辆,主要是以挂靠协议的形式来明确挂靠人和被挂靠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依照民法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