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4:11:32 405 人看过

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致使债务人不能交付标的物,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一、先领取后可以诉讼吗

法律并没有限制领取提存物后提起诉讼。提存是代为履行的方法,提存之后,合同终止。只有在债权人履行了对债务人的对待债务,或者为履行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才能领取提存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提存是什么意思

合同提存的意思是指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三、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有什么后果

在债务人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却不予受领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出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志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19: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2023买家可以拒绝卖家提前交付的货物吗
    一、买家可以拒绝卖家提前交付的货物吗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买家利益的除外。因此买家可以拒绝卖家提前交付的货物,但是如果该提前履行行为并没有损害买家利益的,买家不可以拒绝提前履行的货物。卖家提前履行债务给买家增加的费用,由卖家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遇到买卖纠纷为什么要找律师首先,要知道并不是只有打官司的时候才需要找律师,从您还没有发生法律纠纷开始,律师就可以为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及避免各种法律风险。其次,在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律师会运用他们丰富的专业知识、专业手段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告诉您:您的哪些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做什么事情、会出现哪些后果、您可以怎么补救等等。最后,找律师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2023-06-11
    199人看过
  • 买受人能不能拒绝履行受领义务
    买受人是不能拒绝履行受领义务的,买受人其实就是买方,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都有着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买受人可以因为卖方提供的物品的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但是不能不履行受领义务,如果是这样的话,给卖方带来的相关损失买受人是需要自己承担的。一、私人土地买卖合同怎么写的私人土地买卖合同的写法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买卖合同相关条例,主要如下:1、土地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土地的名称、面积、土地质量以及坐标等;2、合同当中需要明确标注土地价款,以及合同的履行起止时间,履行地点,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3、买卖合同还应包括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基本信息,及双方违约责任。二、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有哪些?1、出卖人的主要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法院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
    2023-03-12
    365人看过
  • 对方拒领货物时可以办理提存吗
    一、对方拒领货物时可以办理提存吗出现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另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货物提存,以达到履行义务的目的。所谓提存,是指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提存机关,从而视为债务人已经履行并消灭合同关系的律制度。二、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给付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物品。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所谓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指标的物不适于长期保管或者长期保管将损害价值的,比如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有危险性的物品等。提存费用过高,一般指提存费与所提存的标的的价额不成比例。按照司法部颁布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提存物六个月的保管费用超过物品价值5%的,应认为提存费用过高。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有悖设立提存制度的目的,但不提
    2023-05-03
    377人看过
  • 买受人以出卖人不开发票为由拒绝付款合法吗
    在买卖合同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中,买受人以出卖人不开发票为由拒绝付款是不成立的。因为出卖人开具发票的义务系合同的从义务,由于该义务与合同的主给付义务不能形成相应的对价、牵连关系,买受人对出卖人不开具发票的行为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所以买受人以出卖人不开发票为由拒绝付款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买受人应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一、民法典的买受人的检验义务有哪些1、支付价款支付价款是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义务,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的对应条件。买卖合同对标的物的价款作出约定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履行义务。即使买卖合同当事人未就价款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不导致合同不成立,可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标的物的价款。支付价款有两种形式,对零售或者小额买卖,可在交付标的物时一次支付结清,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即使结清的支付方法;另一种是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支付的非即使
    2023-03-27
    120人看过
  •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应该怎样处理呢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可以进行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一、债权债务消灭的几种方式(一)清偿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二)抵销1、抵销的概念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2、抵销的要件按照《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99条的规定,抵销须具备以下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3、抵
    2023-03-07
    183人看过
  • 债权人拒绝受领是指什么,如何防范债权人拒绝受领
    一、债权人拒绝受领是指什么赵权人的拒绝受领指的是法律上的拒绝接受。受领可以指债权人接受债务人履行的事实行为或者事实状态,这是普通意义上的理解。比如,债务人送货上门,债权人将货物收下。其次,从法律上讲,受领应当是特指认可债务人所提供的履行符合要求,因而可以发生清偿的法律后果,使债务人的债务最终归于消灭。为了区分这两种受领,前者可以称为事实上的受领,后者则可以称为法律上的受领。事实上的受领与法律上的受领,并非意味着债权人方面有两次受领,而是指仅有一个受领的实然状态(事实),这便是事实上的受领。其是否发生受领的法律效果,则需要具体分析(对事实的法律评价)。符合债务本旨,发生受领的法律效果场合,该受领进展为法律上的受领,否则,便只停留于事实上的受领阶段。事实上的受领转化为法律上的受领,才真正达到受领所要追求的目的。这种转化需要经过债权人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才转化为法律上的受领。比如购书一册,后经
    2023-03-17
    448人看过
  • 商品房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不可以拒绝接受
    商品房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买受人有证据证明房屋在交付过程中存在功能性质量缺陷,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的,可以拒绝接受商品房;2、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符合商品房销售合同和法定的强制交付条件和质量标准,买受人不得以房屋质量存在表面缺陷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3、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核实。经核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买到房之后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买到房之后质量不合格,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
    2023-06-22
    177人看过
  • 承租人是否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
    有权拒绝受领。第一、租赁物严重不符合约定,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第二、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过承租人或者出租人的催告,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在这种情形下,出卖人实际上构成了根本违约,承租人有权利拒绝受领。承租人行使买受人的拒绝受领权,拒绝受领租赁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对于出卖人来说,如果存在上述几种情形,出卖人应当取回标的物,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民法典的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条件有哪些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等情形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条【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条件】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承租人拒
    2023-07-29
    121人看过
  •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的违约金计算
    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一、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出现纠纷怎么办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
    2023-03-14
    386人看过
  • 提存受领人是谁
    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提存的受理条件具体有哪些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下列条件下受理提存公证: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3、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百来字,大致规定了提存公证的具体受理条件。但是在实践中,如何确定“无正当理由”、“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以
    2023-08-17
    478人看过
  •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要采取什么措施解决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债务人可以采取申请提存标的物的措施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导致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一、满足什么条件债权人能够免除债务人债务满足以下条件,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债务:1、债权人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2、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表示拒绝。《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二、提存公证指哪些活动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
    2023-06-21
    79人看过
  • 买房人能拒绝接受房子吗
    购房者拒绝接受房屋主要有两种情况:1。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约定条件是指消费者与开发企业在购买合同中约定退房的条件。如果双方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消费者能够证明退房条件成立,购房者可以拒绝接受该房屋。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测绘成果表》等“两书一表”的,购房者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责任应由开发企业承担。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正常使用,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复验。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买者必须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当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应初步分析质量缺陷的程度,房屋的主体质量是否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或其他一般质量缺陷,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一切都是按照合同做
    2023-05-07
    322人看过
  • 债权人拒绝受领的情形
    债务履行期间债务人没有提出履行请求或者债务履行期限没有届至,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没有接受履行。债权人下落不明的。所谓下落不明,指债权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不知去向。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无法给付,为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而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一、如何防范债权人拒绝受领(一)债权人由于很多客观原因:(如暂时不需要货物,但又不想承担保管责任及风险等),往往会找借口来逃避自己的受领义务,但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债权人迟延受领或拒绝受领的违约责任,对债务人的利益保护将殊为困难。故合同应约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自己的受领义务所应当承担的具体的违约责任,这样对债权人无疑是一个有效的震慑,对债务人为此可能付出的额外费用也将是一个很好的补偿。另外,根据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也可以在符合法定的几种情形时,将货物提存或者把货物变卖后所得的价款提存,以完成自己的合同义
    2023-03-03
    298人看过
  • 提存受领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如何处理
    一、提存受领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如何处理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提存受难领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会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提存物的受领及受领权消灭】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二、提存公证是什么意思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公证处是接受和转交提存物的部门;提存公证的原因是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提存公证的结果是一旦提存的物交
    2023-05-06
    87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出卖人可以无故拒绝接受受货物物品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4
      1、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 2、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债务关系消灭的制度。
    • 买受人同意受领货物后出卖人应该拒绝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4
      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债务关系消灭的制度。
    • 买受人能否拒绝买卖者提取被提存货物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后,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因此,出卖人可以拒绝未支付货款的买受人提取被提存的货物。
    • 出卖人可以拒绝买受人提取已签收的货款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后,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因此,出卖人可以拒绝未支付货款的买受人提取被提存的货物。
    • 无货款的出卖人可以拒绝被提取的货物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21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后,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因此,出卖人可以拒绝未支付货款的买受人提取被提存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