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动车棚建设资金从何而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6 22:40:06 366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车棚是共同共有的,对于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进行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用途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如有另外的约定则除外。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车棚是共同共有的,对于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进行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用途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如有另外的约定则除外。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电动车棚管理费用如何分摊?

根据我国《电动车棚管理费用分摊办法》的规定,电动车棚管理费用应由电动车所有人承担,但也可以按照约定或者章程进行分摊。如果电动车所有人之间存在约定,则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分摊;如果未能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摊:

1. 如果电动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则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分摊;

2. 如果电动车属于家庭共同所有,则应由家庭成员协商分摊;

3. 如果电动车属于老年人或者残疾人所有,则应由其子女或者配偶协商分摊;

4. 如果电动车属于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所有,则应由电动车所有人协商分摊。

如果电动车所有人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因此,电动车棚管理费用的分摊问题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根据《电动车棚管理费用分摊办法》的规定,电动车棚管理费用的分摊问题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如果电动车属于夫妻、家庭、老年人、残疾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所有,电动车棚管理费用应由电动车所有人承担,也可以按照约定或章程进行分摊。如果电动车所有人之间存在约定,则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分摊;如果未能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由电动车所有人协商分摊,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二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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