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期间是否能理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09:51:16 409 人看过

一、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期间是否能理赔

行政诉讼期间不能理赔。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为9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为9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提起工伤行政诉讼应提交哪些材料

当事人对工伤的行政复议不服,或者对不予受理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书及其副本。

提起工伤行政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在起诉书中,需要载明下列内容:

(1)原告是个人的,需要载明个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职业和住所等。原告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要载明企业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被告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地姓名、职务;

(3)诉讼请求以及起诉的主要事实根据和理由;

(4)提起诉讼的年、月、日。

需要指出的是,在向法院提交起诉书的同时要按被告的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

2、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者不予受理的证明文件。

提起工伤行政诉讼之前应当先经过行政复议,因此,向法院提起工伤行政诉讼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决定书。如果是因为有关机关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的决定书。

3、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关系证明、工伤事故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或者职业病鉴定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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