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不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2 00:02:12
462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极其严重的强奸罪判刑
295人看过
-
对于严重刑事犯罪的说明
110人看过
-
如何认定罪行极其严重
456人看过
-
对于被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间
338人看过
-
取保候审是否对严重犯罪适用?
198人看过
-
犯罪对象不适用死刑可以死缓吗?
36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对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是否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6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取决于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尽管判处死缓也是判处死刑,但判处死缓的罪犯除个别以外一般不再执行死刑。这样,对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对犯罪分子来说往往是生死两重天。因此,在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尚未对“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准确裁量
-
死刑是否只适用于犯罪分子罪行较重的情形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5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
什么情况下对于不适用死刑的犯罪分子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9《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上述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另外,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附加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8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于严重犯罪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于严重犯罪的,由刑法总则规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没有裁量的余地,必须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56、57条的规定,对下列两类犯罪人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A、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这是从犯罪性质上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故不管对其判处的主刑种类。B、对于被
-
对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适用死刑的案件,对死刑案件应当如何进行复核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我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