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如何进行刑事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5:03:05 472 人看过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请求时应具备如下条件:

(1)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即按法律规定要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起诉人是依照法律规定具有自诉权或者有权代自诉人起诉的人,即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

(3)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审判管辖规定,该刑事自诉案应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4)起诉时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5)自诉人应提交内容明确的刑事自诉状,内容有:①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②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诉讼请求和具体理由;③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证据的来源、名称、件数等等。如果自诉人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口头告诉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并制作笔录,由自诉人签名盖章。自诉人提出控告诉状后,经人民法院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作出处理或裁定:如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应当开庭审判;如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案件审理中的主要特点是:(1)可以调解,自行和解和撤回自诉。①由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在自愿和合法的前提下,当事人就非刑事处罚的内容达成协议并结束诉讼。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及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经送达即i发生法律效力。②自行和解。自诉人和被告人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使纠纷获得解决。自行和解应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同时必须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保障社会公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和解无效。③撤回自诉,是指自诉人在起诉后,基于某种原因,放弃这项权利而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自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后,依法决定是否准许撒诉。(2)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关联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审理而提起的诉讼。反讲应当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反诉一经成立,即使原自诉人撤回自诉,也不会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0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文章
  • 人民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如何进行刑事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在进行刑事诉讼时,已经查明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提起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行使监督权、公诉权和侦查权。具体来说,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并有权适用强制措施;凡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除人民法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案件外,检查机关应当批准或者决定;对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有权决定补充侦查;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对各种生效的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监狱等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以及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第一百二十四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特别重
    2023-08-07
    174人看过
  • 能否对刑事自诉案件进行申诉?
    刑事自诉案件能申诉的情形有:1、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根据定罪量刑证据不真实、不充分、依法排除的,或者证明案件事实主要证据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5、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的。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13
    305人看过
  • 一审刑事案件诉讼当事人问答
    一、一般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二、当事人请辩护律师,律师有哪些权利?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面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面和通信。三、被害人等从何时起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四、法院何时决
    2023-06-13
    417人看过
  • 当事人如何对行政案件进行抗诉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
    2023-03-31
    106人看过
  • 刑事上诉状(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
    (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用)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填写姓名等基本情况。上诉人因___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字第__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填写具体的上诉请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__________人民法院代书人:年月日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2023-06-11
    390人看过
  • 诈骗行为能否作为刑事自诉案件进行诉讼?
    不属于,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并非自诉案件,但是,受害人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有几种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有以下三种:(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
    2023-07-08
    33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如何代理
    如果要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应当由委托人写好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指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能够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一、职业讨债人是否合法职业讨债人采取合法方式讨债的,是合法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对民事行为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二、劳动仲裁找代理人可以吗劳动仲裁可以委托代理人。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前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等可以成为委托代理人。三、律师代理离婚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离婚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023-03-24
    48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如何辩护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如何辩护?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七)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二、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几种?《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
    2023-04-13
    20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当事人 抗诉
    刑事案件的抗诉程序是这样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刑事抗诉书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明确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一、减刑刑事抗诉申请书该怎么写对减刑有意见个人不能进行刑事抗诉,其次检察院有意见也不是使用抗诉书,所以“减刑刑事抗诉申请书”这个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二、民事抗诉的程序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的程序包括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提请抗诉、抗诉、出庭。(一)受理。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案件的来源包括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全国
    2023-03-09
    292人看过
  • 提起刑事自诉要如何进行
    1、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2、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4、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3-15
    135人看过
  • 当事人对刑事自诉案件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3、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轻伤、重婚、遗弃等),被害人无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必要时,也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3-04-21
    174人看过
  • 公诉刑事案件和自诉刑事案件有何区别
    (一)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是:1、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反诉;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能就案件事实本身对司法人员提出反诉;2、自诉人有权提出上诉,享有独立的上诉权;而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没有独立的上诉权,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一、刑事案件公诉期限刑事案件立案期限是七天。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令第35号发布)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
    2023-02-21
    127人看过
  • 刑诉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1、适用条件正面条件: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4、5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上述公诉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禁止性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当事人和解程序。无论该故意犯罪是否已经追究,均应当认定为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2、达成和解的主体代为和解:被害方:死亡的:近亲属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所有近
    2023-06-11
    39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受害人如何进行抗诉
    在刑事诉讼法中,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果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 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五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其他类型的抗诉是检察院自身提起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在刑事诉讼法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果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五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其他类型的抗诉是检察院自身提起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刑 事 诉 讼 法 中 抗 诉 的 规 定刑事诉讼法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而依法提出重新审判的活动。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 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 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
    2023-09-21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更多>

    #刑事自诉
    相关咨询
    • 当事人因刑事案件收押民亊诉讼怎样进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 1.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遵循先刑事后民事,等刑事部分被判决后,再审理民事赔偿部分; 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要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 3.提出具体赔偿项目赔偿数额等; 4.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
    • 如何进行刑事诉讼自我保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0
      面临刑事危机的自我保护1、从容面对刑事危机克服恐慌、不轻信承诺、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尽早介入2、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主从犯、自首和坦白、逃匿对定性的影响3、证据是防范刑事风险的首要条件无需自证、谨慎提交书面材料、为关键事实准备好合理的解释4、充分认识口供笔录对刑事案例的影响笔录可以修改、看清楚再签字、防止诱供、逼供特审侧谎5、人身权利的自我保护拘留逮捕、取保候审、保证金、财产扣押与
    • 如何提起刑事自诉,刑事自诉案件如何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如何提起刑事自诉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
    • 可进行调解的刑事自诉案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1-12
      刑事自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对待。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分为三类,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对前面两种自诉案件可以调解,但是对于第三种自诉案件,法院不能调解。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
    • 一宗涉及刑事和民事诉讼的案件中,如何进行起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2-15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法院审理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申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程序具体如下: 1. 提起主体 (1)有被害人的案件,原则上由被害人提起。如果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 (2)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 提起的时间 在整个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