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1:10:54 371 人看过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就会生效。

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所谓实践合同就是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一、借款合同是不是无偿合同

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如何评估借款合同的效力

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要看合同是否依法订立,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借贷款怎么约定利率呢?

当事人借钱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能属于高利贷,不能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当事人应在借款合同中合法合理的约定借款利率,并且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以外,应采用书面形式来约定借款利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然人相关文章
  • 民法典的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的时候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二、实践合同有什么特征1、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对于诺成合同而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对于实践合同而言,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合同方能成立。2、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实践
    2023-06-19
    384人看过
  • 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债权人提供借款之时成立,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所以借款行为付诸实践,也就是借款交付给债务人后,借款合同才成立。所谓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都有哪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常见的诺成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常见的实践合同:仓储合同、保管、质权的设立、民间借贷等。二、赠与是不是实践性合同不是,赠与合同是实不践性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
    2023-03-06
    115人看过
  • 自然人借贷什么时候生效
    一、自然人借贷什么时候生效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在在司法实践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合同生效了,双方当事人才能依照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才能依据生效的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问题;另外如果双方约定的有借款利息的,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也是借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尽管《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与金融机构作为主体的借款合同有所区别,其中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自然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也就是双方订立的借款合同仅要有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出借人还必须要有实际的交付行为,简而言之就是借款人必须收到借款了合同才能生效。但在司法实践中,出借人将所借款项交付给借款人的方式多种多样,对于现金交付的实践中一般没有什么争议,即从自然人收到借款时生效。但对于非交付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
    2023-05-01
    318人看过
  • 自然人借款给法人 合同
    在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时后成立。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一、借款合同属于有偿合同么借款合同是属于有偿合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所以,借款合同属于有偿合同。二、借款合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可以不还款吗1、借款合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不一定可以不还款,具体是否需要还款,与贷款人是否是因为没有放款而违约有关。若是,借款人可以自己并未实际收到贷款人支付的资金为由不履行任何还款责任
    2023-03-07
    95人看过
  • 法人向自然人借款合同
    在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时后成立。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怎么处理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怎么处理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处理方式一般是没有利息,偿还本金即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
    2023-07-17
    209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要式合同吗?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不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一、要式合同从何时成立有哪些条件1、要式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2、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的程序有特别规定或者约定的,完成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是合同成立的时间。要是合同成立的条件: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二、法律承认口头协议吗口头协议有效。民事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口头形式,第二种则是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为有效的。例外情形:当法律明确约定合同的形式是要式合同,即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形式的,若当事人只作出口头表达,未签订要式的书面合同的,视为未达成协议三、实践合
    2023-06-25
    49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然人
    词条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与公民不同,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 更多>

    #自然人
    相关咨询
    • 借款合同规定自然人的借贷要以什么为生效的时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债权人提供借款之时生效。 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所谓实践合同就是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所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需要债权人交付借款了才能成立生效。
    • 民法典规定什么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该合同何时生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09
      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
    • 民法典规定货物交付地点怎样确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16
      一、货物交付地点如何确定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如果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交付地点有明确约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情况下才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标的物的交付地点。如果当事人就标的物的交付地点约定不明确,并且未达成补
    • 自然人之间借款效力无效怎样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4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可以无效,比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
    • 什么情形可以视为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7
      具体包括: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