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没有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的非法行为,一般不属于职务侵占。如果行为人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行为,且有职务侵占的行为,那么可以构成职务侵占。
靠挂关系属于职务侵占吗
挂靠关系属于职务侵占吗
不属于。
挂靠他人资质的施工者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
挂靠经营承包人采取虚报支出等方式“侵占”的行为,不管从行为主体上看,还是从主观意图、行为客观表现等方面,均无法认定其构成职务侵占罪。比如,实践中,如果因挂靠项目经理侵占工程预付款致工程不能完工或工程有亏损的,建筑公司可解除合同,并可依照挂靠协议追究项目经理的民事责任。如果项目经理与建筑公司签订挂靠合同的目的不是为了履行合同,而是以非法侵占为目的骗取工程预付款,那么项目经理此种行为应当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不能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是立功表现的,裁定予以减轻。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附随义务与合同义务的异同
430人看过
-
企业定义与职务侵占罪的对象
172人看过
-
浅析公司职务侵占与股东纠纷的异同
473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能不能与职务侵占罪同时认定
314人看过
-
职务侵占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156人看过
-
没有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职务侵占
97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的异同点是什么, 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方面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5贪污罪和职务侵罪的相同点:两者的相同点是主观上均由故意构成点;同时两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区别:(一)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 (二)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而职务侵
-
与侵占罪的不同,职务侵占罪怎样处罚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7一、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不同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
-
没有劳动合同职务侵占不负责任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29算没签劳合同能立职务侵占罪理由: 所谓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单位员利用职务便利本单位财物非占数额较行要符合职务侵占罪犯罪构要件职务侵占罪立 1、主体要件——公司、企业或者其单位员 签订劳合同本身代表与公司间没劳关系要接受用单位聘用单位任职算没签劳合同构事实劳关系所依属于公司、企业员主体要件没问题 2、利用职务便利 3、本单位财物非占 4、数额较大
-
劳动关系与劳务合同有何异同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4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且用人单位承担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的确定性规范;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居民不必为其雇用的家政服务员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职务侵占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0没有劳动合同不是职务侵占,使用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使用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