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是否具有合法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0:40:28 288 人看过

所谓格式合同,是指经营者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合同。格式合同中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有失公平公正的合同条款统称霸王条款。格式合同中普遍存在一些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霸王条款,都是无效的。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判断。如果免责条款存在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除或者减轻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如果免责条款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则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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