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金额认定的标准及网络虚拟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9:05:11 84 人看过

对于网络诈骗金额认定无论网络诈骗金额多少,都构成诈骗。网络诈骗金额3000元构成诈骗罪;小于3000元的治安处罚,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有相关法律来进行约束保护大家的权益。

侵犯网络虚拟财产数额的认定随着网络游戏的兴起与风靡,实践当中发生的侵犯虚拟财产的案件愈来愈多,例如:盗窃,诈骗网络游戏中使用的虚拟货币、物品、武器等。司法实践中对于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大都认定为财产犯罪。而财产犯罪,数额往往是定罪的标准,更是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而虚拟财产与“真实”财产相比,其数额具有特殊性,因此认定的标准也不一样。本文试从这一角度探讨侵犯网络虚拟财产数额的认定。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网络虚拟财产是一个新鲜事物,学界至今对网络虚拟财产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中国人民大学的杨立新教授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与现实具有隔离性的网络空间中、能够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的新型财产。

二、虚拟财产数额的种类虚拟财产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而种类繁多,游戏运营商在开发游戏过程中,往往设计种种游戏装备以及货币,供游戏参与者使用,在目前社会流通中大概有以下几种数额种类。

(一)运营商自定价格所形成的数额网络游戏运营商提供网络游戏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随着网络游戏参与者对虚拟财产现实需求的扩大,除了游戏参与者之间的离线交易虚拟财产以外,很多游戏运营商也开始瞄准这一市场,为了获得利润而出售虚拟装备和财务。例如:在腾迅网络游戏中,腾迅公司将1Q币标价为1元人民币,1Q币兑换1万游戏币,游戏参与者进入游戏,需要购买QQ币才能进行。这种以网络游戏运营商自定义虚拟财产价格的方式,在目前,网络游戏空间中成为确定虚拟财产数额的最方便的方式。

(二)运营商回收价格所形成的数额运营商回收价格是指游戏运营商将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回购所定的价格,游戏运营商开发游戏出售虚拟财产,在网络空间中流通,有流通当然有消化,当虚拟财产累积到一定量的时候,网络游戏运营商势必控制虚拟财产数量,以使网络游戏有序进行,为了吸引游戏参与者的持续参与,游戏运营商将部分利益返还给游戏参与者,使得游戏参与者不仅能够享受精神上的满足,还能获得金钱的收获,游戏运营商以回收的价格收购虚拟财产。

(三)商业合同价格所形成的数额有需求的地方就有市场,各大网络游戏运营商都希望自己的游戏能够占领市场,纷纷寻找代理商扩大自己游戏的影响力,与代理商合作,谋求发展,取得最大利润,因此便产生了商业合同价格。

(四)玩家离线交易价格所形成的数额玩家离线交易价格是指游戏玩家将虚拟财产在网上自行决定的价格,其定价往往比较随便,不同的玩家对相同的虚拟财产可能定价不同,玩家对虚拟财产的买卖大多通过讨价还价的形式,在网上交易也比较自由,只要满足了自身的需求,交易就能成功。在各大网络游戏网站基本上都有游戏玩家的离线交易现象。

三、侵犯虚拟财产数额的具体认定侵犯虚拟财产是侵犯财产犯罪的一种。侵犯财产犯罪中涉及到侵犯财产的数额认定问题。认定虚拟财产犯罪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对虚拟财产进行正确的估价,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因此较之于其他侵犯财产性犯罪的数额认定方式不同。

(一)以游戏运营商的价格确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游戏运营商开发的,游戏运营商为了提高利润而出售虚拟道具和财物。其出售虚拟财产一般都有公开的标价,如新浪为推广其代理的网络游戏《天堂》而打包出售虚拟道具和虚拟财产;其价格在数元到几百元之间,由于虚拟装备的数据都保存在游戏运营商的服务器上,因此游戏运营商通过网站为游戏者开辟了虚拟财产交换、购买游戏装备的服务平台,让游戏装备等虚拟物品得以用人民币明码标价。

(二)以玩家投入成本计算以玩家投入成本来计算,因为任何玩家参与网络游戏都必须付出相应的网络游戏费,包括从游戏营运商获取进入游戏的费用,购买游戏点卡的费用,从游戏开户至获取该装备所必须的上网时间所需要的网络费用,购买游戏装备费用等。以玩家投入的成本计算,能够最大程度的反映玩家受损失的数额,毕竟不同的玩家投入的成本不同,对玩家而言也是最公正的。

(三)以游戏交易市场的价格确定商品的交换价值是一定条件下其价值的反映。所以交易的价格可以作为某一商品估价方法。而既然有交易,必然有交易价格,因此有人提出根据虚拟财物的交易价格来确定具体的虚拟财物的价值,而且这种价格也是一种市场价格,比较符合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商品市场价格的确定除了由商品的成本决定外,还和该商品的供求量有关。网络游戏的虚拟财产根据游戏者取得该物品的难易程度和劳动代价,及其在游戏中的稀少程度,必然导致各种游戏装备的价格也不同。因此对侵犯虚拟财产的数额确定以具体的交易额为准。

网络诈骗金额认定有一些先关法律作为支撑,网络诈骗很多计谋有的谎称店内无货,朋友的店里有货,于是推荐一个看似差不多的网,最终很多人去上当受骗在当地重点论坛和网上社区发布网购信息,吸引网民到该网站。在取得网民信任后,要求网民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或转账,这是一定要谨慎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虚拟财产相关文章
  • 网络虚拟财产的表现形式
    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及表现形式1、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的原因:首先,虚拟财产是有价值的,虚拟装备、有一定级别的帐号以及其它虚拟财产在网络世界中是具有价值的,能够满足虚拟人物在虚拟空间的发展,同时获得这些财产也是需要耗费一定的劳动的。其次,虚拟财产是可以进行交易的,法律并未禁止虚拟财产的买卖,现实生活中进行网络财产交易非常普遍。2、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表现形式。(1)因游戏数据丢失损害到虚拟财产而引起的纠纷。(2)因使用外挂账号被封引起玩家与游戏运行商的虚拟财产纠纷。(3)因虚拟物品交易中欺诈行为引起玩家之间的纠纷。(4)因运营商停止运营引发的虚拟财产方面的纠纷。(5)因虚拟财产被盗引发的玩家与盗窃者之间、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的纠纷。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问题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只对特定的游戏玩家有意义,因此确定其价值有很大难度。目前来说虚拟财产的价格主要通过游戏开发商自定价格和玩家私下交易价
    2023-06-12
    318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是不是物
    1、民法上的物是指物权的权利和义务。2、民法是调整民法典性有物权,例如;毒品。3、网络游戏买到的虚拟财产或打到的装备买卖,属于不合法虚拟财产。法律允许合法买卖的有形财产或无形财产,为民法中的物,虚拟财产,属于民法上的物。虚拟财产的性质根据虚拟财产物理特点,可以从不同角度对虚拟财产进行划分。从动产与不动产的角度划分,虚拟财产属于动产;从有形与无形的角度划分,拟财产又属于无形财产。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并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具有民法规定的权利特征:(1)虚拟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虚拟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任何人不经虚拟财产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财产,否则就是非法侵犯权利;(3)虚拟财产所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诸如公司这样的法人。它同时具有使用和交换价值。虚拟财产既可以从游戏开发商处直接购买,也可以从虚拟的货币交易市场上获得,因而虚拟财产已经具有了一般商品的属性,
    2023-04-21
    406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权益之争
    网上游戏装备是虚拟的,但虚拟并不等于虚无。网上购买游戏装备也是投入了时间、金钱(购买包月卡和点卡)和精力所取得的。并且,游戏装备也可以通过现实的交易、用虚拟的装备换取真实货币,交易的价格就是其经济价值的体现。虚拟财产被盗频频发生近日,一中国内地的黑客侵入由韩国DreamMedia公司推出的网游——《欢乐潜水艇》焍attlemarine——的服务器,造成多达250万名的韩国游戏玩家资料档案被删除。虽然只过了一周服务器就恢复了运营,但是被删除的玩家资料档案已经无可挽回了,使得很多热爱这款网游的玩家不得不重新开始游戏。这一事件在国内网络游戏界引起轩然大波,有关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立法的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在这之前,网络虚拟财产丢失也在国内时有发生。2003年2月17日,《红月》的玩家李宏晨登上自己的ID账号后发现,自己所有的武器装备不翼而飞。李宏晨遂将《红月》的运营商诉上法庭。2003年12
    2023-06-07
    258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频遭黑手
    通过植入木马程序,盗取QQ账号密码3万余组,将账号内的Q币套现后获利上百万元。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近日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易龙等5名被告人因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初,伊泽得知王易龙可以编写QQ木马程序,遂告知吴某。吴某向王易龙订购QQ木马程序,要求该木马程序能获得他人的QQ账号及对应密码、Q币数量等信息。王易龙按要求编写出木马程序后,吴某以每天500元至600元的价格买断使用,并不时给王易龙额外奖励。此后,吴某通过流量商将木马程序掺入网站的网络链接加以散布,电脑感染木马病毒的用户一旦登录QQ,其账号、密码、Q币余额等信息,就会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传输到吴某租用的服务器上,以文本文件的形式保存。吴某与李某(另案处理)及明进、梁唯夫妇商定,将QQ账号信息卖给李某,明进答应为李某记账并汇报每日账目情况。之后,吴某让
    2023-06-07
    360人看过
  • 什么是网络虚拟财产呢
    一、什么是网络虚拟财产呢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能为人所支配的具有价值的权利,是财产在网络虚拟空间的表现形式。在法律方面同样是受到相关法规保护的一种财产。网络虚拟财产在网络上进行交易,具有商品的属性。所以,网络虚拟财产不仅可以满足网民或游戏玩家的某种需要,可以给网络公司带来效益,而且它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它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1.广义上的虚拟财产指的是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能够为人所拥有和支配并且具有一定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和其他财产性权利都可以看作广义上的虚拟财产。2.狭义的虚拟财产一般指指网络游戏中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技能等。二、网络虚拟财产的特点网络虚拟财产包括如下特点:1.客观非物质性,即虚拟性。2.有限的空间性。虚拟财产的价值体现在特定的虚拟架构世界环境中,也就是有运营商利用其服务器构建的虚拟环境。3.交易
    2023-06-07
    321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无处不在
    法律综合知识
    “魂断屠龙刀”案例“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武侠迷肯定已经听出来了,这是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里的一段。但是,由“至尊屠龙刀”引发的《魂断屠龙刀》讲述的是丈夫因与网友发生纠纷而死亡,妻子要求继承丈夫网上的虚拟财产,从而发生了一系列法律问题。“秦*皇”和“杨*妃”是网络游戏中的两个虚拟人物。他们在网游中并肩作战,结为虚拟夫妇,并在网游中获得精良的装备“屠龙刀”。在网游,“屠龙刀”被另一位虚拟人物“袁*凯”骗取后,引发两人在现实中的争端,“秦*皇”在现实中误伤自己,导致死亡。网络妻子和现实妻子先后向法院对“袁*凯”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虚拟财产“屠龙刀”。网络虚拟财产无处不在在互联网时代,几乎所有网民都会遇到虚拟财产的相关问题。虚拟财产可以是开心网的农场,可以是QQ秀里的房屋和汽车,还可以是网络游戏中的精良装备。根据GPC(中国版协游戏工委)与IDC的联合调查表明:2008年,
    2023-12-03
    191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有哪,怎么规定的
    网络虚拟财产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网络虚拟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人劳动(练级)、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网络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应当受民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4-26
    330人看过
  • 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定位
    作为一种新兴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虚拟财产是否值得刑法保护,一是看其是否具有实际的经济价值和法律评价意义上的价值,二是要看虚拟财产作为网络虚拟空间中的存在,对虚拟财产的利用和相关行为是否仅在虚拟空间中获得自足,还是能够现实地激惹某种现实社会关系的发生,第三要看这种以虚拟财产为核心衍生出来的社会关系是否应当被纳入法律关系的范畴,即该虚拟财产上是否能够设立某种具有一定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对这种法律关系的侵害是否严重到了一定程度,必须有刑法的介入才能保护。笔者将前者称为刑法保护虚拟财产的价值基础,将后两者合并为刑法保护虚拟财产的现实基础。刑法保护虚拟财产的价值基础:虚拟财产的个别交易及其产业化虚拟财产与现实中的财产一样,具有以下三个法律上相关的特性:竞争性(rivalrosness),持久性(persistence)和互相连接性(interconnectivity)。竞争性使得一个物品的所
    2023-06-07
    77人看过
  • 我国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性质的认定
    【虚拟财产】我国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性质的认定就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我国目前对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定性存在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二种观点认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第三种观点认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第四种观点认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虽然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处罚措施及定罪量刑在我国目前刑法中并未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是通过对我国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研究,可知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把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比照盗窃罪进行定罪量刑。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该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同时还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第四条第三项
    2023-06-07
    95人看过
  • 虚拟网络诈骗的处罚是怎样的?
    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得到体现,就虚拟网络诈骗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但是应当看到互联网是靠电脑的连接关系而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就互联网来说,这种联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TCP/IP。另一个是用户方面资源共享原则。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空间得以形成。这里的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是复杂的客体,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是网络上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而其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应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应当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的骗情骗色不属于本罪一般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才涉嫌刑事犯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2023-04-19
    275人看过
  • 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是哪些财产
    一、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是哪些财产根据民法规定游戏里的财产,虚拟货币准确的说在虚拟网络里流通的都是虚拟财产。网络虚拟财产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型:其一是虚拟网络本身;其二是存在于网络上的虚拟财产。虚拟网络本身是一种重要的虚拟财产。第二种类型的虚拟财产又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形式:第一种为网络游戏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这包括网络游戏中的账号(ID)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第二种为虚拟社区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这包括网络虚拟社区中的帐号、货币、积分、用户级别等。第三种为其他存于网络的虚拟财产。这包括OICQ号码、电子信箱及其他网络虚拟财产等。第三类是一个包容性、兜底类型,只要非虚拟网络本身,也不属于上述两种形式的虚拟财产以外的网络虚拟财产,均可以归属于第三类。二、虚拟财产的特征网络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人劳动(练级)、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网络虚拟财产已经
    2023-05-31
    263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法律上的财产
    一旦网络游戏进入运营阶段,玩家或用户通过支付某种形式的对价、通过获得独一无二的账户和密码而固定地、排他地行使其权利,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移转。此时,虚拟财产应为特定的玩家或用户所有。网络技术在我国得到迅猛发展,《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游戏产业为相关行业带来的直接收入达333.2亿元,是网络游戏市场规模的5.1倍,随之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案件也频频发生。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法律上的财产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刑法学博士认为,网络虚拟财产虽然不具有现实财产的可触性和有体性,是虚拟的,但同时又是实际上或效果上存在的财产,因为它完全可以引起如同现实财产一样的效果。对于法律而言,到底是财产外在的形式更重要还是其内在承载的能够引起现实社会关系变动的实质更重要?人类财产观念及财产本身的发展历史已经向我们表明:后者更重要。网络虚拟财产作为财物的一种,在其发明、创造、研发甚至是研发结束、相应产品被生产出来的
    2023-06-07
    409人看过
  • 刑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维护
    网络虚拟财产虽然不具有现实财产的可触性和有体性,是虚拟的,但同时又是实际上或效果上存在的财产,因为它完全可以引起如同现实财产一样的效果。对于法律而言,到底是财产外在的形式更重要还是其内在承载的能够引起现实社会关系变动的实质更重要?人类财产观念及财产本身的发展历史已经向我们表明:后者更重要。网络虚拟财产作为财物的一种,在其发明、创造、研发甚至是研发结束、相应产品被生产出来的阶段,(一般表现为网络软件)未作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未有他人支付对价进而主张独有的、排他的权利,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便属于发明、创造、研发甚至是生产它的人;一旦包含该网络虚拟财产的网络游戏或某他形式的网络服务进入运营阶段,玩家或用户通过支付某种形式的对价、通过获得独一无二的账户和密码而固定地、排他地行使其权利,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移转。此时,虚拟财产应为特定的玩家或用户所有。刑事司法应适度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上海市高级法院
    2023-06-07
    185人看过
  • 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可分割?
    若虚拟财产的价值小,娱乐性强,则可认定为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在离婚时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价值大,娱乐性强,虽然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但是离婚分割时应当对另一方进行对价补偿;若虚拟财产娱乐性小,甚至属于获取日常生活的营生工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网络虚拟财产有哪些网络虚拟财产:一、广义上的虚拟财产指的是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能够为人所拥有和支配并且具有一定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和其他财产性权利都可以看作广义上的虚拟财产。二、狭义的虚拟财产一般指指网络游戏中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技能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
    2023-07-03
    135人看过
换一批
#网络侵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包括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 于网络游戏的盛行,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 更多>

    #虚拟财产
    相关咨询
    • 网络虚拟物品交易金额多少构成诈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8
      网络交易只是运用网络手段进行的诈骗行为,形式不同,本质都一样,虚拟交易达到2000可以立案
    • 怎样认定网络诈骗的金额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8-12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
    • 哪些属于网络虚拟财产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0
      根据民法规定游戏里的财产,虚拟货币准确的说在虚拟网络里流通的都是虚拟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型:其一是虚拟网络本身;其二是存在于网络上的虚拟财产。虚拟网络本身是一种重要的虚拟财产。第二种类型的虚拟财产又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形式:第一种为网络游戏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这包括网络游戏中的账号(ID)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第二种为虚拟社区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这包括网络虚拟社
    • 怎样理解网络虚拟财产?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2
      网络虚拟财产也被称为虚拟财产,是一种能为人所支配的具有价值的权利,是财产在网络虚拟空间的表现形式。在法律方面同样是受到相关法规保护的一种财产。 一、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这点是不能转换到现实生活中的虚拟财产 二、是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但由于目前网络游戏的盛行,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
    • 虚拟网络诈骗的处罚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3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