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死亡土地侄子可以继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09:42:30 112 人看过

侄子不在我国法定继承人序列之内,五保户去世后承包土地无法由侄子继承。像你这种情况,除非你家的二爷爷立有遗嘱说,土地可以让你父亲继承。否则的话,承包土地会有村委收回,而村委会收回去世五保户的承包土地这一点是合法合规的。

一、民法典侄子是否有继承权

存在法定情形的,侄子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存在法定情形的,侄子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拥有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在这种情况下,侄子有继承权。

二、五保户名下的承包地死亡后怎么办

在承包期内,“五保户”原来承包了土地,在其死亡后,该“五保户”无家庭其他成员的,其承包地由原发包方(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收回,重新发包给他人承包;五保户”原来承包了土地,在其死亡后,该“五保户”尚有家庭其他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继续承包。

由于有的五保户,家庭成员只有一人。该五保户死亡,承包合同因为一方主体消灭而终止,发包方有权将土地收回。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不能继承(继续承包必须是家庭成员),与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签订承包合同取得的承包地的区别。后一种情形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三、爷爷的房产孙子可以继承吗

如果爷爷生前订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且爷爷的遗嘱载明其房产由孙子继承,且孙子不存在继承权被剥夺的情况的,就可以依法继承爷爷的房产。如果依照法定继承,孙子不属于爷爷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一般无法继承得到爷爷的房产。但是,如果法定继承中存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的情形,孙子是有可能继承到爷爷的房产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五保户相关文章
  • 农村五保户土地可以确权土地怎么处理可以继承吗?
    那么在此次农村土地确权中,五保户土地可以确权吗?土地怎么处理?可以继承吗?首先可以明确一点的是,五保户的土地是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的,但这还得尊重五保户自己的意愿,如果本户成员愿意确权,那么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以集体供养为由不给予确权。但是五保户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不存在继承的关系(注意:不仅仅是五保户,但凡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都不发生土地继承,但是土地上的收益可以继承。),根据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只要户上还有成员存在,即不管是父母去世,还是子女去世,该户的土地都不会减少。但如果户上人口都死亡了,那么发包方需要将土地进行收回做机动地或者再次发包给村内的其他成员。此时,如果其外甥或者侄子可以继承该五保户土地上的收益,当然前提是土地没有租出去才行,租出去了的话土地收益归流转人自己所有。另外,再次发包,作为亲戚的侄子和外甥如果本身没有土地的话,可以优先发包给他们。不过对于已经和村委会签订赡养协议
    2023-04-16
    391人看过
  • 侄子如何继承五保户伯伯的遗产
    一、侄子如何继承五保户伯伯的遗产如果伯伯没有给侄子留下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侄子是不能继承伯伯的遗产,因为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办理时不能继承。即使伯伯给侄子留下了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能不能继承,还要看伯伯和村里签的五保协议内容。如果是对五保户伯伯照顾较多的话,侄子可以要求适当分的部分遗产。二、五保户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1、我国农村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即保吃、保住、保穿、保生病治疗和保死后安葬)时,双方订有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2、农村集体组织与“五保户”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3、“五保户”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如果其生前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不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
    2023-05-03
    306人看过
  • 农户死亡的,子女对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一、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1、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民法典》有关遗产内容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
    2023-05-03
    197人看过
  • 土地确权死亡继承
    一、土地确权死亡继承1、土地确权死亡继承时,土地不能继承,地上房屋可以继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法定继承人对继承房屋所在的土地同样具有使用权。如果继承人不是本村户口且不符合分户条件和宅基地申请条件,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块土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二、土地确权后可不可以买卖1、土地确权后不可以买卖,但是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
    2023-04-21
    284人看过
  • 五保户死亡承包地怎么办
    在承包期内,“五保户”原来承包了土地,在其死亡后,该“五保户”无家庭其他成员的,其承包地由原发包方(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收回,重新发包给他人承包;五保户”原来承包了土地,在其死亡后,该“五保户”尚有家庭其他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由于有的五保户,家庭成员只有一人。该五保户死亡,承包合同因为一方主体消灭而终止,发包方有权将土地收回。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不能继承(继续承包必须是家庭成员),与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签订承包合同取得的承包地的区别。后一种情形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2023-05-30
    170人看过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侄子可以代位继承吗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一次性支付给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补助金,是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遗产,不适用代位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费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发放给死者近亲属的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金,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故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应属被继承人近亲属共有。只有符合条件的依靠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才有权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处理时应参照法定继承原则首先确定权利人继而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各权利人的分配数额多少应当统筹考虑被继承人生前与谁共同生活、谁对被继承人尽到了扶养、照顾义务、去世后由谁料理后事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形予以公平合理的处理。律师补充: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
    2023-05-06
    200人看过
  • 侄子以儿子身份落户有继承权吗
    一、侄子以儿子身份落户有继承权吗继承权与户口本没有直接的关系,具有继承权的情形如下:1、死者生前留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2、死者生前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1)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2)如果没有第一顺位,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上可以看出,继承权并不是根据户口本确定的。但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证明与死者具有第一顺位或第二顺位的关系。遗嘱继承,则直接根据遗嘱确定。二、法定继承人有哪些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
    2023-06-08
    410人看过
  • 五保户死了侄子安葬遗产归谁
    由侄子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一、未成年人代替父母继承遗产合法吗如果出现了代位继承的情形,则未成年人代替过世的父或母继承遗产是合法的。代位继承的具体的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二、代位继承有第二顺位吗代位继承没有第二顺位。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中,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所引发的情形。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只能代一次,不能再往下代位。三、是否只有子女才能代位继承只有子女才能代位继承,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
    2023-06-23
    456人看过
  • 五保户的地产是否可以继承?
    1、五保户的财产(宅基地等)在其死后,一般由村里收回;2、如果村里暂不收回的,在土地的承包期限内,当事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3、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五保户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呢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
    2023-07-06
    439人看过
  • 五保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
    一、五保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1、五保户死亡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有关系的家庭可以成为审批对象,如未实行赡养老人的举措,政府取消其审批资格,交由村里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自由安排,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建筑物全部归公。2、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二、闲置土地需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1、有部分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与国土部门认定书上的面积不相符,经查证,一些“没有利用的荒地”在申报时被忽略了。财务人员认为,企业占地面积中含没有利用的荒地,荒地没有任何收益,所以就不需要缴纳土
    2023-04-21
    359人看过
  • 叔叔的房屋土地爷爷去世了侄子可以继承么
    叔叔去世后侄子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除非叔叔立有遗嘱并在在遗嘱中保留了侄子的遗产份额。一、父母去世房子的继承如何父母去世后,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如果生前没有订立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将房屋交给他人,那么该房屋将作为遗产进行法定继承。父母全部死亡后,法定继承开始,由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这里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和孩子。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二、民法典规定房子可以遗嘱继承给侄子吗房子可以遗嘱继承给侄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三、老公去世遗产应该怎么分丈夫去世后,应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再将丈夫遗产依照进行分割
    2023-03-19
    35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人死亡子女是否能继承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一、土地经营权可以质押吗土地经营权如果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取得可以质押。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
    2023-03-20
    490人看过
  • 继承人死亡可以要求继承人担保证吗
    保证人死亡后,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义务。但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义务,继承人可以自愿承担,也可以不承担。一、父债子偿法律效力如何父债子还不合法。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则继承人没有责任进行清偿债务,但是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同时,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也不承担清偿责任。二、父母欠债子女必须还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三、未继承财产债务怎么办未继承财产不承担债务。没有继承财产则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继承人
    2023-04-04
    460人看过
  • 土地承包方死亡的可以收回吗
    一、土地承包方死亡的可以收回吗如果是无继承人的土地是可以收回的,如果不是,那村委会是无权收回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收回农民承包期内的土地,土地的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承包人死亡后其承包土地应该由继承人继承直到承包期满为止。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二、农民承包土地享有哪些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
    2023-05-06
    1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五保户
    词条

    五保户即国家规定的在五个方面给予保障的村民。主要包括: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 五保户包括农村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经济来源,没有赡养扶养义务人,或有但无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 更多>

    #五保户
    相关咨询
    • 五保户的土地被继承人死亡后直子能继承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3
      五保户的土地继承问题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但原提供五保的集体有负出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有合法继承人的归继承人所有请参考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土地归集体所有是一贯的规定,但地面上有价值的财物,如有遗嘱的或与村委、集体有协议的按遣嘱和协议处理,如无遗嘱也无协议的,依据最高
    • 五保户死后,他还有侄子可以继承吗?村干是否有权回收他土地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1
      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
    • 单身叔死亡后,侄子有权继承他的土地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不能继承土地,土地属于集体财产。。。。
    • 像替邻居侄儿五保户土地继承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从土地的性质来看,农村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在农村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因此,五保户土地继承问题迎刃而解
    • 死亡后的五保户是怎么继承土地继承权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03
      五保户的土地继承问题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但原提供五保的集体有负出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有合法继承人的归继承人所有请参考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土地归集体所有是一贯的规定,但地面上有价值的财物,如有遗嘱的或与村委、集体有协议的按遣嘱和协议处理,如无遗嘱也无协议的,依据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