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拆迁有哪些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7:40:31 163 人看过

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定的搬迁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那么,申请强制拆迁有哪些程序?详情请参阅以下。

申请强制拆迁有哪些程序?

申请强制拆迁的程序,主要是指申请人的民事法院通过的《关于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强制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下列规定2012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3次会议决定:第二条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第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外,还提供本条例第二部分,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书及其所依据的有关证据和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证明、催告情况,被征收人和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四)申请书;(五)被执行人的姓名、住址和与强制执行有关的财产状况;(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申请强制执行,应当自被执行人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不受理的,除非有正当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三条人民法院认为强制执行申请符合形式要求,材料齐全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机关;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应当立案受理或者材料不全的,应当限期改正,并在提供最终改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立案受理;不符合形式要求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正的,有材料的,裁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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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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