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抗辩借款是合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4:00:58 200 人看过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作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双方债权纠纷并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被告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一、债务追讨中应提供的证据

债务追偿中应提供的证据一般包括借据、借据、借款合同、收据等其他证据。根据规定贷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了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还钱后借条没收回应该怎样处理

还钱后欠条没收的解决办法有以下几点:一是继续要欠条;二是让对方写收条;三是保留还款的证据。

法律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三、借贷合同纠纷法律上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

1、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3、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被告抗辩没有发生借款行为且有证明,如何判断是否有借款行为
    一、被告抗辩没有发生借款行为且有证明,如何判断是否有借款行为被告抗辩没有发生借款行为,并且提供了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二、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办1、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
    2023-04-19
    244人看过
  • 被告不适格抗辩规定是什么
    被告不适格抗辩规定是如果被告主体不适格的话,完全是可以通过这样的一种方式来提出抗辩的,被告主体不适格法院可能会驳回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中,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案保险金请求权只能由被保险人,同时也是受益人的员工陈某享有,原告不享有本案保险金的请求权,说明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当属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范围。而对于不应当受理的案件受理后的处理方式,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可见,一审法院用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一、诉讼方面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中,对被告的要求是“明确”,不论正确与否。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在被告主体错误的情况下,有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实例存在。同为程序上的主体错误,结论却有云壤之别。在仅在被告主体错误的情况下(若原、被告主体同时错
    2023-02-10
    352人看过
  •  被告基于合同无效提出抗辩吗?
    被告主张合同无效作为其抗辩理由,认为合同无效不属于反诉或另行起诉,而是属于抗辩。反诉是指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单独的诉讼请求的行为,另行起诉是向法院主张新的诉讼请求,提出新的诉讼标的的诉讼行为。被告主张合同无效作为其抗辩理由。被告认为合同无效不属于反诉或另行起诉,而是属于抗辩。反诉是指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单独的诉讼请求的行为,另行起诉是向法院主张新的诉讼请求,提出新的诉讼标的的诉讼行为。 被 告 以 合 同 无 效 抗 辩 是 否 为 反 诉 或 另 行 起 诉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原告提起的反诉或另行起诉,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被告以合同无效抗辩作为反诉或另行起诉的情形,需要满足以下几点:1. 被告以合同无效抗辩作为反诉或另行起诉,必须是在行政诉讼程序中,被告对原告提起的反诉或另行起诉;2. 被告以合同无效抗辩作为反诉或另行起诉,必须是在行政
    2023-09-12
    471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执行问题与抗辩
    只要符合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借款合同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什么是借款合同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终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
    2023-07-07
    141人看过
  • 借款合同未实际履行怎样抗辩
    借款合同签订后,出借人未支付借款的,借款人可以以未收到借款为由进行抗辩,要求出借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一、民法典没有实际支付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如果自然人之间进行借款的,借款合同自实际支付借款时生效,未支付借款的,借款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
    2023-02-23
    309人看过
  •  抗辩权在借款合同中的适用性
    不安抗辩权适用于贷款合同,但需根据具体情形来决定。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难以支付的,有权在对方未履行或者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暂时暂停履行合同。对于自然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贷款,通常被视为双重合同和实践合同,因此不安抗辩权不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贷款。而自然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贷款合同属于承诺合同,因此可以适用于不安抗辩权。是否将不安抗辩权适用于贷款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形来决定。从不安抗辩权的定义出发,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难以支付的,有权在对方未履行或者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暂时暂停履行合同。贷款合同分为自然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贷款。自然人之间的贷款通常被视为单一合同和实践合同。因此不安抗辩权不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贷款;自然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贷款合同属于双重合同,承诺合同。2. 素材:是否可以将不安抗辩权应用于贷款合同?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合
    2023-08-18
    92人看过
  • 名誉权侵权被告怎么抗辩
    一、名誉权侵权被告怎么抗辩1、正当评论: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对可以受到公众评价的事情进行正当的评论,而涉及到对特定人言行的批评,不构成名誉侵权。这是基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如媒体对违法犯罪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批评;对他人的智力作品进行评价;选民对被选举人发表评论;公民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乱纪行为等。2、合法行为:主要包括各级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即使其在会议上的陈述会损害议政范围内他人的名誉,也不能构成侵害名誉权。党政机关依据职权对自己管理的干部、职工依据一定的事实做出涉及个人品德的评价履行法律和道德上的义务。3、受害人同意:公民有权在法律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所以,如果受害人在能够预见行为后果的情况下事先同意他人为某行为,结果名誉受到损害,受害人不得请求名誉权保护。当然,受害人的同意必须是真实的、自愿的、明示的。并且,行为人的行为应在受害人事
    2023-05-03
    478人看过
  • 著作权被告如何进行抗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或引用已经发表;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文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共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档案馆、美术馆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2023-02-16
    86人看过
  • 商标侵权被告人如何抗辩
    商标侵权被告人可以按如下方法抗辩:1、正当使用抗辩;2、在先使用抗辩,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有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3、合法来源抗辩,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商标侵权的抗辩事由包括哪些实际中,要是被商标权利人控告侵权之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作为抗辩事由:(一)、正当使用抗辩1、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2、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
    2023-08-12
    241人看过
  • 抗诉庭审被告人怎样辩解
    抗诉案件开庭后,被告可以自己进行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如果自己不会辩护的,最好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
    2023-03-21
    290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借款合同吗
    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借款合同。一、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有以下构成要件:(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二、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实施权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三、行使抗辩权需要受到哪些限制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下列方面的限制是:即当事人需要互负债务,且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对方才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在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对方才能适用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
    2023-03-28
    274人看过
  • 借款合同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么
    借款合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当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出借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存在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行为;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借款合同未到期起诉能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如果有确切的证据可以。《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
    2023-08-08
    157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借款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分别是: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另一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形;法定其他条件等。一、和合同有效期内,可以提起诉讼中止履行合同吗提起诉讼后合同并不会当然中止履行。只有满足了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时,才会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哪些是双务合同的三大抗辩权?双务合同的三大抗辩权如下: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
    2023-03-21
    349人看过
  • 合伙人借款狡辩不还债务纠纷案
    合伙人借款狡辩不还07年中,我和一对夫妻合伙在日本开了间公司,男的是日籍华人,女的是内地人。开办公司时,我和他们俩共同出资,我出资500万,他俩各出资300万(这在日本有记录的),我是法人。当时我把钱打给她们用于开办公司用。过后一个月,对方称公司注册资金还不能动,需要流动资金买货,于是我又汇给他600万。09年下半年,因为公司亏损等原因,要解散公司,在结算时,对方提出我后来追加的600万不是公司借款,而是公司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公司的1100万都要算在我个人头上(因为现在亏损了,她们不想承担损失)。当时那600万只有汇款凭证没有借条,因为大家在一起做事,而他又说是作为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过这些真实情况在邮件里反复提到过。我现在请问律师,如果我要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借款,能不能胜诉?律师解答:需要收集证据才行,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详细证明案情。我可以帮助你代理。相关法律知识:合伙
    2023-06-05
    203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被告未偿还借款如何抗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1
      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依据法释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应对其主张的还款事实予以证明,在被告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还款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原告起诉被告偿还欠款,被告抗辩借款是赌债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9
      原告如果提交了欠款形成的证据,被告辩称是赌债就要举证证明是赌债,否则,法官对其抗辩应不予采信。
    • 被告应如何抗辩?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20
      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被告应对其主张的还款事实予以证明,在被告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还款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
    • 欠款纠纷中的被告抗辩权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 夫妻借款被告是合伙人投资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书面借据的认定方法 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一)结合鉴定认定。一方提交的书面借据要通过对方当事人的质证,当事人对书面借据的质疑有形式上和实质上两方面。形式上的质疑集中在借据全部或部分内容是否是借款人所写。对这种质疑一般可以通过鉴定予以解决,法官结合鉴定结论来认定书面借据是否借款人所写。 (二)综合分析判断。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