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8:34:47 242 人看过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强制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依法从重处罚。本罪的主体是殊主体,即司法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犯罪活动。构成这一主体要件的司法人员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

刑讯逼供的怎么处罚?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3、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等)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四条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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