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商法的独立性,至少涉及对三个问题的认识:一是是否存在形式上的商法或商法典;二是商法能否作为独立的部门法存在;三是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是商法包容经济法抑或经济法包容商法。
一、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形式商法的独立性问题资本主义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商事活动的规模和程度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表现为:第一,人的普遍商化和商化的人。商人直接成为工业家,商人企业化而进入生产领域;生产者直接成为商人,并直接为商业进行大规模生产。第二,商业职能与生产职能融合为一。商业了职能已从交换过程向生产领域渗透,商业职能不再局限于买卖,也向代理、采购、仓储、运输、居间、零售等职能发展。第三,商人特殊阶层及其特殊利益的进一步消失。与之相适应,出现了“从身份到契约”的立法趋势,要求削弱身份在商事活动中的影响,统一市场行为立法。
二、民法与商法的区分:实质商法的独立性问题1.商法有独特的调整对象。商法调整的是商事关系,包括商事交易关系和商事组织关系。2.商法有独特的调整方法。与民法注重自由和公平不同,商法更注重营利。3.商法有独特的调整原则。为了保证商法的营利性,商法确立了商主体法定原则、维护交易安全原则、促进交易迅捷原则和保障交易公平原则。4.商法有相对独立的体系和结构。自法国制定商法典以后的近百年中,各国商法典所包含的内容虽然有所不同,立法形式也有差别.三.从民商法到经济法的跨越: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问题1.从两者历史发展阶段的原因来看,民法、商法、经济法相继出现。2.从两者性质和理念来看,商法是属于具有公法因素的私法,强调商人间的平等,商事交易的自由、效益和安全;经济法是具有私法因素的公法,自由、平等、公平、效益、安全、秩序等法律价值理念被侧重于从公法的角度去阐释,经济法更强调社会整体经济效益,反对暴利和私权绝对。3.从两者的基点和作用过程来看,商法立足于确认和保护商人的地位和利益,强调商人的营利性;经济法的基点是国家整体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和经济资源的合理分配,强调社会经济利益的整体平衡性。4.从两者的内容和制度来看,商法主要规定商人的地位、组织形式、商事交易行为规则和行为后果、商事登记、商号、商业账簿等,并形成了总则、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商法制度;经济法主要规范商事活动中的竞争关系、经济资源配置关系、社会保障关系、产业发展与调整关系等,形成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社会保障法、产业调整法、财政与税收法等法律制度。
-
担保合同的内容可以有哪些,担保合同独立性问题
119人看过
-
独立性保函中担保银行的责任是独立的吗
417人看过
-
独立担保合同的分类
85人看过
-
担保合同 可以独立
82人看过
-
什么是票据保证的独立性
319人看过
-
独立于主合同的担保合同效力
469人看过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
独立担保合同的特点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3担保合同的独立性主要有以下表现: 1、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如果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行为不对保证人发生效力; 2、主合同无效的,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担保合同不一定无效。
-
反担保合同是否独立于主合同,最新的规定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4反担保合同不是独立于主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合同也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所以也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并不独立于主合同。
-
质押合同和担保合同可以是独立的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8担保合同不能独立存在。担保合同应当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担保合同的效力受主合同效力影响。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5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发生或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即担保合同也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样,须有当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发生,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的成立或者发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受不同的法律调整。 2
-
合同中可以建立独立担保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4担保合同不能独立存在,担保合同是依附于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其存在受主合同的影响,如果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就无效,此时担保合同并不能独立于主合同之外存在。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