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在哪些情况下对公司有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4:13:07 259 人看过

在公司下列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司可以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解散之诉。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被强制清算股权?

公司因为一些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而关闭进行的清算就是强制清算,或者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人民法院就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强制清算方式:一种是法院依债权人申请而组织的强制清算,第二种公司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解散,组织对公司的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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