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的,应当由谁承担实缴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8:10:52 263 人看过

1、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为合法而不是非法,所以不能当然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上述法条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系指股东未依据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出资义务。而在认缴制下,股东出资的义务由公司章程规制,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等条件成就前,股东不存在所谓的出资义务,自然就不存在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违法行为。

所以,在认缴制下,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股东可能不存在现实的出资义务,其股权受让人并不当然存在连带的出资义务。

2、股权受让人明知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受让股权后应当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向股权受让人明示其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受让人仍受让该股权的,由于股东已经告知股权受让人,且股权受让人受让之之股东资格当然包含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而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是每个股东最主要的义务,故股权受让人应当承担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

股权受让人不能只受让股东权利,而排除股东义务。

3、股权受让人不知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受让股权后情况分析

在股权转让中,股东向受让人明示其股权出资情况是其转让股权的主要义务,股权受让人也有义务了解股东的出资实缴情况。

(1)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尚未到期时,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股东追究违约责任。

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尚未到期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就尚未成就。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后成为新的股东,必须接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原股东因转让股权失去相应股东资格,故无需再履行出资义务。

但基于原股东和股权受让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保证转让标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是其法定义务,在原股东没有履行该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该义务时,导致股权受让人对股权尚未出资这一权利瑕疵不知情时,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已经负有出资义务,但股东没有出资并转让该股权,受让人在知情的情况下仍受让的,应当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成就之时,就是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之日。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的,且受让人知晓的,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

综上,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在已到期的出资义务下,股东及股权受让人的权利义务与实缴制无异。而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情况下,股权受让人无论是否知情均应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仅善意情况下可以追究股东的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未清缴股东的认缴出资额谁来承担责任?
    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债务,需对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责任确保公司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并在公司破产或解散后,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股东未能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股东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公司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清算程序和股东的责任,以保证公司能够合法清算并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未进行清算的情况下,股东将承担责任。公司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决策机构的成员则被视为清算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抱歉,我需要更多的上下文和明确的法律问题,才能为您提供一段150字的法律分析。这段话强调了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和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决策机构的成员在清算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如果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
    2023-10-23
    474人看过
  • 租赁物的保管义务应当由谁承担,未履行保管义务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在承租人控制之下,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租赁物的保管义务也由承租人承担,这既有利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充分使用,也是对出租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为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要收回租赁物,继续行使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的保管义务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所要求的方式保管租赁物,如租赁机器设备,就应将其放置在厂房内,而不应露天摆放。2.按照租赁物的使用状况进行正常的维护,如机器设备应当定期检修,汽车应当经常加机油。3.通知和协助的义务,在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维修,如果情况紧急来不及通知出租人,承租人应尽其所能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可向出租人追偿。不能因为维修义务是出租人的,承租人就坐视不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3-06-14
    410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不实股权转让后仍担责
    股东出资不实,股权转让后仍需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者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者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即使股权发生了转让,原股东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执行规定》中规定的开办单位实际指的是企业的投资者。出资不实,当属于原股东的行为,在原股东向新股东转让股权时,一般来说,公司工商登记档案中均登记为注册资金到位,虽然这种登记虚假,但新股东出于对工商登记机关的信任,有理由相信其真实性,主观上并无过错,不应当承担原股东的责任。一、公司注销注册资金要实缴吗公司注销注册资金不用实缴。有
    2023-04-11
    437人看过
  • 股东未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该如何承担?
    1、出资义务。这是股东最主要的义务。股东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向公司出资的义务。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为出资需一次缴纳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约定为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的,股东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按时缴纳出资。对以实物特别是不动产、设备等和知识产权出资的,股东应当依相关规定办理财产的权利转移手续,使公司取得出资物的合法权利并能有效行使该权利。股东逾期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已缴纳给公司的出资财产,股东不能抽回。股东不得抽逃出资。2、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参加股东会会议既是股东的权利,同时也是股东的一项义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股东会会议,不能亲自参加时可以委托其他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3、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权限以及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行使权利,应当尊重公司董事会和
    2023-07-05
    106人看过
  • 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能否转让?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也可以进行转让。这种转让并不会免除股东的出资,而是在公司股权转让的同时,原股东的出资义务也转让给了新股东。新股东在受让股权后,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瑕疵出资的股东的股权能否转让1、可以转让股权。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但瑕疵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后,不能免除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可以要求瑕疵出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
    2023-07-21
    106人看过
  • 抽逃出资后转让股权,受让股东是否应当担责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会导致公司资本不充实,即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股权受让人,其在受让股权时有义务查证股权所对应的出资是否已经履行,如果受让人明知或应知转让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仍受让该股权的,其更应对转让股东的未尽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下,债权人除了可以向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主张权利,还可以向抽逃出资的股东主张权利,但是抽逃出资的股东仅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且仅限于承担一次赔偿责任,对于不同债权人的相同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
    2023-05-06
    113人看过
  • 抽逃出资的责任应由股东承担
    股东抽逃出资,需向公司返还被抽逃的资本,且需缴纳该出逃金额的百分之五到十五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以虚拟交易、虚构财务报表或关联交易等不正当手段抽逃出资的,需将公司受损资本返还,并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并缴纳相应的罚款。另外,若该股东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还有可能被解除股东资格。逾期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有:1、瑕疵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2、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3、抽逃出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23-06-30
    304人看过
  • 隐名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显名股东是否担责
    需要。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律师补充: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
    2023-05-06
    342人看过
  • 抽逃出资后股权转让的责任谁承担
    (一)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抽逃出资的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股权存在抽逃出资情形仍接受转让的,应视为其已经了解了所要面对的法律责任,并以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承担。受让人对瑕疵出资往往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享有的股东权利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二)受让人不知道抽逃出资的当公司要求善意的受让人对原股东的瑕疵出资进行补缴或补足时,受让人不应承担瑕疵出资责任。法院在判断受让人的善意时,以其是否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为衡量标准。善意的受让人对原股东的出资义务不承担责任,而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其他受让人则需承担瑕疵出资责任。一、股东抽逃出资的后果有哪些1、对公司要承担的责任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即,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2、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法律责任除了公司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外,公司其他已经
    2023-03-03
    351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中实缴义务的负担方是谁?
    股权转让中实缴义务应由谁来承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1)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向股权受让人明示其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受让人仍受让该股权的,由于股东已经告知股权受让人,且股权受让人受让之股东资格当然包含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故股权受让人应当承担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2)股权受让人不知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未实缴出资而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依据公司章程向股东追究违约责任。(3)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已经负有出资义务,但股东没有出资并转让该股权,受让人在知情的情况下仍受让的,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被投资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履行哪些义务?(一)事先报告义务《办法》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2023-07-18
    404人看过
  • 对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能否限制其股东权利?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分取红利的权利,4、剩余财产分配权,5、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6、增资优先认购权,7、转让出资权,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权,9、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其中,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等身份性质的权利主要依据股东资格取得和享有,与实际出资无关。但是与股东投资行为相关的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直接涉及公司的财产权,需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虽然名义上取得了股东资格,但由于其没有实施真实的投资行为,不仅没有使公司以其资本进行经营产生利润,也没有以其投资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因此,基于公平原则,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享有上述按出资比例确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在没有补足应缴出资款之前,应当对其相应的股
    2023-06-09
    442人看过
  •  股权转让直接损失由谁承担责任?
    该段内容讲述了股权转让中受让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出让人在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需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同时指出,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转让合同约定,而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时,应由出让人承担出资瑕疵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受让人需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足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所以受让人有义务履行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双方转让合同约定。4、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 股 权 转 让 合 同 : 追 偿 权 与 出 资 瑕 疵 责 任 分 配股权转让合同中,出资瑕疵
    2023-09-02
    491人看过
  • 股东拒不履行出资义务承担的后果
    违反出资义务或者出资不实的股东,对内部应补足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并对其他已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外应在未足额出资的部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股东出资有瑕疵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内容在我国若是股东出资瑕疵,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出资瑕疵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公司债务在未缴出资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二、股东转让股权需要承担出资责任吗原股东在出资义务尚未到期的情况下转让股权,且不属于出资期限届满而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的,不需再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
    2023-03-20
    460人看过
  • 股东恶意转让股权的责任与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有哪些?1、股东之间内部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2、股东的股权是对外转让,即转让给公司外部的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除了上述两点的规定之外,公司法也给实践中的公司一定的自由权利,即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载明转让事项。这意味着,只要股东对股权转让规则在章程中有了明确约定,即可按约定方式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二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
    2023-07-05
    18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转让出资不履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1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但转让股份,该怎么办?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公司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起诉股东,同时可以要求股权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股权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出资义务谁来承担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01
      出资义务承担者按以下的情况处理: 一、股权受让人明知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受让股权后应当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 二、股权受让人不知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受让股权后情况分析: (1)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尚未到期时,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股东追究违约责任。 (2)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已经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履行哪些义务,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的责任承担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19
      1.遵守公司章程;2.向公司缴纳出资或股款义务3.筹办公司义务;4.出资填补责任;5.不得抽回出资;6.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7.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8.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9.禁止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承担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
    • 发起人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份后应对承担何种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 股东在第一期出资后即转让股权,后续出资义务由谁承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6
      首先应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尊重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若股权转让协议没有规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