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6 16:20:24 304 人看过

一、劳务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解除劳务合同要不要给补偿金,要看劳务合同是否有约定。分别是:

1.没有约定的,不需要补偿;

2.劳务合同有约定的,那么就需要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劳务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劳务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包括:

1.劳动者要明确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判断是否为合法企业;

2.劳动者要明确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约定清楚,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劳务合同要包括下列要点:

1.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2.工作地点;

3.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4.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5.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7.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8.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9.经济补偿等费用;

10.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11.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12.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三、劳务合同什么人能签订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n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者违纪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的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生活补助费。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2、医疗补助费。根据《国营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前工人或农民合同工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经济补偿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侵占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用。
    2023-06-03
    117人看过
  • 单位没给缴纳保险,劳动者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
    2024-01-29
    21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吗?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解除: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
    2023-04-29
    392人看过
  •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劳动者的补偿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两种情况用工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八十七条)2、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的年限内,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2023-02-16
    121人看过
  • 劳动者需要补偿吗,劳动者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自愿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要求赔偿;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提前解除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提前解除的,非过失性提前解除的,经济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单位现在突击裁员要给劳动者补偿吗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
    2023-08-05
    110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它情形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协议中约定违约金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劳动者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违约金的。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形的,其无需支付违约金。一、入职签合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合法吗入职签合同时约定了违约金是合法的,但法律上规定了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
    2023-03-05
    462人看过
  • 劳动者因工作岗位变更而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否向劳动者给付经济补偿金?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一条规定,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1)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2)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实践中,对此情形应分为两种情况:(1)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有明确约定时,用人单位不
    2023-04-23
    150人看过
  • 单位不续签合同的话需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单位主动决定不续签合同的话需要给劳动者补偿。补偿方式是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决定不续签的,则单位不需要给劳动者补偿。一、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是要给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除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是员工不续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补偿,其他情况不续签都需要补偿。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需要提前通知员工。而且如果是单位提出不续签或者由于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单位还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单位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在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2023-03-25
    308人看过
  • 用人单位违法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合同
    案由申诉人:薛某,女,22岁,系某金星夜总会服务员。被诉人:某金星夜总会。法定代表人:彭某,系某金星夜总会总经理。1995年5月4日,薛某因金星夜总会强迫自己进行半色情服务,要求辞职被拒绝,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解除原合同,退回押金800元。调查过程经查明:薛某于1994年7月被中港合资的某金星夜总会录用为合同制服务员。录用前,由夜总会一次性收取押金800元,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规定:必须绝对满足顾客的要求。1995年3月21日,薛某以在舞厅上岗时顾客搔扰,保安又不管为由,要求调换岗位。后被安排到KTV包厢作服务员,被包厢领班张某强制陪酒和陪黑灯舞。薛某不从,张某即威胁不干就赶你出去,工资一分不给,押金也不退。薛某来自农村,害怕失去工作,只得服从。4月23日,薛某在陪酒时,一顾客要求色情服务被薛某拒绝后,顾客竟大打出手,领班张某不仅不制止,反而要薛某赔理道歉。5月4日薛某向夜总会
    2023-06-09
    242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严重侵害劳动者权利如何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2023-02-28
    464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需要到劳动局销毁劳动合同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需要到劳动局销毁劳动合同吗在合同解除之后,对于原有的合同原件其实并没有遮蔽或销毁的必要条件。因为通过合同解除之举,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说,相关的权益·义务已经被终止,该份合同也就不能再继续约束双方,因此保留这份原件就显得没那么重要,自然就无需进行处理或销毁。如果当事各方选择将其销毁,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禁止。在我们中国,所执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的约定,它主要是为了预先确定因违约而可能产生的损失。从理论角度来看,违约金可分为补偿性和惩罚性两大类,其中补偿性违约金的作用在于弥补违约行为所带来的损失,而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同时适用的;至于惩罚性违约金,则是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惩戒,并不以实际损失的存在与否作为评判标准。只有在惩罚性违约金的设定之下,才有可能出现惩罚违约行为与解除合同并行的情况。《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
    2024-05-03
    387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劳动部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作了以下具体规定: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3、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023-04-22
    60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合同,需否给予补偿?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有补偿吗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
    2023-07-15
    480人看过
  •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该获得赔偿和补偿吗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劳动者。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支付赔偿金。一、无固定期限二倍赔偿可以获得吗?单位若是想要辞退那些与单位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员是就可能需要支付二倍赔偿,具体理由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
    2023-03-06
    22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单位需要给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
    • 劳动者单位为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给怎么补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5
      试用期被单位解除合同的,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就业条件的,不予赔偿。无故解雇的,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即一个月的工资。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交违约金吗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4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交违约金,是对劳动法的误读,是对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的混淆,是对债权与人身权的混淆。《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不存在矛盾。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吗高西宁(律师)发布于 2007年08月25日01时10分已阅读: 112发表评论西安律师高西宁劳动者问:我现在工作的企业工作任务重,工资低,我打算辞职重新找一份收入更高的工作。但是
    • 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又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该如何补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1
      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
    •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3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支付补偿,这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并且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公司规章制度,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50%左右的损失;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