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债权是不是构成侵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7 22:38:46 268 人看过

一、侵害债权是不是构成侵权?

侵害债权一般构成债权债务纠纷,不构成侵权纠纷。被侵犯债权的,可以搜集对方侵犯债权的证据,查找债务人可以执行的财产线索等,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查封对方的财产,主张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合同解除权是不是是债权

合同解除权不是债权,是形成权。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三、侵权赔偿责任是不是是破产债权

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属于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破产债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债权请求权性质;

(2)可以强制执行;

(3)债权成立时间在破产宣告前;

(4)无财产担保或者放弃财产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五条

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一)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二)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三)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四)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五)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

(六)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七)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八)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九)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

(十)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十一)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n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间接侵权和直接侵权是否构成共同侵权
    间接侵权的说法在专利法中并没有出现,但理论和实务界对间接侵权问题一直在探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间接侵权问题作了较为明确的界定。23《意见》认为:1、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并不构成直接侵犯他人专利权,但却故意诱导、怂恿、教唆别人实施他人专利。2、间接侵权的对象仅限于专用品,而非共用品。这里的专用品是指仅可用于实施他人产品的关键部件,或者方法专利的中间产品,构成实施他人专利技术(产品或方法)的一部分,并无其它用途。3、间接侵权人在主观上应当有诱导、怂恿、教唆他人直接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故意。4、行为人明知别人准备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仍为其提供侵权条件的,构成间接侵权。5、间接侵权一般应以直接侵权的发生为前提条件,没有直接侵权行为发生的情况下,不存在间接侵权。按照这一规定,因为间接侵权人有诱导、怂恿、教唆他人直接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故意,应当与直接侵权人构
    2023-06-05
    183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是否构成侵权?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民事权益包含财产权。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协议是否有效财产损害赔偿协议书,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2023-07-28
    259人看过
  • 侵害生命权是哪些责任构成
    一、侵害生命权是哪些责任构成侵害生命权是侵害健康权、身体权的民事责任构成,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两点:1.侵害生命的损害事实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生命丧失的事实。民法上所说的侵害生命,其意义较刑法上杀人之意义为广,乃指招致人死亡的一切违法行为而言,无论故意还是过失,无论杀人还是伤害致死,无论是作为致人死亡还是不作为致人死亡,只要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客观结果,即为侵害生命权。生命丧失是侵害生命权最基本的损害事实,是构成损害事实的基础。(2)生命丧失导致死者近亲属财产损失的事实。侵权行为致人死亡,必然造成死者近亲属财产上的损失。这种损害事实,包括死者近亲属为抢救受害人而支出的费用,如抢救医疗费、护理费、车船费、住宿费等;也包括死者近亲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丧葬费。2.受害人的种类。与侵害生命权的损害事实相对应,侵害生命权的受害人分为以下几点:(1)直接受害人。一是生命权直接受侵害之人,即死者;二是为抢救
    2023-07-05
    397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是不是构成侵权
    第一,行政不作为违法。一般行政侵权行为既包括违法也包括不适当,而行政不作为不存在不适当的问题,只存在违法的问题。这是由行政不作为这种行为的特殊形式所决定的。由于行政不作为是消极不作出某一行为,是法律上所拟制的一种行为形态,不具有具体的可感性和具像性。所以,对于行政不作为只有法律上的价值判断,不存在客观形态的事实判断。因此,只有行政不作为的违法侵权,而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不当侵权。第二,行政不作为已经造成了对行政相对方的权益损害。这一损害只要是行政不作为引起的,即可要求行政赔偿,而不论这一损害是否可能获得其他方面救济。同行政作为一样,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赔偿也不应采用损益相抵的原则。行政相对方权益的损害程度决定着行政赔偿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在确定赔偿的数额时,应当考虑该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在损害发生的过程中和结果中所起的作用等因
    2023-08-06
    176人看过
  • 侵害健康权即构成妨害
    两个标准规定不一李先生是北京某单位的文员,2001年春夏之交时,他相中了位于丰台区的一处叫庄维花园的楼盘。这楼盘是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2001年6月,李先生与该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庄维花园7号楼306室,并于当年年底入住。入住后,李先生发现房屋的水管不时有异常的撞击声,这声音夜间响起时,会影响到他和家人的睡眠。李先生几经打探后才明白,烦人的声音是地下室的水泵输水时发出的响动。原来,这座高24层的商品楼,供水系统有两个套路。3层以下是市政管网供水;4层至24层要用设在地下室的水泵从低位水箱向24层的高位水箱供水。水泵虽在地下一层,但响动足以让三四层的住户睡不好觉。楼盘业主大部分入住后,水泵向楼上供水频繁,差不多一个半小时就要启动一回供一次水。李先生说,水泵启动时的咣当一响,令人心惊肉跳,紧接着是长达11分钟送水的运行声,这隆隆噪声,时断时续,不分昼夜,让人怎么睡觉?李先生
    2023-06-05
    74人看过
  • 侵害债权属于侵害财产权益吗
    债权是属于财产权益的一种,所以债务人侵害侵权是属于侵害财产权益的行为,假如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条【债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害债权的主体要件第三人侵害债权的主体要件就是指侵权行为人必须是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不是指合同关系中的第三人,亦不指民事诉讼中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债务人本人亦不能成为侵权人。如果债权不能实现是由债务人行为引起,即债务人本身也具有侵害债权的故意,也只能视债务人行为为一种违约行为。这是指债务人侵害债权本身之行为,如果债务人故意造成债权人人身伤害或精神伤害,至使债权受到侵害,应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2023-08-10
    372人看过
  • 债权能否构成侵权责任
    一、债权能否构成侵权责任侵害债权会构成侵权纠纷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债权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的区别1、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性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为,权利人仅仅要求将受到妨害的物权恢复到其完满状态。而受害人欲请求行为人损害赔偿者,则应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有过错。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3、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
    2023-04-18
    326人看过
  • 虚假转让债权会不会构成侵权
    一、虚假转让债权会不会构成侵权虚假转让债权构成侵权,如果债务人通过虚假转让债权的方式逃避债务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虚构债权债务会构成犯罪么虚构债权债务要根据其最终的行为结果来判断会不会构成犯罪。虚构债权债务侵占公司资产的,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串通他人虚构债权债务的也可能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024-01-18
    88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是债权请求权吗
    一、侵权损害赔偿是债权请求权吗侵权行为是债权产生的原因之一,所以受害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是债权请求权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他人开车撞死宠物,怎么赔钱根据财产损害赔偿标准,宠物死亡的赔偿如下:1、先了解宠物的品种。因为宠物的价值,根据不同的品种不一,所以第一时间是确定
    2023-04-20
    205人看过
  • 职务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一、职务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是构成侵权行为,职务侵权作为特殊侵权行为的一种,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实施的侵权行为。此类侵权行为的特点是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相分离,承担责任的人不是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是为他人的行为负责的替代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二、职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职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1.职务侵权行为的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2.职务侵权的客体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职务侵权的主观要件是行为人明知行为是违法的;4.客观要件是实施侵害
    2023-07-02
    290人看过
  • 侵害共有权是侵权纠纷吗
    侵害共有权是侵权纠纷。共有权是民事权利主体拥有的合法民事权益,收到损害的,损害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品房买卖中侵害共有权的赔偿损失本纠纷涉及商品房买卖中定金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而损害赔偿金是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时应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额。损害赔偿金和定金的适用是不同的。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定金的适用不以发生损失为必要条件。而损害赔偿金必须以发生实际损害为必要条件,否则不能适用。在买卖当事人既约定了定金又发生损害赔偿情况下,该如何进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
    2023-07-30
    199人看过
  • 如何判定是否构成名誉权侵害
    1.在未得到公民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开其姓氏、头像、居住地址、身份证编码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2.采取非法手段侵入他人住宅,或者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的住宅安宁权。3.持续地追踪并监视他人行踪,通过安置窃听器、偷偷拍摄他人私生活场景或是偷窥他人室内状况等行为。4.使用非法手段探寻他人的财务状况,或者在未得其本人准许的情况下公布他人的财富信息。5.擅自拆阅他人信件,翻阅他人的隐私日记,探求他人私人文件内容,并将这些资料公开。6.对他人的社交圈子展开调查,刺探他人的社会关系,然后将这些不合法的信息公之于众。7.干预他人的夫妻间性生活,或者对这种活动进行调查并公开报道。8.将他人的婚外恋情向社会公众广泛传播。9.泄漏公民的个人资料或将其公之于众,甚至在公开场合进一步扩大这些资料的传播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粹属于个人性质的信息。11.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披露他人的秘密事件。《治安管
    2024-07-25
    367人看过
  • 如何分辨是否构成专利权侵害
    一、如何分辨是否构成专利权侵害如下分辨是否构成专利权侵害:1.实施的行为以他人已合法享有的专利权为基础;2.没有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3.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4.专利权人的权益受到损害;5.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二、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法定权利专利权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如下:1.独占实施权;2.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3.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
    2023-09-21
    250人看过
  • 停止侵害是什么责任,停止侵害是不是物权请求权
    停止侵害是民事责任。停止侵害不是物权请求权。停止伤害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物权请求权主要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等。一、停止侵害是什么责任停止侵害是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停止侵害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停止侵害是不是物权请求权停止侵害不是物权请求权。停止侵害,指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停止侵害并不是物权请
    2022-06-02
    2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侵害公众人物的侵权构成侵权吗,侵害公众人物所有权是否构成侵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6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
    • 侵害债权是否构成侵权纠,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7
      侵害债权一般构成债权债务纠纷,不构成侵权纠纷。被侵犯债权的,可以搜集对方侵犯债权的证据,查找债务人可以执行的财产线索等,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查封对方的财产,主张偿还债务。
    • 债权方收钱是否构成侵占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我认为债权方这一行为不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270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主观应当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才能够构成侵占罪。而债权人仅仅是将款项归还自己的债务,这种行为应当是民事中的自力行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的故意。至于多余款项债务人可以按照债权人不当得利主张民事权利,当然债权人的开销还要看合理性以及与收款行为的关联性,来确定能否主张返还。
    •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构成侵权吗侵害名誉权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0
      构成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以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等方式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 (2)行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
    • 未售出侵权商品的商品是否构成侵害商标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22
      没有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但是有故意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也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侵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