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并案侦查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1:43:34 151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并案侦查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并案一般的并案条件

(1)案件性质相同或相似。案件性质相同是指先后发生的系列案件符合同种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分子在产生犯罪意念并实施了犯罪后,成果的刺激会强化其犯罪意念,形成犯罪心理定势和习惯,所以罪犯所做的系列性案件性质大都相同。但并非所有罪犯再犯时都仍是同种罪,触犯不同刑名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看到两个性质相同的案件,不能断然地认定其主体同一。

(2)犯罪时空相同或相似。任何一种犯罪都是在一定的时空中完成的。同一罪犯所作的系列案件通常具有相同或近似的时空条件,主要因为成功的刺激会促使其怀着侥幸的心理在相似的时间和地点去继续作案,一些大案要案更是如此。

(3)侵害的目标相同或相似。由于犯罪动机、目的和犯罪经验的因素,犯罪分子对侵害目标的选择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规律性。有的犯罪分子在其最初的犯罪生涯中选准对象后不轻易改变目标,所以在接连发生侵害对象相同的系列案件时,要考虑是否符合并案的条件。应注意的是,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犯罪分子会临时改变侵害目标,所以侵害目标的相同或相似是据以并案的重要条件,而不是决定性条件。

(4)犯罪方法相同或相似。犯罪方法是指罪犯实施犯罪时在现场中采取的各种犯罪活动方式的总称。它不仅受犯罪分子犯罪动机、目的与个性特点的影响,还受其自身职业、知识结构及其特殊技能等各方面条件的影响,往往具有习惯性和稳定性。面对相继发生的作案手法相似的系列案件,一般应当考虑并案。

(二)并案特定的并案条件

(1)对不同案件中出现的物品认定同一。有时同一物品会出现于两个或多个不同的犯罪现场,预示着这些案件间的内在关联性。在案件侦查中如能对不同案件中出现的物品认定同一,即可直接认定并案。还有的犯罪分子无意间将前一次作案的“果实”遗忘在新的犯罪现场,这样通过事主等人的辨认也能够揭示两案之间的关联性进而认定并案。

(2)对现场遗留物证认定同一。遗留在不同犯罪现场上的痕迹物品,如手印、足迹、工具痕迹、遗留物品等,如果能够认定是来自于同一个人或同一把工具而作出同一认定,则可作为并案侦查的条件和依据。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一定条件下对牙齿、声纹、气味等也可以做出人身同一认定从而并案。

(3)根据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认定同一。体貌特征包括犯罪人的性别、年龄、身高、体态、衣着、口音等各种生理特征。许多案件(尤其是抢劫、强奸等受害人与罪犯有正面接触的案件)通过对受害人、目击证人等访问,综合现场勘察所获信息,就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人身刻画。需要注意的是,那些特殊的、稳定的个人特征可作为直接并案的根据,只凭借人的身高、衣着、体态等一般特征则不能直接认定并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中侦查阶段(撤销案件)
    我国的刑事诉讼分为不同的阶段,在不同阶段“无罪释放”的具体形式也有细微差别。(一)撤销案件的种类公安机关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符合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情况时,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同时,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出现十五条规定之一的也应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检察机关针对一些案件有独立侦查权。当检察机关独立行使侦查权的情况下,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当发现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不是犯罪的、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时,侦查部门应该制作拟撤销案件建议书,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二)撤销案件的后果撤销案件以后,按照“原犯罪嫌疑人在押
    2023-06-01
    264人看过
  • 侦查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刑事诉讼活动解决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的问题。刑事诉讼是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五大阶段的。侦查是指公检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查以及强制措施工作。是刑事诉讼中一个基础的诉讼阶段。侦查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侦查是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也是公诉案件的必经阶段。只有经过侦查的公诉案件,才会决定是否进入下一步。所以侦查是提起公的前提。侦查是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收集案件相关证据而进行的活动。是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起诉的准备活动。在侦查活动进行的过程中,不仅可以搜集犯罪分子已经实施的违法行为的证据,还可以及时有效的预防新的犯罪发生。但是侦查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限制。不能有违法的侦查行为,我国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还设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侦查是刑事诉讼中不可缺少的诉讼阶段。没有侦查活动诉讼就没有
    2023-04-16
    433人看过
  • 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3条二款案件立案侦查有什么规定
    一、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3条二款案件立案侦查有什么规定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3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立案侦查的规定如下:(1)人民检察院需要直接立案侦查的,应当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2)报请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写明案件情况以及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理由,并附有关材料。(3)省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后十日以内作出是否立案侦查的决定。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也可以自行立案侦查。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五条二、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程序(一)人民检察院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1、是否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2、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3、有无附带民事诉讼;4、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定、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2023-04-26
    48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是什么案件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一、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卷内容包括侦查工作的内容,就是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从而保证刑事追诉的有效进行。具体而言,是指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分子
    2023-03-14
    10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还会追逃吗?
    如果嫌疑人未到案,公安机关将在网上追逃。网上追捕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经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和犯罪现场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者从看守、劳动改革、劳动教育场所逃脱的劳动教育人员。符合上网条件的逃犯,立案单位应详细填写《逃犯信息登记》/撤销表中逃犯信息登记的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与逃犯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起交给同级刑侦部门,刑侦部门将逃犯信息录入全国逃犯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捕。如果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新信息,应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逃犯被捕后,立案地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对抓获的逃犯,并在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刑事诉讼法》对于立案侦查的规定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2023-08-07
    308人看过
  • 根据规定什么是刑事侦查案件
    一、根据规定什么是刑事侦查案件?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刑事案件中需要侦查的内容包括:(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二、刑事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三、刑事案件侦
    2023-04-20
    220人看过
  • 行政执法什么条件能并案,合并执行的适用条件
    一、行政执法什么条件能并案1、一般的并案条件(1)案件性质相同或相似。案件性质相同是指先后发生的系列案件符合同种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分子在产生犯罪意念并实施了犯罪后,成果的刺激会强化其犯罪意念,形成犯罪心理定势和习惯,所以罪犯所做的系列性案件性质大都相同。但并非所有罪犯再犯时都仍是同种罪,触犯不同刑名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看到两个性质相同的案件,不能断然地认定其主体同一。(2)犯罪时空相同或相似。任何一种犯罪都是在一定的时空中完成的。同一罪犯所作的系列案件通常具有相同或近似的时空条件,主要因为成功的刺激会促使其怀着侥幸的心理在相似的时间和地点去继续作案,一些大案要案更是如此。(3)侵害的目标相同或相似。由于犯罪动机、目的和犯罪经验的因素,犯罪分子对侵害目标的选择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规律性。有的犯罪分子在其最初的犯罪生涯中选准对象后不轻易改变目标,所以在接连发生侵害对象相同的系列案件时,要考虑
    2023-06-15
    496人看过
  • 侦查在刑事诉讼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电视剧中经常会出现警察戴着手套、口罩拿着仪器在案发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记录的行为,其实这种行为就是一种侦查行为,同样询问证人、被害人也是侦查行为中的一种。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指的就是公安、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照法律的规定所进行的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哪些属于侦查行为?1.讯问犯罪嫌疑人;2.询问证人、被害人;3.勘验、检查;4.搜查;5.查封、扣押物证书证;6.鉴定;7.辨认;8.技术侦查;9.通缉。侦查在刑诉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刑事诉讼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阶段。侦查是立案之后紧接着启动的一项程序,而公诉案件也只有在侦查之后才可以进行起诉。刑事诉讼法既惩罚犯罪也保障人权。既保护被害人的人权也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侦查作为一项很重要的了解查清案件事实真相,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收集各种证据的过程,是打击犯罪强有力的行为,侦查过程中就会涉及到很多的权益,所以也有
    2023-06-17
    329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案件审查内容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刑事诉讼案件开庭流程刑事诉讼开庭流程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开庭时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2023-08-05
    20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是什么?1、《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二、补充侦查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1、退回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
    2023-06-03
    273人看过
  • 侦查实验刑事诉讼法第几条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刑诉法第133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侦查实验如何进行?作为侦查方法的一种,侦查实验用于分析、研究、证明某些犯罪手段、犯罪情节,审查和判明证人、被害人的陈述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真实。在各类案件侦查活动中,需要运用侦查实验进行证明的事实与现象是多种多样的,既有现场勘验中的实验,也有侦查、调查中的实验。侦查实验主要承担以下的证明任务:证实被害人或证人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听到或看到;确定在一段时间内能否完成某种行为;确定在什么条件下能够发生某种现象;确定某种条件下,某种行为和某种痕迹是否吻合一致;确定在某种条件
    2023-06-25
    50人看过
  • 刑事案件是由什么机关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023-06-11
    11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可退侦几次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可退侦几次?刑事案件的退回补充侦查一般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仍然证据不足的,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刑事案件审理期限需要多长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
    2023-04-13
    155人看过
  •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所适用的案件范围是什么
    1、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对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犯罪的案件。2、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在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对中国国家、组织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3、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在中国领域内触犯中国刑法对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犯罪的案件。4、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中国有义务管辖的国际犯罪行为。比如,(1)1980年10月加入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海牙公约》)和《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蒙特利尔公约》)。(2)1982年12月签署的《联合国海洋公约》(3)1989年10月批准加入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等等。5、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在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的按照中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6、某些刑事诉讼活动需要在国外进行的非涉外刑事案件。包括,(1)中国刑
    2023-02-28
    3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概念是什么并案侦查的适用条件及认定是怎么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并案侦查是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办案的一项重要侦查措施,它是指把一个或者一伙罪犯所作的系列案件串联起来,一并组织专案专办,进行由此及彼、由一案挂多案的一种侦查方式,它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犯罪信息,缩小侦查范围,从而达到迅速破案、节约诉讼资源的目的。为了能够更好的发挥并案侦查的作用,我们对并案侦查的条件及认定做一些简单论述。一、并案侦查的适用条件并案侦查要达到迅速破案的目的,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
    •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收集的案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02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 刑事并案侦查合法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4
      刑事案件的调查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情况。为了实现快速破案的目的,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这些合并案件必须由同一或同一群犯罪分子进行,本质上是对每个案件的犯罪分子进行同一识别的过程。根据犯罪主体是否可以直接相同识别,客观事实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具体的合并条件,即客观事实可以直接、确认多个案件是一人或一群犯罪分子,其反映的犯罪分子的特点一般是特殊和独特的。另一种是一般合并条件,是通过综合分析和比较案件中相
    • 刑事案件中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
    • 刑事诉讼法关于补充侦查的规定是什么,刑事案件补充侦查程序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4
      刑诉中的补充侦查占有两种,即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1、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2、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应当由检察院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3、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法院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决定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审判阶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