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别在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1:10:37 178 人看过

一、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别在哪些方面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中的两种不同的称谓。

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被告人,是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办案机关为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是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后,才有的称谓,以前统称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分以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分界线。但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的称谓,而统一称为被告人。

而罪犯,亦称犯罪人,犯人,是指被判决确定有罪而服刑役的人。

二、犯罪嫌疑人何时可以请律师

1、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权利和注意事项

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应得到法律文书:

被刑事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必须出示拘留证(逮捕证)。

拘留后(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必须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犯罪嫌疑人家属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时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3、犯罪嫌疑人家属为什么要请律师

侦查阶段代表着案件的开始,在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已经受到限制,可能已经在看守所里关押,开始与外界失去联系。律师的出现可以让他(她)了解所涉案件的相关情况,对自己的行为和法律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4、犯罪嫌疑人家属请律师有何作用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侯审(3)、向有关办案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阐明法律观点,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4)、代理犯罪嫌疑人进行申诉控告。(5)、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案件的实情。(6)、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5、怎样选择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行业与医院一样是分专业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专业,聘请律师应当选择专业律师,您最好是找擅长打刑事官司的刑事辩护律师。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向您承诺包打赢官司和夸自己关系如何强大的律师一定要多加注意。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所处的诉讼阶段不同,一般刑事案件尚未进入到审判阶段的时候,在此之前称之为犯罪嫌疑人,而在此之后就成为被告人。在不同的阶段,对应的办案机关也不一样。很多时候嫌疑人在第一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就会选择委托刑辩律师来提供帮助,但是此时也应该注意选择律师,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擅长处理刑事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文章
  • 怎么区分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被告人供述
    1、双方是对立的,在叙述案件的时候都会朝有利自己的方面来倾。2、一个案件中,可以没有被害人供述,但一定有被告人供述。3、证明效力不同,一般被害人陈述的效力要高于被告人供述。一、构成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条件有什么构成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条件有:1、主体是一般主体;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盗窃罪的证据认定标准是什么关于盗窃罪的证据认定标准,具体如下: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
    2023-03-11
    106人看过
  • 如何理解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概念。“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对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的两种称谓。公诉案件,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则称为“被告人”。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刑事诉讼活动是一种旨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作出权威裁判的活动。没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参与,刑事诉讼就无法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旦死亡,刑事诉讼活动即告终止。可以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中的核心人物,具有十分重要的诉讼地位。在我国,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地位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拥有一系列诉讼权利的诉讼主体,居于当事人的地位。这一地位标志着他们不是被动地接受传讯、追诉和审判,消极地等待国家专门机关处理的客体,而是可通过积极主动的防御活动与追诉一方展开对抗,并对裁判活动施加积极
    2023-06-03
    428人看过
  • 法人代表与自然人在哪些方面存在区别和规定
    一、法人代表与自然人在哪些方面存在区别和规定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包括属性不同、民事主体不同、代表不同,自然人是具有自然属性的,以个人作为主体,法人是社会组织,是自然人的集合体,法人要按照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一般公司成立之后都会确定法人。二、公司法人代表的义务有哪些公司的法人代表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1.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法律文件;2.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3.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4.接受公司权力机构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
    2023-10-19
    343人看过
  • 区分嫌疑人和当事人
    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与案件真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处于控告或控告地位并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什么是当事人和解制度当事人和解是指在诉讼程序外,当事人双方通过相互协商或妥协,达成有关权利义务变更或消灭的合意,从而使纠纷得以解决的一种法律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
    2023-07-07
    27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名称是怎么区分的?
    在案件的公诉阶段,被认为是犯罪的人,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就是被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因为这一个阶段还处于没有被定罪的阶段,只是认为对这个人有犯罪的怀疑,有“嫌疑”,有证据指向这个人犯罪,但是即使这个阶段证据已经完全充足了,也不能就此就将名称改为罪犯,不经法定程序定罪,不得将对方称之为罪犯。当检察院向法院正式提起了公诉以后,案件就进入了审判阶段,这个时候就会将当初的“犯罪嫌疑人”改称为“被告人”,接下来由被告人在庭审中进行叙述答辩,案件经过法院的审理之后,会对该人的行为作出一个判决,如果经过法院判决对方无罪,该人就不再是犯罪嫌疑人亦或者是被告人,法院会宣告该人无罪。经过审理后认定该人犯罪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该人就将被称之为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进行刑事诉讼的关键人物,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对他们的行为责任进行追溯,刑事诉讼活动可以说是围绕着犯罪嫌疑
    2024-04-23
    406人看过
  • 怎么区别犯罪嫌疑人和罪犯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是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在不同阶段的称呼。在我国,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得被判决有罪。因此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是罪犯。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侦查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立案侦查之后,提起公诉之前,对该涉嫌犯罪人员的称呼;在提起公诉之后,未被法院判决之前的这段时间内,称其为被告人;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称其为罪犯。一、特殊自首要如何认定1、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1)未掌握罪行1、所谓“还未掌握“,是指司法机关尚不知道犯罪发生,或者虽然知道犯罪发生,但不知道犯罪人是谁以及虽有个别线索或证据使司
    2023-03-09
    276人看过
  • 举报和控告的区别主要有哪些方面
    一、举报和控告的区别主要有哪些方面1.行为的主体不同,检举人一般是与违纪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的人,既不是同案人,也不是被害人;而控告人则是直接或间接的受害人,或是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共亲属等。2.行为的目的不同,检举一般是出于义愤或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是控告一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二、控告需要什么材料控告需要的材料包括: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
    2023-12-14
    95人看过
  • 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的界限
    一、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的界限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分以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分界线。但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的称谓,而统一称为被告人。而罪犯,亦称犯罪人,犯人,是指被判决确定有罪而服刑役的人。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被告人,是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办案机关为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
    2023-03-19
    119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哪里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其他罪行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逮捕。一、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若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哪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被批准逮捕的嫌疑人一般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对于已经批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进一步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并搜集犯罪证据,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而定。在进行刑侦案件时,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案件,确定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会根据公安机关的侦办情况出具逮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
    2022-07-21
    475人看过
  • 家属能会见在押嫌疑人或被告人吗
    一、家属能会见在押嫌疑人或被告人吗法律意见】律师能会见在押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不能会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能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能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能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二、家属作为辩护人在上诉期间能会见吗只有律师有权会见。建议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
    2024-01-25
    332人看过
  • 被刑拘的嫌疑人被拘禁在哪里
    一、被刑拘的嫌疑人被拘禁在哪里被拘留后一般关在看守所。公安机关在拘留人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除无法通知或者具有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二、刑事拘留算不算刑期不算服刑期间,因为在羁押期间还只能说是有犯罪嫌疑,有没有罪要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后的服刑期间要看最终判什么刑: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无期徒刑和死刑,即使以后被减刑成有期徒刑,都不存在折抵一说。《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
    2023-12-24
    123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可以在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可以吗1、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可以自己辩护;2、也可以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可以委托的辩护人如下:(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二、委托辩护人的流程有哪些1、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6、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
    2023-03-24
    144人看过
  • 什么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是坏人吗?
    简单地说,受到刑事指控的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称谓。在刑事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即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前,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称为刑事被告人。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刑事被告人,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罪。因此,不得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称为犯罪,更不能称为坏人。因为很多受到刑事指控的人可能被法院判决无罪。一、中国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中国是无罪推定。无罪推定又可称为无罪类推,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
    2023-03-11
    12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主要包括了哪些内容?
    一是承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对他控告的犯罪事实,并向司法机关讲清他事实犯罪的全部事实和情节。具体表现为自首和坦白。二是辩解。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犯罪,或者虽然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有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以及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所做申辩和解释。具体表现为否认、申辩、提供反证等多种表现形式。三是攀供。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承认自己犯罪以后,揭发同案犯或者举报他人有犯罪行为或者否认自己犯罪,而举报他人犯罪。一、审查起诉阶段抢劫罪辩护词是怎样的受被告人高某某及其家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起案件中被告人高某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次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会见了被告人,详细阅读了起诉书、案卷材料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高某某涉嫌抢劫罪的定性不持异议,被告人高某某本人也供认不讳,自愿接受法律的制裁。从全案来看,被告人高某
    2023-03-08
    4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更多>

    #刑事自诉
    相关咨询
    • 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到底有什么法律意义上面的区别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8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并没有转变,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同一人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称谓。 在刑事侦查至提起公诉前,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将都称其为犯罪嫌疑人;至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起,即检察院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上,开始将其称为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时也叫做被告人。
    • 逮捕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7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利辩护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在其基本权利中处于核心地位,国家应当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利的行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也有权利委托律师及有关人员辩护的权利。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针对控方(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自诉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从实体和程序上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及理由,
    • 请教一下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有什么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9-06
      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同一人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称谓。在刑事侦查至提起公诉前,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将都称其为犯罪嫌疑人;至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起,即检察院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上,开始将其称为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时也叫做被告人。
    • 嫌疑人家属和犯罪嫌疑人能见面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家属不可以和嫌疑人见面。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家属不可以与犯罪嫌疑人取得联系,但可以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理解案情的进展。 而且,由于此阶段律师与嫌疑人的关系系“提供法律帮助”,委托的权限也是法律帮助,因此应当以此为限。可以了解案件基本事实,所涉及的罪名,拘留的时间及侦查阶段的主要时间节点,是否申请取保候审,侦查人员有无威胁或其它不当行为,告知当事人自己的权利,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及处罚